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陜視新聞】
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聯合神木市公安局開展跨區域協作作戰,成功抓獲一名電信詐騙“取現車手”,民警在一處5米深的偏僻土坑內起獲全部涉案贓款,為受害群眾挽回經濟損失10.2萬元,及時斬斷電詐資金流轉鏈條。
6月8日上午,神木市公安局在日常反詐預警排查中發現,轄區群眾常某正遭遇虛假網絡投資類電信詐騙,其已從銀行提取現金10余萬元,準備前往榆陽區青云鎮向電詐取現“車手”線下交付。
接到神木公安的協作請求后,榆陽分局反詐中心第一時間調度警力,前往目標區域布控、追蹤攔截。兩地警方緊密配合、周密部署,于當日16時許,在榆林市榆陽區青云鎮色草灣景區將前來取錢的嫌疑人陳某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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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網后的陳某心存僥幸,面對審訊百般抵賴,拒不供述犯罪事實,也不交代贓款藏匿地點。為固定證據、全力追贓挽損,辦案民警對周邊區域展開地毯式搜尋。最終,民警在一處5米深的偏僻土坑中,發現了被藏匿的贓款包裹。通過繩索垂吊入深坑,將10.2萬元被騙現金全數取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后續偵辦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榆林公安將持續保持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深挖犯罪網絡、斬斷黑灰產業鏈條,全力以赴為群眾追贓挽損,筑牢群眾財產安全防線。
一
詐騙分子為什么會要求線下送現金、黃金?
“斷卡行動”等舉措讓線上轉賬通道持續收緊,銀行與第三方支付的風控升級,使涉案賬戶凍結速度加快,傳統線上洗錢風險激增。
現金、黃金等實物交易資金流向難以追溯,成為詐騙分子規避攔截的最優選擇,推動洗錢從線上轉向線下。
二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2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辦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
警方提醒
(一)警惕線上詐騙、線下取現新手段
廣大群眾千萬要提高警惕,凡是以各種理由要求大額取現或購買黃金并當面交付給指定人員或運送到指定地點的都是詐騙。
(二)不做電詐工具人
面對誘惑要時刻保持清醒,任何協助、參與或支持詐騙犯罪團伙進行取款、洗錢活動的行為,都可能成為電信詐騙犯罪的“工具人”,都會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來源:榆林市反詐中心 榆陽公安
編輯:康思雨
審核:張苗 劉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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