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zhuǎn)自:都江堰發(fā)布
文明出行,安全相伴。近期,都江堰公安聚焦電動自行車出行隱患,常態(tài)化推進交通違法整治行動。一批騎行不佩戴安全頭盔、私裝車篷的交通違法行為被集中曝光,也借此呼吁市民朋友們摒棄危險騎行習(xí)慣,守護自身與道路通行安全。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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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駱某某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6年6月9日
違法地點:都江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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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毛某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6年6月9日
違法地點:都江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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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劉某
違法行為:逆向行駛
違法時間:2026年6月10日
違法地點:都江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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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宋某某
違法行為:加裝車篷
違法時間:2026年6月10日
違法地點:都江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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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高某某
違法行為:加裝車篷
違法時間:2026年6月11日
違法地點:永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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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狄某某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加裝車篷
違法時間:2026年6月11日
違法地點:永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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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林某某
違法行為:加裝車篷
違法時間:2026年6月12日
違法地點:聚興大道
成都都江堰公安溫馨提示:駕乘兩輪電動車請繃緊安全弦:上路前務(wù)必檢查剎車、燈光、輪胎是否正常,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嚴(yán)禁加裝車篷等危險改裝。行駛時走非機動車道,不逆行、不闖紅燈,過路口減速觀察。時速不超25km/h,轉(zhuǎn)彎變道提前打轉(zhuǎn)向燈。不接打電話、不雙手離把,載人限1名12周歲以下兒童,載物不超寬超長。夜間開大燈,雨天降速。文明騎行,守護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廣大電動車騎行者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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