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 題:成本60元,賣499元——起底新變種“特供酒”騙局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戴小河、趙怡寧
6月12日,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通報,我國破獲一起大型假冒偽劣“特供酒”案。7家電商平臺因對平臺內銷售所謂“特供酒”管控不力將被處罰。
這一通報再次向公眾敲響了“特供酒”騙局警鐘。不同于以往明目張膽標明的“特供酒”,此次查處的新變種“特供酒”手法更加隱蔽。“新華視點”記者深入追蹤,起底新變種“特供酒”造假鏈條。
簡單勾兌,深夜灌裝
2025年以來,網絡直播間陸續出現“京總一號”“備戰”“軍臺”“儲備”等系列白酒,外包裝印有“特需物資供應”等元素,營造“特供”屬性。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與公安部聯合行動,破獲新變種“特供酒”大案:不法分子刻意避開“特供”“專供”等敏感詞,隱晦借用黨政機關、軍隊等專屬名稱注冊公司,并在產品包裝上標稱為出品方、監制方,讓消費者誤以為這些酒“來路神秘”“出身不凡”,從而將成本僅60元一箱的假酒,在直播間搖身一變賣到499元,既坑害消費者健康和錢財,還嚴重損害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
經查,該造假網絡的核心操盤手之一為28歲的湖南人楊某。楊某2020年大學畢業后從事白酒銷售,熟悉直播帶貨運作,據此搭建起一套造假售假體系。
為打造“官方濾鏡”,楊某精心使用“京總”“備戰”等易關聯黨政軍背景的商標,比如,“備戰”酒正面標注五角星圖案,背面標注“八一”“獻給最可愛的人”;在北京批量注冊名稱看似正規的“京西特需物資供應(北京)有限公司”等空殼公司,虛構出品、監制主體;在湖南開設多家酒業、傳媒公司,用于運營線上店鋪、對接直播銷售。
這套造假售假模式迅速在業內擴散,多名人員跟風入局。長沙茅味商貿公司陳某拿下“軍臺”商標合作權,掛靠楊某旗下空殼公司名頭用于產品包裝宣傳。“軍臺”酒包裝和瓶身通體軍綠色,瓶身飄帶標注“品鑒級,大師手工釀”。
這些直播間里被鼓吹成古法釀造、多年窖藏的所謂醬香“特供酒”,追溯至生產源頭,真相令人觸目驚心:沒有糧食發酵工序,沒有儲酒周期,僅憑食用酒精搭配香精、水等簡單勾兌,短短數小時便能灌裝成箱。
被查的三名主要操盤手沒有一家自有酒廠,游走在貴州、安徽、山東三省,租借無證車間,掛靠或冒用合規酒廠資質,用最低成本完成生產。為躲避檢查,代工作坊晝伏夜出:晚上10點后灌裝,凌晨收工。
從成本明細來看,單瓶酒體原料僅靠酒精加水、香精調配,每瓶原液成本2元多,一箱6瓶原液成本不足14元,剩余花費全部投入包裝物料,一箱綜合成本僅60元,直播間里按“特價”賣到499元一箱。
其余兩款產品同樣劣質不堪。陳某運營的“軍臺”酒采用低成本熟串酒,就是使用丟棄的酒糟加入食用酒精串蒸制取酒體,全程沒有糧食入料發酵;團伙主要成員之一沈某的“儲備”酒在山東生產,從貴州采購廉價散裝熟串酒直接灌裝,刻意冒用茅臺鎮產地名頭誤導消費者。
抽檢鑒定結果顯示,涉案酒品均屬于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偽劣酒。
打磨直播劇本,營造神秘氛圍
過去的“特供酒”騙局,往往直接把“軍供”“內供”“機關專供”“國宴用酒”等字樣印在包裝上,靠明顯的權力暗示吸引消費者。近年來,隨著監管部門持續開展“特供酒”整治行動,這類明目張膽的包裝越來越難公開流通。
于是,新變種開始出現。
不法分子搭建雙重線上銷售模式:一是依托一些網紅的商品櫥窗代銷,訂單成交后由楊某的團隊統一發貨、分賬結算;二是以電商平臺選品工具為渠道,設置商品鏈接與帶貨傭金,吸引全網主播掛載帶貨,借助平臺流量擴大銷量。
為最大化引流售酒,不法分子打磨了一套直播劇本,從主播語氣、表情到關鍵詞全部統一。
“特種鋼箱子,要有批文才能用”“這酒級別不夠喝不到”“空瓶擺在酒柜都能撐場面,辦事都能錦上添花”……主播直播時刻意營造神秘氛圍,刻意營造“稀缺”“撿漏”假象,誘導消費者即時下單。
這類新變種“特供酒”,名字本身雖未直接寫明“特供”,但制造了一種暗示:這酒不是普通渠道能買到的,而是“有門路”“有背景”“有限量”的特殊產品。這種隱晦的“話術”,正是“特供酒”騙局的新套路——不明說,讓消費者自己聯想。
然而,就是這樣的假酒,在電商、直播平臺上卻銷售無阻。
為躲避執法追查,該團伙形成一套反偵查運營模式:采用“流竄直播”游擊式運營,假借他人身份多地注冊空殼公司,跨地域、跨平臺、跨賬號輾轉開播;一被查處就立刻換平臺、換場地、換賬號繼續直播。其中,有1名違法人員通過注冊或控制16家公司,開設多個直播間售賣“特供酒”。
國務院食安辦通報,共查實涉案“特供酒”7萬多箱、涉案網店61家、涉案直播間78個。7家電商平臺存在管控不力、審核缺位的問題,為假酒線上銷售提供了可乘之機。
保持高壓態勢,嚴防死灰復燃
“特供酒”亂象引起有關方面高度重視。連月來,市場監管、公安等多部門聯動出擊,組建聯合專案組,提級管轄、全程督辦,開展全鏈條深挖徹查。
專案組介紹,通過全面摸排,抓獲犯罪嫌疑人40名,關停涉案獲證白酒生產企業5家、銷售主體36家,搗毀無證生產窩點3個,查處香精生產企業1家、包材印制企業7家。
以往市面上的“特供酒”違規案件,大多以“虛假宣傳”定性。本案中,執法部門打破傳統定性思維,認為“以食用酒精勾兌白酒,冒充固態法醬香型白酒銷售”的行為,屬于典型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符合刑法中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構成要件,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監管部門鄭重提醒,早在2013年,國家已明令禁止任何單位生產、銷售標注“特供”“專供”字樣的酒類產品,不存在任何“特供酒”。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防“特供酒”問題死灰復燃。下一步,針對“特供酒”新變種,將深挖徹查問題線索,對生產經營環節貫通核查。同時,壓緊壓實平臺責任,督促平臺嚴格落實入網審查要求。消費者務必擦亮眼睛,勿信勿買“特供酒”,發現相關線索可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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