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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財力吃緊、債務已拉響警報,卻為了"出政績"強行上馬大項目,導致33個工程爛尾! 最高法今天(6月18日)發布4件依法懲治瀆職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湖南某市原市委書記曹某受賄、濫用職權,把自己"建"進了監獄。 曹某2016年至2021年擔任某市市委書記期間罔顧當地財力捉襟見肘、政府債務已風險預警的現實,更無視相關單位和干部的明確反對,違規推動融資舉債、上馬大型項目,導致當地新增巨額隱性債務,形成33個爛尾工程,引發多起債務糾紛與群體性信訪事件。 1999年至2022年,曹某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高達2495萬余元。法院認定,曹某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二百萬元。
(本視頻使用慧播星數字人)
編輯: 陳佳雯
責編: 姚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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