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元榴蓮僅退款”事件于6月10日經法院調解結案。買家袁某的父親代表全家向商家程某正式道歉并賠償1000元。
![]()
圖源上觀新聞
吃了榴蓮不認賬,其中的是非對錯格外分明,沒什么可爭議的。但對錯分明,未必就是一件簡單的事。商家為了維權,付出了巨大的成本,包括時間、金錢和精力。此外,還有某種容易被忽視的隱痛,那就是在“討一個公道”的過程中備受煎熬的心靈。
理論上這不是一樁大事,但我們依然對榴蓮商家程先生有沉甸甸的同情。做點小本生意不容易,碰到這樣吃完抹凈的買家,那真是無語凝噎。據報道,程某在調解現場表示:“我等了44天,等的不是這一千塊錢,是一個理。”他還表示將把這一千塊錢用于公益。這些細節表明,商家并不是一個錙銖必較的人,他只是要一個說法。這是一個較真的人,同時又是一個寬容的人,無論是驅車數千公里往返奔波,還是得饒人處且饒人,他的每一個動作,都保持了令人舒適的分寸感。這是一個體面的人。
從之前的報道中,我們知道惡意僅退款的買家是一個年輕女子。在故事的句號里,出面道歉的是女子的父親,而不是女子本人。從個體的角度,人們同樣可以保有一定的理解,因為想白吃100多塊錢的榴蓮而引發這么大的輿論,這實在太丟人、太不體面了。很多人質疑女子本人不出面道歉而由父親代勞,是因為害怕了才低頭,而非真正認錯,是沒有誠意的表現。
我們不能說這是誅心之論。在之前傳播的程先生上門交涉的視頻中,女子氣勢洶洶的言辭讓人膽寒,這在一定程度上彰顯了一個人一貫以來的認知和教養。認知和教養的進化是一個相對漫長的過程,期待一次教訓就完成根本性的蛻變,那真的也不大現實。
但是,我們愿意以最大的善意去揣摩日常生活的一些“平庸之惡”。倘若女子是因為感到羞恥才由父親完成道歉,那么我們會認為她還是有希望、有未來的。如果一個人得到社會性的“不知羞恥”的評價,那這個人基本也就沒什么指望了。因為她還會感到羞恥,這可以看成是價值觀改變的開始,這也稱得上是好事吧。只是,老父何辜,要背起這個充滿恥感的榴蓮之鍋。
文 | 羊城晚報評論員 林如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