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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省級統籌壓縮房票有效期,到“安置—購房—拿地”閉環激活,湖南房票安置模式在努力穩定房地產市場方面將持續發揮作用,助力樓市與土地市場良性循環。
中房報記者 趙春林 通訊員 曾婷婷 湖南報道
湖南再出實招,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6月5日,湖南省住建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房票安置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縮短周期+統一規則+強監管”方面打出系列“組合拳”,以進一步維護群眾利益,解決超期安置難題。
該政策措施有效期為2年。
“此舉標志著湖南房地產去庫存正式從‘地市試點’邁入‘省級統籌’階段。”克而瑞機構一研究人士認為。
此前的5月13日,湖南省住建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湖南省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簡稱“新湘十條”)提出,對城鎮開發邊界內集體土地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城市危舊房改造等需實施房屋安置的,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轉而積極推行房票安置模式,支持房企使用房票兌付資金參與土地競買。
省級統籌
通知的最大亮點是湖南從省級層面統一規則,要求房票持有人原則上應于房票開具后6個月內使用,政府有關部門收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收訖的房票后,原則上應于2個月內兌付。
此前,湖南省主要城市的房票使用期各異,如湘潭市、岳陽市房票有效期為18個月+延期6個月,最長可達2年。省會長沙市的房票更是鼓勵靈活運用。
“湖南此次將房票統一縮短至6個月使用期,以較短的窗口期加快去化的導向意圖極為鮮明。”上述克而瑞機構研究人士認為。
此外,在房票轉讓管理上,湖南省級層面實行差異化規則:湘潭市明確房票不得轉讓;岳陽市允許在實名換票基礎上由各地因地制宜轉讓房票,但須強化風險防控,合理限定轉讓次數,確保閉環管理。
不過,在房票有效期從地市試點到省級統籌階段,湖南在房票獎勵比例方面仍給出了各地自主性和靈活空間:湘潭市統一按7%執行獎勵;岳陽市區分土地性質設定標準,國有土地房票獎勵比例為7.5%,集體土地房票獎勵達10%,該比例位居全省前列;岳陽市湘陰縣則按照房屋面積核算發放獎勵。
激活“安置—購房—拿地”閉環
通知明確,湖南各地可在城市更新、征收拆遷、危舊房改造安置以及住房“以舊換新”等工作中推行房票安置,鼓勵推行“電子房票”模式,方便群眾高效辦理、便捷使用。
同時,要求各地加快建立“房源超市”,并按照自愿申報、公開透明、合法合規、應進盡進原則,各地將無抵押查封、配套設施完善的現房或已達到竣工條件的準現房納入“房源超市”,并提供房產展銷、洽談簽約、交易辦證、房票結算等配套服務,方便群眾看房選房。
“這意味著,只有無抵押查封的現房或已達竣工條件的準現房,才能進入‘房源超市’,期房項目則暫時無緣房票客源。”上述克而瑞研究人士表示,對于開發商而言,手上有現房就等于拿到了被征收人定向客源的入場券。
同時,為防止開發商變相抬高房價,湖南要求各地建立規范公平的房源議價機制,合理確定房源價格,原則上不得高于樓盤最近一年網簽銷售均價。
此外,湖南還鼓勵開發商用房票兌付資金參與土地競買。
“被征收人可憑房票在 6 個月內選購房產。房企不僅收獲定向客源,房款亦可在 2 個月內完成兌付,資金回籠速度大幅加快。同時,房企可使用房票兌付資金參與土地競拍,資金周轉效率顯著提升。對地方而言,此舉有效調動房企拿地積極性,助力土地市場流動性穩步改善。”上述克而瑞研究人士表示,由此一來,“征收安置—購房去化—拿地開發”閉環打通,房產、地產市場均得以進一步激活。
從省級統籌壓縮房票有效期,到“安置—購房—拿地”閉環激活,湖南房票安置模式在努力穩定房地產市場方面將持續發揮作用,助力樓市與土地市場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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