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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錯(路)了,開錯(路)了……”在內環路A線黃沙大道路段,一名故意遮擋號牌的騎行者被執勤交警攔下后連聲說。這是6月17日廣州交警在內環路設置電動自行車整治點嚴查闖限行等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幕。記者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獲悉,目前,廣州正在開展新一輪嚴查電動自行車闖橋隧專項行動。
6月17日上午,記者在位于內環路A線黃沙大道路段的電動自行車整治點看到,近一個小時內,4名違法騎行者先后被執勤交警查獲,并因無牌等違法行為被依法扣留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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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藍衣男子騎行接近整治點時,發現前方有交警查車,迅速停下來戴上了安全頭盔。被交警攔下時,其車頭支架上的兩部手機,一部正開著導航。“知不知道電動自行車不能騎上內環路?為什么不懸掛廣州有效號牌?”面對執勤交警的詢問,該男子解釋稱,他從金沙洲附近過來送貨,“第一次走(內環)”。最終,該男子因未懸掛本市登記的有效號牌和闖限行2種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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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時50分許,被查獲的一名騎行者除了用口罩故意遮擋號牌外,還涉及闖限行、3宗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等違法行為。“我們核查發現,他此前共有10宗交通違法未處理,違法行為主要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橋隧和未佩戴安全頭盔3類。”執勤交警告訴記者,因三次以上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該名騎行者被警方依法暫扣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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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口罩、毛巾、貼紙等“花式”遮擋電動自行車號牌,真的能躲避電子抓拍、“肆無忌憚”地違法嗎?記者留意到,警方提供的電子取證照片顯示,遮擋號牌堪比“掩耳盜鈴”——多位違法騎行者盡管遮擋了號牌,但其真實號牌仍被電子抓拍設備精準識別。
“今年以來,全市闖橋隧這一交通違法行為呈明顯下降趨勢。”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速公路四大隊梁警官說,“目前,交管部門正開展新一輪的嚴查電動自行車闖橋隧行動,特別是無牌、遮擋號牌類是查處的重點,我們通過現場執法和電子抓拍取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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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明確,禁止電動自行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內環路及其放射線、過江隧道、人行道,未設置獨立非機動車道的路肩、橋梁、隧道、高架路、立交橋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駛。
“內環路上汽車車速較快,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廣州交警提醒廣大騎行者守法出行,切莫進入內環路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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