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一歲多的幼童會被活活虐死,親爸還轉頭給兇手簽了諒解書?這事說出來都讓人脊背發涼,可它就真實發生在廣東。謝女士接到前公公電話的時候,整個人都站不住了,電話那頭說她的兒子病危,催她立刻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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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謝女士瘋一樣沖到醫院,孩子早就沒了呼吸,她只看到太平間里躺著小小的身體,渾身都透著青紫。換任何一個當媽都扛不住這種打擊,謝女士死也不同意直接火化,咬死了要做尸檢查清楚死因。醫生一開始就覺得不對勁,孩子體表的傷和內臟損傷根本對不上號。
尸檢結果出來,在場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孩子左季肋部和腹部遭受了巨大鈍性外力沖擊,肝臟、胰腺、腸道全裂了,最終因為腹腔大出血死亡。這根本不是摔了碰了能弄出來的傷,明明白白就是往死里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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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孩子的不是陌生人,是孩子親爸李某的同居女友郭某。當初謝女士和李某結婚的時候就過得不順,孕期李某就出了軌,出軌對象正是郭某。謝女士沒忍這種委屈,直接離了婚,孩子判給李某跟著父親生活,誰能想到這一步竟把孩子推進了鬼門關。
離婚之后郭某就跟著李某同居了,還主動辭了工作,說專門在家幫他帶這個一歲半的孩子,把李某感動得不行,覺得自己撿著寶了。可李某不在家的時候,郭某對孩子是什么嘴臉,他根本不知道。小孩哪有不鬧脾氣的,只要不肯吃飯或者調皮,郭某又是捏又是掐又是掌摑,長期體罰虐待孩子。
到了2025年11月,郭某的暴力直接升了級。11月6日和8日兩天,她對著孩子的腹部,整整狠踹了三次。一個成年女性,對著才一歲半的小孩下這么重的手,三次重擊疊加下來,孩子的三個臟器全被踢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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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臟破裂之后內出血快速蔓延,等送到醫院的時候,一切都晚了,孩子早就沒了救。更讓人惡心的是,出事后李某和郭某壓根沒打算通知謝女士,還想直接把孩子拉去火化,這不就是明擺著要毀尸滅跡嗎?要不是孩子爺爺偷偷打了那個電話,謝女士又堅持尸檢,孩子的死因就得被“自己摔的”四個字蓋過去,死都不能瞑目。
其實早在出事之前,李某的工友就見過孩子身上的淤青,還專門好心提醒過李某。結果李某根本不當回事,說帶孩子磕磕碰碰很正常,轉頭就選擇相信郭某。就因為他的放任不管,從同居到出事短短三個月,原本活蹦亂跳的小孩,就被活活虐待致死了。
這事曝光之后全網都炸了,更讓所有人沒想到的是李某的神操作,他居然給郭某簽了刑事諒解書,替死去的兒子原諒了兇手。李某說,他覺得郭某平時對孩子是真心的,不是故意要傷人,所以就簽了字。他還說自己當時腦子一片空白,不知道孩子是被踢死的,也不知道怎么面對謝女士,所以沒主動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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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也就騙騙他自己吧,悲痛到腦子空白,怎么簽諒解書的時候就清醒了,就能一口咬定郭某不是故意的?說白了哪里是糊涂,根本就是精打細算。兒子已經沒了,他還要接著過日子,不想惹麻煩,不想得罪郭某的家人,在給兒子討公道和自己安穩過日子之間,他直接選了后者。
他拿著孩子的監護權,卻當起了甩手掌柜,把孩子扔給一個沒有血緣也沒責任約束的外人。出了事第一反應就是瞞,就是毀證據,就是給兇手說情,說他和郭某是同謀都不冤枉,甚至比動手的郭某更讓人惡心。
2026年3月,檢察院擬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對郭某提起公訴,謝女士明確說自己不同意,她主張應該定故意殺人罪。謝女士覺得,郭某這根本不是失手,也不是管教過度,是持續三個月虐待之后,三次故意的致命重擊。而且郭某案發后還故意拖延送醫,要是早一點送醫,孩子說不定還有救,她這就是放任孩子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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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李某簽的那份諒解書,謝女士只有四個字:絕不諒解。從法律層面來說,這份諒解書本來也做不了數,法院要看的是受害方一致的態度,輪得到他一個拿兒子換安穩的人說了算嗎?他一邊說自己不知道孩子的死因,一邊又替兇手開脫,前后矛盾,動機本來就站不住腳。
現在謝女士還主張追究李某的從犯責任,他長期對孩子的傷情視而不見,案發后又企圖隱瞞死因毀滅證據,這些行為已經涉嫌包庇了。截至目前,案件還在審查起訴階段,謝女士說的很清楚,她不要一分錢賠償,只要兇手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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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母親能給死去孩子做的最后交代,那封沾著孩子鮮血的諒解書,終究會被法庭和良知一起扔進該去的地方,公道只會遲到,不會缺席。
參考資料:豫 廣東1歲半男童被父親女友三次腳踢腹部,致多臟器破裂死亡,父親簽署刑事諒解書:她辭職幫我帶孩子,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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