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在廣州內環路A線黃沙大道路段,南都N視頻記者跟隨警方出動,報道查車情況。現場,數輛電動自行車因上內環路而被罰款。此外,部分騎行者還涉及未佩戴頭盔、遮擋號牌、未懸掛廣州市登記的有效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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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留的電動自行車。
內環路上車流如織,一輛電動自行車穿行在小車之間,看起來十分危險。當騎行人駕車靠近查車點附近時,執勤交警將其攔下。“電動自行車是禁止上內環路的。”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速公路四大隊梁警官向南都記者介紹,這輛車涉及闖禁行、未懸掛廣州市登記的有效號牌等交通違法,騎行人被罰款,車輛被警方依法扣留。
不久后,又一輛在內環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被查處。南都記者注意到,除了闖禁行,這名騎行人還未佩戴安全頭盔,車輛也未懸掛號牌。因此,交警依法對其進行罰款、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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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的號牌被遮擋。
查車現場,南都記者還看到,一輛電動自行車在內環路上行駛,且號牌被口罩遮擋。執勤交警在查處過程中還發現,該車另有10宗違法行為未處理。最終,交警依法對騎行人進行罰款、扣車。
梁警官介紹,目前,廣州交警正開展整治電動自行車闖橋隧的統一行動,無牌、遮擋號牌等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更是查處重點。交警部門通過現場執法、電子抓拍取證相結合的方式,查處各類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內環路及其放射線行駛。”梁警官提醒道,“內環路機動車車速快,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在此,我們提醒廣大騎行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切莫駕駛電動自行車在內環路行駛。”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敖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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