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評論
任何非法拘禁、體罰、毆打、虐待等侵權行為,都是在挑戰法律的“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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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男子因在家當游戲代練,母親無法接受,花近6萬元將其送進戒網癮特訓基地。圖/齊魯晚報
文| 柳宇霆
沒有哪個父母能夠料想到,當初為了拯救孩子,親手把子女送進戒網癮機構,其實是將他們推進“火坑”。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一些散布在全國多地的戒網癮機構,打著特訓基地、成長基地、夏令營等名義辦學招生,炮制大量“游戲毀了一代人”“拯救厭學叛逆”等短視頻內容,吸引家長報名。所招收的學員不僅有未成年人,甚至還“盯”上了成年人。有的26歲被關進去長達82天,還有的更年長也被送進去“改造”。
據多位受害者反映,在幾乎完全封閉的環境中,他們被強制矯正,經受體罰、毆打、虐待等傷害,有人重傷致殘,有人精神嚴重抑郁,甚至有不幸者因此喪命。多位受害者雖已從機構脫身,仍難走出陰影。
面對各方指控,這類戒網癮機構可能會拿出一紙早就準備好的合同:雙方有約在先,白紙黑字都清清楚楚,允許軍事化、封閉式管理等,出了問題可不能怪我。是的,有合同不假,但合同不能違法,這是最起碼的前提條件。
我國法律嚴格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身體健康權利,任何非法拘禁、體罰、毆打、虐待等侵權行為,都是在挑戰法律的“高壓線”。即便合同內容允許“體罰”等,也會因為與法律規定沖突而歸入無效之列,遑論現實中的行為越界。
老實說,從報道情況看,涉事戒網癮機構的暴力行為,簡直無法無天、令人發指。以23歲小暉的經歷為例,去年7月,其父親與重慶知晤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現在更名為重慶亨多米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由教官上門將其強行架走。因難以忍受體罰和看不到盡頭的拘禁,之后與另3位受害者選擇撬窗后借助床單和被子逃走,導致頭部、胸椎、骨盆、橈骨多處骨折。
考慮到涉事機構的具體違法情節,如非法剝奪多人的人身自由,時間遠超24小時,且實施毆打、侮辱、虐待等行為,造成被拘禁人輕傷、重傷,根據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已經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甚至是故意傷害犯罪,需要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至于家長同意將孩子送戒網癮機構,其實并非免除法律責任的“擋箭牌”。倘若孩子是未成年人,父母作為監護人,固然可以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也不能忘了,他們負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及其他合法權益的義務,決不能損害被監護人權益,否則就可能被剝奪監護人資格,或者依法受到其他懲罰。
如果孩子已經是成年人,作為家長更不能為所欲為。孩子不是家長的附屬品,他們有自己的主張和想法,作為家長,違背成年子女個人意志,單方面將其送進戒網癮機構,這是違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如果戒網癮機構涉嫌非法拘禁等犯罪,那么一意孤行的家長,也可能構成共犯。當然,如果家長屬于戒網癮機構欺騙的對象,那么可以適當減輕其法律責任。
法治社會,沒有誰能游離于法治之外。從當年的豫章學院,再到如今“馬甲眾多”的戒網癮機構,萬變不離其宗,仍在搞欺騙孩子家長、神化強行戒癮那一套,結果就是機構肆意侵權,而孩子和家庭也付出了極為昂貴的代價。
對這類違法亂象,職能部門應當聽見眾多家長的強烈呼吁,對這些連辦學資質都沒有的違法機構,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監督管理,震懾違法分子。作為家長,更應當吸取教訓,切忌情急亂投醫,給孩子更貼心、更合理的家庭教育,避免類似悲劇一再重演。
撰稿 / 柳宇霆(法律學者)
編輯 / 遲道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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