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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魏春亮
在上一篇文章《鵝腿沒看到,倒是看到了很多狗腿》里,我寫了一些為鵝腿阿姨洗地的人和言論,目的是要捍衛一加一等于二、鴨腿不是鵝腿的基本常識。
上一篇文章忘了講的一點是,覺得鴨腿鵝腿不重要、吃的就是一個情懷和回憶,這種觀點和思維最大的問題,是讓真正敢說話的人,失去說真話的勇氣。
之前就有很多人懷疑那些腿并非鵝腿,但卻被懟、被攻擊、被踢出群聊:
甚至有人小心翼翼地問,想知道為什么鵝腿肉發綠光,還要被罵:
阿姨說了多少遍是果蔬汁了怎么還在問?不吃滾出去,給你慣的臭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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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被曝光后,仍然有很多人站出來強行洗地,表示真假不重要,吃的就是回憶和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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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這根本就不只是欺詐和食品安全的問題,而是我們社會的基本認知問題。
按理說,消費者中有那么多清北人大高材生,智商學歷都那么高,怎么就被蘇北五旬老太玩弄感情長達十余年呢?
也許是嘴硬,也許是不愿意承認自己被騙了那么多年,為了讓自己的認知不至于失調,高材生會更賣力地調動起自己的才學,辯解起來才會更加倔強。
只是可惜,高材生們可以說“我不在乎是鴨肉還是鵝肉,我吃的就是回憶”,但現實不認這套混賬邏輯。
剛看到一個應景的新聞:
貴州一女子以鴨肉冒充鵝肉銷售,涉案金額22萬余元;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12萬元
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安順市的王某先后購進價值4.8515萬元的鴨肉制品,加工后冒充鵝肉制品在其鵝肉館內銷售,銷售金額為22.190875萬元。
而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鴨肉冒充鵝肉銷售,屬于以假充真,銷售金額達20萬元以上,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法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我不知道看到這份判決,那些嘴硬說“我不在乎是鴨肉還是鵝肉”的人,還以為是鴨是鵝不重要嗎?
要知道,相比之下,鵝腿阿姨的生意要大得多。
網上流傳的一年掙300多萬的說法,是網友計算的,但鵝腿阿姨兒子小梁自己在2026年6月接受多家媒體采訪時,可是明確說過的:
扣除房租、人工等成本后,一家人月凈收入約5萬元。
一年凈收入60萬,考慮到鵝腿阿姨從2023年開始爆火,那到如今都已經凈賺200多萬。
這還沒算2023年之前的收入呢。
貴州那邊以鴨充鵝,20多萬的銷售額(注意,不是凈收入),就換來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北京的鵝腿阿姨,最少凈賺200萬元,那又要判刑多少年,罰款多少錢呢?
補充一個細節,貴州的那個判罰,還是考慮到自首、初犯和認罪認罰等情節,才從輕處罰的;
而又因為悔罪態度較好,對其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才給緩刑的。
但鵝腿阿姨被曝光后,不是陰陽怪氣諷刺舉報人,就是胡攪蠻纏混淆視聽,可沒有這么好的認錯態度。
并且,鵝腿阿姨的鴨腿是吃出了食品安全問題的,一旦被認定,這可比貴州那個嚴重得多。
鵝腿阿姨還被要求去北大演講,成為女性榜樣,現在又弄得人盡皆知,這個不良影響可不算小。
上一篇文章里,有讀者留言:人家自愿被賣還幫數錢,我們就不要管了。
我回答:我根本不在意這幫食客們,我在意的是這種顛倒黑白的不正之風。
我寫了兩篇文章講鵝腿阿姨,無非是想強調基本常識和基本邏輯,我認同“真實故事計劃”的說法:
“指鴨為鵝”不異于一堂拳拳到肉的社會課。事件真正令人脊背發涼的地方,在中國最終知識最密集的地方,是鴨是鵝,最簡單的常識卻一再被埋沒。
違法可以叫停,但一次持續十幾年的冒充,常識層層失守,人人暈頭轉向的事實,無疑才是這一場鬧劇里最為要緊的思考題。
我期待北京有關部門,對鵝腿阿姨能依法調查并做出裁決,這不僅僅關乎食品安全,更關乎我們社會的基本認知。
要用事實向大眾普及一個常識,是鴨還是鵝,其實很重要,甚至是一切討論的前提和基礎。
五旬老太以鴨充鵝,玩弄清北人大等高材生感情長達十余年,后果是很嚴重的。
那種后果,不是一句“我們吃的是回憶”就能抵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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