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興安縣城的一個清晨,一個三十多歲的瘦小女人神色凄苦地行走在冷冷清清的街上。她走到公安局門口時,停下了腳步向大門里張望,想走進去又猶豫不決,逗留了好一陣,才堅定地走了進去。
“我來投案自首,我用斧頭把我老公殺了......”女人說著掩面哭泣起來。警方緊急出動,在核實情況后將殺夫的女人拘留。然而,幾個月后,這個犯下故意殺人重罪的女人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火暴丈夫頻頻打妻
吳玲玲雖是生于農家,卻長得清秀溫婉。她的美麗惹得鄰村許多小伙子總是跑到她的村子里閑逛遛達,試圖接近她。自然,踏進她家門的媒婆也不少。鄰村的黃至華就是追求者之一,但他的條件卻不是最好的。論品貌,他雖然長得高大威猛,卻不善言辭,不怎么懂得討她歡心;論家境,他家也不過是村里的中等人家。但最后黃至華還是獨占花魁,1989年底,剛滿二十歲的吳玲玲和黃至華興高采烈地辦了婚事。
吳家之所以選中黃至華,是因為有一個特殊的“要求”。從小到大,父母一直把吳玲玲當作掌上明珠,眼看著她長大了,要嫁人了,父母仍舍不得她,盡管他們還有一個兒子,還是決定招女婿上門。這個要求讓許多追求者望而卻步,唯獨黃至華“挺身而出”,他托媒人表達了他愿意上門的心愿。在他看來,他家有幾個兄弟,上門有什么關系呢?
婚后幾年,吳玲玲懂得為妻之道,搶著做家務,主動學做農活,而疼愛妻子的黃至華則總是攔住她,不讓她勞累,他說:“干活你比不上我,還是讓我多干點吧。”夫妻恩愛之情讓左鄰右舍看著羨慕。
黃至華雖然老實,卻有個愛好,那就是喝酒。村里人知道他酒量大,有個三朋四友來,總愛叫他去作陪。而黃至華一旦喝多了酒,就像變了個人,說話大聲大氣,別人的話聽著不順耳,就要跟人吵,甚至動手。黃至華貪起杯來,農活也不顧了。漸漸地吳玲玲對他埋怨起來,看到他醉熏熏地回來,有時忍不住數落幾句。黃至華一聽,頓時圓眼怒睜,“啪”一個耳光就打了過去。
好心勸誡反而招來打罵,吳玲玲感覺受到了莫大的委屈,她不由得反思自己當初太遷就父母,而對黃至華了解太少,想到這些,她就忍不住蒙在被窩里哭泣。她的父母也看到了女婿的不是,后悔挑女婿太急,就對女兒說:“至華的脾氣這么暴,我看你們的婚姻難到頭,往后怎么辦,你自己決定吧。”
清醒的時候黃至華也意識到自己不對,可又拉不下面子向妻子道歉。有一次他對吳玲玲說:“我知道我有時候對你不好,可能是結婚好幾年都沒有孩子心煩吧。我最喜歡兒子了,你給我生個兒子吧,有了兒子,我就不打你了。”
生不生兒子不只是她一個人的事啊,上過計劃生育課的吳玲玲知道這一點,但無法反駁丈夫,因為丈夫這個念頭也是因他大男子主義在作怪。她只有默默地祈求上天保佑她。1994年,天遂人愿,吳玲玲生下了兒子小鵬。
得了個兒子,黃至華的高興勁自不必說,一有空就把兒子抱在懷里親個不停,人家請他去喝酒也推掉,自然他也不打妻子了。兒子到了兩歲多,學會走路,不再戀他的懷抱的時候,黃至華又戀上了酒。吳玲玲又開始擔心起來。果然,喝多了酒的黃至華又開始打罵吳玲玲了。
“你不是說我生了兒子就不再打我了嗎?”吳玲玲又委屈又氣憤。“你是我老婆,吃我的,用我的,打你不得嗎?”黃至華竟然耍起無賴。
2001年1月的一天,黃至華喝了酒又打吳玲玲,吳父實在看不過,責備了他幾句,黃至華一氣之下,搬離吳家,回到自己的村里。此后他打罵吳玲玲就更肆無忌憚了。
有一次,黃至華喝醉了酒回來,看著吳玲玲不順眼,竟抄起門后的木條劈頭蓋臉地打下去,將吳玲玲身上打出一條條血痕。吳玲玲感到這樣下去定是受不盡的苦難,但她仍不愿離婚。古話說:夫妻是前世修來的緣。她想,得想辦法讓丈夫改掉這個毛病,她找到黃至華的父母、兄弟、叔嬸,還有他的同學,一個個來勸他,但都沒有效果。吳玲玲開始用自己的方式反抗,她和兒子一起睡,不再和黃至華同床。半年過去了,黃至華仍不肯向她低頭,反而不時地責問她是不是在外養了野男人,不愿讓他碰了。
傷心妻子掄斧砸夫
2004年9月6日晚,黃至華的侄兒來叫他去喝酒。黃至華去后,發現老同學偉林也在座,便高興地與很久不見的老同學連連碰杯。酒酣處,偉林說起了黃至華的不是來:“至華,你總是打老婆,這是很不對的。老婆是什么?老婆是要你用心去愛護的人......”“你怎么知道我打老婆?”“實話說吧,今天是你老婆叫我來勸你別老打她的,你看她用心良苦啊。”然而,老同學的話反而讓黃至華火上澆油,喝罷酒一回到家,他掄起拳頭就打吳玲玲:“我們家的事干嘛說得人人都知道?你想讓我丟丑是不是!”他還不解氣,又說:“你不愿跟我睡一起,是不是打算離婚了?你做夢!”他將吳玲玲推進房里,強行與她過了夫妻生活。
丈夫的蠻不講理讓吳玲玲傷心至極,接下來的兩天里她都沒跟丈夫說過一句話。
9月8日,黃至華的母親六十歲生日,黃家人決定宴請賓客。一大早,黃至華和吳玲玲提著厚禮去給母親拜壽。這一天,黃至華顯得很高興,從中午到晚上,一直陪客人喝酒。
晚上9點多鐘的時候,黃至華仍與客人斗酒正歡,吳玲玲不由有些擔心了,怕他喝醉了酒又拿她撒野,決定先回家。回家后簡單洗漱了一下,她就和兒子睡覺了。
半夜12時許,黃至華醉意朦朧地回來了,見門被閂上,不由大怒,抬腿就踢,“開門!我還沒回來閂門沖鬼啊!”剛睡著的吳玲玲被驚醒后來不及穿衣服,就爬起來去開門。黃至華看到妻子穿著短褲短衫,又氣不打一處來,說:“閂著門睡覺,還穿著短褲,是不是招野男人來了!”
九月,正是三伏天,天氣酷熱誰不是穿短褲睡覺啊。吳玲玲聽得出丈夫是在找岔。夫妻倆分居,這本來于雙方都是痛苦的事,丈夫卻拿這個來奚落她,吳玲玲不由地也生氣了,說:“房子就這么小,你說我藏著男人你自己找啊。”話沒說完,丈夫的巴掌便接二連三地落在了她的雙頰上。
多年來吳玲玲都是委屈地忍受著,可是今晚,摸著滾熱的雙頰,多年的怨氣一齊涌上心頭,她感到無法承受下去了,于是怒喊一聲:“黃至華,我告訴你,總有一天你怎么死的都不曉得!”結果,丈夫又狠狠地踢了她一腳,就回到另一個房間睡覺去了。
吳玲玲心中怒火升騰了,想起多年來丈夫沒完沒了的兇暴,腦子里的一個念頭比任何時候都強烈:我們的婚姻到頭了!可是這場婚姻的破裂對她來說卻是災難性的,因為她懷過兩次宮外孕,兩次動手術,醫生告訴她,她已經無生育能力了。而丈夫已明確表示過,如果她要離婚,決不能讓她帶走兒子。
可是,置身于這沒有了感情的婚姻里,她只有沒完沒了的挨打,她不敢想下去。對未來的恐懼使她做出了一個決定:該了結了!與其有朝一日讓丈夫打死,不如現在打死他。
吳玲玲流著淚默默地回到房里,她將收藏在柜子里的房產證、買山合同、結婚證、保險單等有用的證件翻出來整理。吳玲玲把證件裝進一只袋子,她叫醒兒子,說:“小鵬,這些東西是我給你的,你要好好收著,不要弄丟了,也不要給別人。小鵬,以后媽媽不在家里了,你要好好聽叔叔伯伯的話......”睡得迷迷糊糊的小鵬只是嗯嗯地應著。
之后,她走進了丈夫睡覺的房子里,在一張凳子上靜靜地坐下來。其實她內心一直在激烈地斗爭著,雖然心里對丈夫充滿了恨,可他畢竟是一家之主,孩子他爸啊。她坐了很久,丈夫一個翻身醒過來了,看到了她,又罵一句:“你睡不睡覺?不睡覺就給我滾出去!”吳玲玲心里一沉,下了最后的決心。她走到堂屋,找出了一把斧頭。這時她看到了十歲的兒子從門縫中伸出腦袋,眼巴巴地望著她。吳玲玲心頭一熱,手中的斧頭差點掉落在地上,但她還是狠下了心,將兒子的小腦袋推進了房里,關上門。
吳玲玲走進丈夫房里,將門關上。丈夫已睡著,發出均勻的呼吸聲,她掄起斧頭,斧背向下,朝丈夫頭上狠狠地敲下去。“哎喲!”黃至華痛得叫喊一聲,醒了,他手摸著痛處,要坐起來。吳玲玲第二次舉起斧頭砸了下去,黃至華倒在了床上......
吳玲玲跑到丈夫的哥哥家,敲開門后,她撲通跪倒在夫兄腳下。痛哭流涕地說:“我把至華打倒了,我實在受不了了,我用斧頭把他打倒了。哥哥,你以后幫我照顧小鵬吧,我到公安局自首去了!”說完她便跑進了夜色中。
大難不死夫妻重好
黃至華的哥哥聽了吳玲玲的話大吃一驚,急忙跑到黃至華的房里,看到黃至華倒在床上,被單上流了一大灘血。他將手指放到弟弟的鼻子下,發現還有呼吸,于是出來叫醒其他兄弟,對黃至華作了簡單的止血包扎后,迅速送到興安縣中醫院。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緊張搶救,黃至華蘇醒過來了。畢竟,作為一個瘦弱的女人,吳玲玲下手還不太重,經檢驗,黃至華的傷勢為輕傷。
2004年9月18日,興安縣公安局對吳玲玲執行逮捕。吳玲玲對被捕沒有意見,但當她得知黃至華無大礙時,又感到不公平,認為她殺丈夫全是因為他引起的,公安局卻不對他作處罰,有失公平。
黃家人卻沒有因為黃至華是受害者而同情他。黃至華經常打罵老婆,這是黃家人人皆知的,大家也都勸過他,但他總不當回事。看到他百勸不聽,黃家人也拿他沒辦法,只有嘆氣。如今要鬧出人命來了,人人都感到了事態的嚴重,大家一起商量,一定要讓黃至華改掉他的毛病。于是,去看望黃至華時,黃家人一個個地對他輪番教訓和勸導,“兩口子有什么大的矛盾嘛,何至于鬧成生死仇恨!”“至華,你要不改改你的臭脾氣,以后沒有人會理你了。”與此同時,當辦案民警來調查取證時,黃家人都替吳玲玲求情,認為是黃至華的兇暴導致了吳玲玲的行兇,更多的責任在黃至華,希望公安機關從輕處罰吳玲玲。
小鵬也來看爸爸了。其實那天晚上他聽到了隔壁房里慘叫的聲音。后來他跑進爸爸的房里,爸爸直喊痛,叫他沖鹽水來喝,喝過鹽水后,爸爸便昏過去了,他害怕得直哭。“爸爸,不要再打媽媽了好嗎?我好怕。”小鵬眼巴巴地望著爸爸。
躺在醫院的病房里,黃至華也想了很多很多。瘦弱的妻子竟然敢對自己“下手”,這給了他很大的觸動。結婚十多年來,吳玲玲都是逆來順受,如果不是自己打她打得太過分,她何至于朝他掄斧頭?吳玲玲做錯了什么呢,自己憑什么要打她?黃至華想來想去,也想不出自己頻頻打妻子的理由。黃至華越想越感到自己的可恨,覺得自己愧為男人,連最基本的愛家護家都做不到。想起當初兩人恩恩愛愛的生活,想起出嫁前很少做家務的妻子跟他搶活干,黃至華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他決心從今以后要好好待妻子。出院后,他給公安局寫了封信,表示妻子犯法也有他的責任,妻子的行為給了他很大的教育,他保證再也不打妻子了,希望公安機關不要處罰他的妻子,他們今后一定會好好地生活。回到家后,黃至華又向家人立下了保證書,除了逢年過節,再不喝酒了,并要兄弟當監督員,如果看到他和妻子發生爭吵,兄弟們可以馬上過來把他捆起來。
興安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吳玲玲提起公訴。興安縣法院審理后認為,此案的發生,原、被告雙方都有過錯,而案發后沒有造成嚴重后果,雙方都表示了悔過,從社會效應考慮,法院對吳玲玲從輕判處。春節前夕,法院做出判決,判處吳玲玲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吳玲玲辦好手續走出看守所時,看到黃至華遠遠地站在馬路對面向她招手。看到“復活”的丈夫,吳玲玲說不出是喜還是恨,她猶豫了一下,沒有理會他。黃至華卻跑過來,拉起她的手說:“兩口子有什么氣好生的呢。”
黃至華用自行車載著妻子踏上了回家的路。自行車走在沙子路上,不時地蹦蹦跳跳,吳玲玲坐在后座上晃來晃去。黃至華便說:“你摟住我的腰啊,這樣就不會晃了。”吳玲玲猶豫了一下,伸出雙手像十五年前那樣緊緊地摟住了丈夫的腰,黃至華快樂地笑了。
離家越來越近,吳玲玲卻發現丈夫沒有帶她回他的村子,而是來到了她的娘家。黃至華說:我是上門女婿啊,這里才是我們的家。”吳玲玲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撲進丈夫懷里痛快地哭了一場。
2005年3月底,記者采訪時,黃至華告訴記者說,他們將一起外出打工,遠離那一幫酒友,到了外面,再不喝酒了,好好珍惜“大難不死”換來的這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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