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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精準破解民行交叉案件審理困境,助力化解涉民生案件難點堵點,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聯合舉辦“涉違章建筑房屋買賣合同疑難問題研討會”,上海一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民事審判庭庭長羊煥發、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金可可、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朱曉喆,以及來自上海其他高校的專家學者、上海市各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上海法院系統的法官代表參加本次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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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討會由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盧穎主持,民事審判庭審判長潘俊秀擔任研討引導人。會議聚焦一起復雜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例,案涉房屋系一幢違法改建的別墅,在買賣合同履行完畢后,該別墅因出賣人之前的違法改建行為被執法部門強制拆除,買受人以系爭房屋系違法建筑被拆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出賣人構成根本違約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由此引發該案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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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塊聚焦民事審判核心爭議,圍繞案涉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合同有效時解除權的行使以及合同無效或者解除的法律后果等民事法律問題展開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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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曉喆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
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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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可可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
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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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偉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庭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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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興
上海一中院立案庭
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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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茜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副院長
朱曉喆副院長、金可可院長、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庭審判員王偉、上海一中院立案庭副庭長李興、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副院長王茜先后發言。與談人員普遍認為,本案兼具新穎與復雜的特性,既涉及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判斷、履行狀態評價,也涉及出賣人告知義務、買受人風險認知、交易安全保護及利益衡平等問題,應準確界定出賣人的告知義務與瑕疵擔保責任,同時就合同無效或者解除后的法律后果進行了多維度的法理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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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塊聚焦行政規制與救濟路徑角度,針對違建拆除后申請原址重建的主體資格、重建的實施路徑與審批流程、建設監管與不動產登記等行政規制難題展開熱烈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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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越峰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
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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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紅珍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教授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陳越峰,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蔣紅珍,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及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相關負責人先后發言。與談人員普遍認為,涉違章建筑房屋交易糾紛的妥善處理,不能僅停留于民事責任分配層面,還需要關注規劃審批、重建監管和產權登記之間的銜接,既要維護城鄉規劃和執法秩序,也要兼顧權利救濟與社會治理效果。從法理層面分析,行政處罰的目的在于消除違法狀態,不應永久剝奪當事人基于合法土地使用權申請重建的權利;然而在當前實務操作中,受限于缺乏明確的重建審批政策與流程,該問題的解決仍面臨較大現實困難,尚需進一步探索可行的處理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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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煥發庭長對本次研討會給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本次研討會選題極具現實意義,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并提出三點指導意見:一是要堅持適法統一原則,確保裁判尺度一致,維護司法的連貫性與權威性;二是要深入踐行“如我在訴”理念,秉持執法為民、司法為民宗旨,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充分考慮當事人的基本生存權益,探索給予權利救濟與重建的機會;三是要注重民事裁判與行政行為的兼顧與銜接,妥善處理涉民生案件,實現司法活動中“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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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軍副院長對各位專家學者、行政部門相關負責人及法院一線同仁的到來與分享表示感謝。他表示,本次研討會推進了民事與行政、理論與實務、中院與基層的跨界協同,打破了專業壁壘,匯聚了多方合力。針對下一步工作安排,他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深化成果轉化,將研討共識轉化為精準裁判的實踐標準,統一類案裁判尺度;二是健全協同機制,強化民事、行政審判內部聯動及與行政機關的外部互動,從源頭預防和化解糾紛;三是踐行能動司法,既要精益求精辦好每一起案件,也要以司法裁判引領社會規則、化解基層矛盾,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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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章建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涉及民事裁判與行政執法領域,是典型的民行交叉復合型疑難案件,不僅關系到當事人合法財產權益保護,更與城市規劃管理、違建綜合治理、基層社會治理緊密相關。此次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聯合辦會,是上海一中院主動破解民行交叉案件審理難題、推動民事審判與行政審判、行政執法協同發力的一次生動實踐。
上海一中院將以本次研討會為契機,持續深化民行審判融合協作,加強與行政機關、法學界的常態化溝通聯動,以專業司法裁判踐行司法為民宗旨、規范市場交易秩序、助力城市精細化治理,奮力為“十五五”時期法治建設與社會發展貢獻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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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欣澤
值班編輯: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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