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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都推出廣州城中村電費加價亂象報道,曝光廣州市番禺區、天河區等多個城中村,房東普遍存在加價收取電費的情況,更有番禺區房東直言,加價行為并未被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檢查。(詳見專題廣州城中村電價亂象調查)
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番禺區市監局”)亦于近日,針對南都曝光的問題進行回應。回應中表示,今年上半年已對水電價格違法案件立案24宗,但當前城中村水電價格整治工作仍存在執法人員有限、管控難度高等客觀難點。
不過,綜合前期調查發現及報道后社交平臺上的各方反應來看,廣州城中村電費加價亂象仍有兩個核心問題,有待市場監管部門回應。
監管表態“監管偶有盲區”番禺區市監局稱將查漏補缺
番禺區市監局方面在回應中表示,自2023年《廣州市供用電條例》實施以來,番禺區持續推進城中村水電價格專項整治,常態化開展宣傳引導、監督檢查與執法辦案工作。
該局透露,自2023年以來已立案查處水電價格違法案件181宗,罰沒1280余萬元。其中2026年上半年已完成立案24宗,涉事的沙溪村、上漖村、廈滘村,已收到相關投訴10宗、立案5宗。
番禺區市監局亦坦承,當前城中村水電價格整治工作仍存在客觀難點。
一是目前番禺區現有出租屋近10萬棟、約79萬套,但全區一線市場監管執法隊伍人員有限,監管體量與執法力量配比差距較大;二是二房東流動性強、人員構成復雜,管控難度較高;三是部分房東法律意識淡薄,抱有僥幸心理,致使個別區域仍存在違規加價行為,監管工作偶有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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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區沙溪村內街景。
該局還提到,受高溫天氣提前、城中村轉供電占比高等客觀因素影響,今年整體投訴量仍處于高位,整治工作仍需持續發力。
追問一房東只認“收費慣例”既有法規為何斗不過“行規”
直到2026年,1.2-1.5元/度的收費標準仍盛行在城中村。 “好租的房子都是1.5元的電費,那些1.2、1.3的是不好租的房子。”有房東甚至直言:“從沒見過檢查,也沒被投訴過”。
報道發出后,卻有不少聲音認為,加價收取電費的行為無可厚非。有評論認為這是普遍行規,并稱“現在的房東哪有不收高價的,家家都是一樣的。”有支持者更表示,因為城中村不收物業費,租戶若各種家私家電損壞,需要房東自己掏錢修,“收1.5的電費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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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貼滿招租信息的公告欄。
面對監管,有房東選擇“曲線加價”。有不少租戶透露,房東會選擇在0.8或0.9元/度的電費基礎上,按每度電0.5-0.7元不等加收所謂“服務費”“管理費”,因此實際支付的依舊是加價后的電費。
事實上,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還是廣州本地的《廣州市供用電條例》,這些成文的法律法規均已明確,電費加價行為并不合法。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在2024年明確表態,將電費拆分為“電費+損耗費”或“電費+服務費”等名目的,或為彌補電費收入損失,以用電服務費、公共用電設施維護費等名義將有關費用納入電費電價中向終端用電人捆綁收取的行為,均涉嫌構成變相加價收取電費。
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孔繁華認為,即使面對電費加價問題,現實中租戶更多還是會因為投訴、訴訟耗時費力,普遍不愿“折騰”,久而久之習以為常,最終在市場上形成所謂的“收費慣例”。
“愛住不住。”“水電費可以降,我就加300元房租!”“為什么不住酒店?水電費全免。”報道評論區中不乏此類代表房東一方立場的發言。這更折射出一個現實,就是房東群體在議價當中處于更為強勢地位時,自然會認可這個有利可圖的“行規”。
追問二查處數據亮眼卻“偶有盲區”廣州能否參考深圳技術監管手段?
記者梳理發現,監管部門在數據層面的“成績單”和租戶層面的真實感受之間,存在明顯的差距
廣州市場監管部門披露的數據顯示,全市累計查處電費違規加價案件2425宗,清退多收費用4700余萬元。僅在番禺一區,自2023年以來區市場監管局就立案181宗、罰沒1280余萬元。今年以來,由天河區紀委牽頭的專項治理,累計退還600余萬元,惠及近2000戶群眾。
番禺區市監局的回應也道出了數據的另一面:全區出租屋近10萬棟、約79萬套,一線執法人員有限。“監管體量與執法力量配比差距較大”,這才導致有當地房東直言“從未被查”。也有網絡評論質疑,“監管者依賴被動投訴,是否涉嫌不作為?”
廣東國鼎(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何生廷認為,實際上租客的法律意識、取證意識較為薄弱,且無法獲得房東向電網繳費的總賬單等數據,往往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屬地監管人員更多依賴“被動投訴”,缺乏主動入戶排查,電費加價亂象的治理更多停留在“個案處理”,懲戒威懾力不足。
孔繁華則認為,紀委深度介入的模式不可持續——紀委牽頭才有效果,恰恰反映了部門執法中的懈怠和不作為。她還表示,房東違法加價通常是長期、持續、反復的行為,執法部門應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針對多次違法的房東,應在法定幅度內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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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自建房內,房東自行安裝的分電表。
有不少網友在評論區呼吁供電局實行“一戶一表”, 讓每個出租單元直接向供電局繳費,房東無法再在中間加價。但中國南方電網廣東廣州供電局曾回應,一個房產證明對應一棟房子,內部私自間隔的單間因為租戶沒有產權證明,不符合單獨報裝電表的條件。
既然無法實行所謂“一戶一表”,當下解決城中村電費加價的問題還是需要從有效的監管入手。從公開報道來看,外地市已在機制和技術上實現了一定的創新。
其中,深圳于2023年通過特區立法明確街道辦為執法主體,累計檢查代收費人12.7萬家次,作出行政處罰10869宗,單日投訴量從4361宗降至最低41宗。
龍華區大浪街道更創新開發“水電價格管理系統”,以政府指導價為標尺自動識別水電異常樓棟,推動監管從“被動等投訴”向“主動抓異常”轉變,累計錄入7500余棟樓棟的水電數據近3萬條,2025年水電加價投訴量較2023年12月下降96.5%。
“管不過來”雖是客觀困難,但從深圳的經驗來看,發動其他基層的力量也是一種可選項,而類似“水電價格管理系統”等數字化工具的使用,證明監管可以在技術的賦能下有更多的主動性。
那么,當深圳已經將執法觸角更有效地延伸至出租屋內時,廣州的強監管,還要讓租戶們等多久?
南都廣州新聞部出品
采寫、攝影:南都“都市暗訪”欄目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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