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掉四年的法案,居然又復活了。6月10日,參議員Amy Klobuchar和Chuck Grassley重新提交了《美國創新與選擇在線法案》。這項提案瞄準的是那些最大的在線平臺,要限制它們給自家產品和服務開綠燈的行為——立法者管這叫“自我優待”。
法案上一次走到投票環節是什么時候?實際上,它從來沒走到過最終投票。盡管AICOA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通過了,也拿到了兩黨支持,但始終差最后一口氣。在眾多科技改革提案里,它已經是最接近變成法律的一個。然后,它死了。現在,它又回來了。
![]()
蘋果是這場立法拉鋸戰里的老對手。批評者直指蘋果利用iOS和App Store運營者的身份,讓自己的服務比競爭對手的產品更有優勢。如果法案落地,App Store的業務和蘋果對iPhone生態系統的控制力都會受到直接沖擊。蘋果的立場一直很明確:這些政策是為了保護用戶隱私、安全和平臺的完整性。此前幾輪立法推進中,蘋果和行業組織反復警告,部分條款可能削弱平臺的安全保護能力,對集成式產品和服務產生意想不到的連鎖反應。
但政策氣候已經變了。國會第一次審議AICOA時,歐洲的《數字市場法案》還沒落地。現在,為了遵守DMA,蘋果已經在歐洲對App Store做出了大幅調整。歐盟法律對大型科技平臺的競爭和運營施加了新要求。DMA和AICOA雖然監管路徑不同,但瞄準的是同一個靶子:限制那些主導性平臺利用對平臺的控制權,讓自家產品受益。對蘋果來說,DMA提供了一個現實參照——立法者通過AICOA想推動的那類變化,在歐洲已經部分發生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