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場跨地域的面館商標糾紛引發全網熱議。河南南陽一對夫妻經營的“渝見小面”,開業兩年多后,被廣州知名餐飲品牌“遇見小面”起訴商標侵權,對方要求賠付七八千元賠償金。這件看似常規的商標維權案件,卻讓大眾心生疑惑,也引發了大家對中小商家生存、商標侵權界定邊界的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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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品牌方主動維護自身商標權益,打擊惡意侵權、山寨仿冒行為,本身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正當行為。商標是一個品牌的核心無形資產,凝聚著企業的經營心血、口碑信譽和市場價值。市場上大量山寨店鋪蹭熱度、仿招牌、混淆消費者視線,不僅損害正規品牌的利益,還容易造成餐飲品質參差不齊、擾亂市場秩序。從這個角度來說,廣州“遇見小面”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商標權益,是所有正規品牌的合法權利,理應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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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回歸本次具體糾紛,此次侵權判定確實顯得過于牽強,很難讓普通民眾信服。涉事的南陽面館老板娘是重慶本地人,店名“渝見小面”的取名邏輯簡單純粹。“渝”是重慶市的專屬簡稱,用家鄉簡稱命名面館,是無數餐飲小商家的常用做法,飽含地域情懷,貼合小面館接地氣的經營定位。從文字來看,“渝”和“遇”讀音相近,但字形、字義截然不同,并非刻意模仿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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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判定商標侵權的核心,是看是否會讓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兩家店鋪雖然都主營重慶小面,但除此之外幾乎毫無相似之處。南陽夫妻的小店從門頭招牌、配色設計,到店內裝修風格、門店布局,都和廣州品牌門店完全不一樣。開店兩年時間里,夫妻倆始終踏實經營,沒有照搬對方的產品模式、營銷套路,也從未刻意蹭大品牌熱度,不存在惡意侵權的主觀意圖。
對于普通市井小面館而言,一碗小面售價僅8元,七八千元的賠款,意味著要純賣一千多碗面才能湊齊,這還不算房租、食材、人工等硬性成本,這筆賠償對小本經營的個體戶來說,無疑是沉重負擔。
商標維權的初衷,是遏制惡意仿冒、保護市場公平,而非對善意、無意的相似名稱進行過度追責。執法和司法判定侵權,不能只機械比對文字重合度,更要結合取名初衷、店鋪風格、大眾認知、主觀意圖綜合判斷。希望此次糾紛能夠得到公正處理,守住商標維權的底線,既保護正規品牌權益,也給底層小微商家留足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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