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執業至今,黃光杰律師已處理超千件案件。在黃XX交通事故案中,助其獲賠;在柯XX、黃XX刑事案件中,為被告人爭取從輕處罰。
黃光杰律師,現就職于廣西齊川律師事務所,從2020年開始執業至今,已處理超過千件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實戰經驗。
在民商事糾紛領域,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為代表,黃光杰律師展現出了出色的專業能力。2021年3月30日,黃XX駕駛公交客車因疲勞駕駛碰撞到黃XX停放在路邊的車輛,導致黃XX受傷。事故發生后,黃XX多次住院治療,產生多項損失,但相關責任方怠于履行賠償義務。黃光杰律師代理原告黃XX,積極參與案件審理。在案件中,被告方對原告自行委托的鑒定結果提出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法院最終確定黃XX精神傷殘等級為六級,護理依賴程度為部分護理依賴。各被告就事故責任劃分、賠償項目及金額等提出抗辯,黃光杰律師全面梳理案件事實,收集并提交相關證據,針對各被告的抗辯理由逐一進行反駁。最終,法院采納了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及重新鑒定意見,判決被告華安XX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原告黃XX損失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項),被告田林縣XX公司賠償原告黃XX損失256510元。在這類交通事故糾紛中,黃光杰律師調解結案平均用時雖未提及,但從案件處理過程可以看出他高效且專業,能精準界定訴訟主體及責任劃分,全面梳理各項損失,確保原告合法權益得到全面覆蓋。
在刑事辯護領域,黃光杰律師同樣表現出色。在柯XX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中,柯XX為非法獲利,多次收購并出售國家一級保護植物德保蘇鐵,被公訴機關提起公訴并面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020年至2021年期間,柯XX先后4次購買德保蘇鐵,部分出售獲利。2021年10月17日,柯XX主動配合調查并如實供述。黃光杰律師作為辯護人介入案件,全面查閱案卷材料、會見被告人,梳理案件細節與量刑情節。庭審中,辯護人提出柯XX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無主觀故意、事后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供述且認罪認罰,建議認定其構成自首并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最終,法院采納了“柯XX到案后如實供述、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判處被告人柯XX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要求其退繳恢復生態環境成本和違法所得。
另一起黃XX故意傷害案,被告人黃XX與被害人黃XX系工友,因瑣事發生爭吵并拉扯,黃XX用折疊刀捅刺被害人致其死亡。公訴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對黃XX提起公訴,被害人親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2021年9月1日晚,雙方喝酒后發生沖突,黃XX受委托下樓買奶茶時告知可能有人挑釁引發被害人不滿,隨后發生爭吵,被害人撿起石頭叫囂,黃XX用刀捅刺后逃離現場,后主動投案自首。黃光杰律師作為辯護人介入,梳理案件細節。庭審中,辯護人提出黃XX具有自首、事出有因、被害人行為激化矛盾、家屬主動賠償部分損失等法定及酌定從輕情節,請求法院從輕處罰。最終,法院采納了“黃XX具有自首情節、事出有因、家屬已賠償部分經濟損失,可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判處被告人黃XX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判決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
在這些案件中,黃光杰律師展現出了巨大的價值。在黃XX交通事故案中,他精準界定訴訟主體及責任劃分,協助原告明確訴訟請求,全面梳理各項損失,針對被告方的異議積極收集并提交充分有效的證據,保障鑒定過程的合法性與公正性,推動法院采納有利于原告的鑒定結論,促使法院作出公正判決。在柯XX和黃XX刑事案件中,他精準梳理案件核心情節,提煉法定及酌定從輕情節,為被告人爭取從寬處罰奠定基礎,制定針對性辯護策略,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訴求進行合理抗辯,引導被告人主動配合調查、如實供述、主動繳納相關款項,既維護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也減輕了被告人的訴訟負擔,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平衡。
此類案件存在諸多普遍難點。在交通事故糾紛中,責任劃分和損失認定往往存在爭議,鑒定結果也容易引發雙方分歧。解決思路在于全面收集證據,精準界定責任和損失,積極應對鑒定異議。在刑事案件中,從輕情節的認定和量刑的爭取是難點。解決思路是深入挖掘案件細節,提煉法定和酌定從輕情節,制定合理的辯護策略。
黃光杰律師始終堅持用專業知識和嚴謹態度處理每一個案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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