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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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是社會的毒瘤,是萬惡之源,它吞噬健康、毀滅家庭、危害社會。廣東省湛江市地處粵、桂、瓊三省(區)交匯處,特殊的地理位置讓湛江面臨著復雜的毒品犯罪形勢。近年來,湛江法院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嚴”字當頭,構建嚴密的打擊體系,協調聯動,凝聚強大的打擊合力,源頭防范,健全科學的防控體系,打出了一套禁毒工作的“組合拳”,全力守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從雷霆萬鈞的庭審現場,到潤物無聲的普法課堂,湛江法院人以法律的剛性捍衛正義,以司法的溫度呵護未成年人未來,在雷州半島上構筑起一道堅實的禁毒防線。2023年以來,湛江兩級法院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821件2057人。
依法嚴懲,讓毒販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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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傳統毒品打擊力度的加大,不法分子將目光投向了新型毒品,依托咪酯便是其中的典型。
依托咪酯,俗稱“煙粉”,原本是一種臨床使用的短效麻醉劑。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國家正式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近年來,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將其非法添加進電子煙油中,偽裝成“上頭電子煙”“特制煙彈”,隱蔽性強、迷惑性大,社會危害日益凸顯。
“與傳統毒品犯罪相比,販賣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被告人往往呈現出年輕化、團伙化的特征,且多伴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2023年12月,被告人鄧某為牟利,伙同楊某某等人共謀購買毒品依托咪酯。鄧某、楊某某分別攜帶毒資,各自駕車從徐聞縣前往交易。交易結束后在返程途中,鄧某等人在高速收費站被公安民警抓獲。公安民警從他們的車內查獲疑似毒品1包。經鑒定、稱量,凈重492.76克,檢出依托咪酯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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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聞法院組織轄區學生旁聽毒品犯罪案件庭審。 陳虹竹 攝
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鄧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又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楊某某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販賣、運輸毒品罪,系毒品再犯,應依法從重處罰。
2025年1月3日,徐聞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鄧某、楊某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均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其余犯罪分子也均受到相應的處罰。
無獨有偶。在另一起依托咪酯案件中,被告人不僅販賣、運輸毒品,還以暴力手段抗拒抓捕。
2023年12月25日深夜,林某某購得50克依托咪酯后與唐某某駕車返回湛江。途中,林某某多次吸食,兩人輪流駕駛。在兩人停車換人之際,執法人員實施攔截抓捕。唐某某駕車沖撞警車后逃逸,林某某將煙粉沿途丟撒,并用打火機點燃車內衣物。車輛很快被大火吞噬,二人棄車跳下高速公路逃跑,最終被抓獲歸案。
案件進入審判程序后,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合議庭仔細梳理了林某某和唐某某的犯罪經過。
“毒品犯罪往往伴隨著妨害公務等次生犯罪,社會危害性更大,必須依法從重懲處。”承辦法官說。
刑法明確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妨害公務罪。合議庭認為,林某某和唐某某明知是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仍采取暴力手段抗拒,且造成了警車損壞、毒品滅失等后果,依法應當單獨評價為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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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經開區法院干警在漁港公園開展禁毒主題普法宣傳活動。 鐘麗婷 攝
同時,湛江經開區法院查明林某某系累犯,唐某某系毒品再犯,依法均應從重處罰。根據二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性等,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妨害公務罪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5萬元;以運輸毒品罪、妨害公務罪判處唐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3萬元。湛江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面對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帶來的新挑戰,湛江法院迅速調整打擊重點,組建專業審判團隊,統一法律適用標準,確保量刑精準均衡。同時,全市法院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對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等源頭性犯罪,以及職業毒販、累犯、再犯,堅決依法從重從快判處,該并處沒收財產的絕不留情,徹底斬斷毒品犯罪的經濟基礎。
依法嚴懲,成效立現。2025年,湛江法院審結涉依托咪酯案件140件173人,較2024年同比分別下降65.17%和62.95%。
護航未成年人,讓青春不“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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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區法院干警在社區開展禁毒主題宣傳普法活動。 邱海龍 攝
202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況,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湛江法院審理的陳某某販賣、運輸毒品案入選人民法院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中的陳某某指使未成年人鄧某某等攜帶毒資、交接、運輸毒品,將鄧某某引入了歧途。同時,陳某某因搶劫負案在逃期間又實施了毒品犯罪,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湛江法院對其予以嚴懲,依法判處死刑。
曾有犯罪前科的陳某某,2017年7月,將目光投向了暴利的毒品生意,他找到了黃某幫忙聯系購買冰毒。隨后,陳某某便指使年僅17歲的鄧某某等人攜帶毒資36萬元駕車與黃某會合。鄧某某等人向毒販購買了9包冰毒后,返程途中在一高速公路出口處沖撞了公安人員查緝布設的攔截車輛,且為躲避追捕便棄車逃跑。公安人員在路邊查扣了鄧某某遺棄的9包冰毒,共計8870.74克。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某某非法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在這起案件中,陳某某并非簡單的“馬仔”,而是整個毒品交易的出資者、組織者和指揮者,是罪責最重的主犯,理應承擔最重的刑事責任。
而且,在這次毒品交易中,陳某某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夠成熟、社會閱歷尚淺、分辨是非能力較弱的特點,特意指使年僅17歲的鄧某某參與攜帶巨資、交接和運輸毒品,讓其成為毒品的“工具人”。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如今,回想起這起案子,承辦法官記憶猶新:細細翻閱各個卷宗,反復甄別各類證據……鄧某某雖然是從犯,但受陳某某的指使,其人生軌跡已徹底被改變,應給予陳某某最嚴厲的懲處,這既彰顯了法院從嚴懲處毒品犯罪的決心,也彰顯對教唆、引誘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零容忍”的態度。
“對利用、教唆、控制未成年人參與毒品犯罪的不法分子,我們堅決從嚴從重懲處,切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湛江中院刑庭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依法嚴懲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行為的同時,湛江法院也通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不斷提升未成年人識毒、防毒、拒毒意識,從源頭上遏制未成年人毒品犯罪行為的發生。
“即使自身未主動邀約,只要明知他人吸毒仍提供場所,哪怕是出租屋、臨時看管的酒店房間、網吧包廂,甚至是汽車,只要是你能夠支配、管理的空間,為吸毒提供便利就可能涉嫌犯罪。”赤坎區人民法院法官楊瑩瑩結合剛結束的庭審案件和專門學校學生的社交特點開展禁毒專題普法。2025年11月26日,赤坎區法院到湛江市曙光學校開展“巡回審判進校園”活動,公開審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為專門學校100余名學生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
近三年來,湛江法院累計開展旁聽庭審、模擬法庭、禁毒普法“進校園”等普法宣傳活動268場次,發送宣傳手冊超3萬份,普及學生32020人次,讓識毒、防毒、拒毒的種子深深根植于每一位未成年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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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法院在市人民公園開展禁毒等主題擺攤普法活動。 楊可然 攝
延伸職能,織密全民“防毒網”
“建議強化源頭治理與監管。定期組織與衛生健康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動……”2024年10月28日,一份關于加強禁毒工作綜合治理的建議擺在了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面前。
2024年,霞山區人民法院發現該區毒品類犯罪案件有明顯增長,且92.98%為依托咪酯毒品犯罪,于是以司法建議的形式,向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發出了加強禁毒工作綜合治理的建議。
收到司法建議后,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高度重視,召開會議研究討論,制定落實工作方案。隨即,聯合區禁毒辦、街道、派出所等開展了易制毒化學品聯合執法檢查、校園周邊煙草凈化行動、防范青少年藥物濫用宣傳等活動。活動期間,檢查易制毒企業43間次,清查煙草銷售商鋪78間,開展“警惕新型毒品·嚴防‘上頭’電子煙”專題宣傳活動103場。
通過司法建議,促推社會治理,提升禁毒治理效能。2025年,霞山區法院審理涉毒品類犯罪案件25件,較2024年同比減少35.71%,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吳川市人民法院在審理龐某軍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案件時,發現其屬于涉黑犯罪集團成員,且該集團經營黃賭毒場所。
為更好地打擊公共娛樂服務經營場所涉毒問題,吳川法院發出了司法建議,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對轄區歌舞廳、酒吧、游藝廳、棋牌室、旅館酒店等重點場所附近的治安管理,開展公共安全檢查等。
相關部門采納了該司法建議,隨即對重點場所附近的治安管理開展常態化的公共安全檢查,對涉及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的娛樂服務場所以及提供便利、容留、包庇犯罪分子的娛樂服務場所業主、管理人員,予以從嚴查處。同時,重點對這類場所負責人、工作人員宣講禁毒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營造打擊黃賭毒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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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打擊合力,提升綜合治理效能是湛江法院開展禁毒工作的又一扎實舉措。湛江中院與檢察、公安等部門建立會商機制,定期就毒品犯罪案件進行會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規范案件偵辦、起訴、審判,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凝聚打擊毒品犯罪的合力。
2025年9月18日,一場以打擊與治理為主題的工作會議召開。禁毒辦、公安、法院、教育、司法等8個部門齊聚一堂,結合單位職責,就做好毒品打擊與治理相關工作進行交流座談。會上,通過了《毒品犯罪案件“懲治與治理并重”工作方案》,為更好地打擊毒品犯罪提供了制度支撐。
對話新聞當事人
以務實舉措推進禁毒工作持續走深走實
采訪對象: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李非白
法周刊:湛江法院對毒品犯罪依法從嚴懲處體現在哪些方面?
李非白:湛江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一是從嚴抓落實。加強黨組對禁毒工作的組織領導,作為“一把手”工程推進,壓緊壓實黨組主體責任,構建“三級負責”工作機制,層層抓落實。二是從嚴打擊。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加大對新型毒品犯罪的打擊力度,從嚴懲處職業毒販、累犯、再犯等犯罪分子,嚴厲打擊大宗制造販賣毒品等源頭性犯罪等具有嚴重情節的毒品犯罪。
法周刊:針對新型毒品犯罪的審判工作,湛江法院有哪些具體的舉措?
李非白:近年來,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隱蔽,新型毒品問題日益凸顯,給打擊工作造成了較大的困難。湛江法院迎難而上,多管齊下,不斷加強新型毒品案件審理工作。一是建立會商機制。與公安、檢察等部門建立共同會商機制,分析新型毒品案件的“疑難雜癥”,總結辦案經驗,對癥下藥。二是統一裁判尺度。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加強條線業務指導,發布典型案例,統一法律適用標準。三是強化源頭治理。加強與公安、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聯動發力,嚴防流入非法渠道。四是加強禁毒宣傳。在國際禁毒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集中宣判、旁聽庭審、模擬法庭、以案說法等,以主題鮮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識毒、防毒、拒毒的意識和能力。
法周刊:湛江法院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在推進禁毒綜合治理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非白:湛江法院主動延伸審判職能,落實好打防并舉、綜合施治方針,全面參與禁毒綜合治理。一是聚焦未成年人,加強普法教育。以開學第一課、巡回審判進校園、模擬庭審等形式,加強對未成年人禁毒普法宣傳。近三年,累計到114所中小學、中職學校開展禁毒普法工作,覆蓋學生超3萬人次。二是聚焦堵塞漏洞,制發司法建議。對審判中發現的毒品犯罪易發高發領域、行業監管漏洞、社會管理缺失等問題,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推動構建更為科學嚴密的禁毒防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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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報·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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