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陳璐)6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未成年人檢察工作40年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中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40年發展情況、未成年人檢察40年40件大事記。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廳長缐杰介紹,這40件大事貫通了未成年人檢察制度從萌芽探索、快速發展、持續深化到全面提升的全過程,凝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發展變革、制度演進和基層實踐。
缐杰介紹,最高檢對40年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重要事件、制度機制及創新做法進行了盤點梳理,堅持立足發展脈絡、聚焦關鍵節點、突出典型示范等特點,經過深入研究,并征求專家意見,最終,從360余個事件中篩選出未成年人檢察40年的40件大事。
這40件大事以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發展歷程為主線,主要選取具有首創性、標志性、轉折性、代表性和影響力的關鍵事項,客觀反映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從初創探索、專門化建設到全面發展的歷史沿革。比如第1件,1986年6月,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科內設立全國第一個“少年起訴組”,邁出了中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專業化探索的第一步。
同時,聚焦司法保護、犯罪防治、制度建設、社會治理等重要工作,最高檢選取出對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長遠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和示范引領作用的事件。比如第20件、第22件,2018年6月,時任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就最高檢抗訴的齊某強奸、猥褻兒童案發表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采納全部抗訴意見,齊某由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為無期徒刑。
以辦理此案為契機,2018年10月,最高檢就加強校園安全建設、預防性侵害未成年學生違法犯罪問題,向教育部發出“一號檢察建議”,系首次以最高檢名義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各省級人民檢察院抄送省級人民政府同步落實,持續推動平安校園建設。這項工作既有“一號”序位建議的優先性,又展現了各級政府與檢察機關共抓落實的努力,因而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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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檢察40年大事記
編輯 張磊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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