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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創建?40周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23日)發布未成年人檢察工作40年發展報告?。報告顯示,我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機制更加健全,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依法懲治和幫教涉罪未成年人更加精準。對于主觀惡性大、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堅決依法懲治。
2018年以來,檢察機關共起訴34.9萬人。2025年,最高檢依法核準追訴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24人。對于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從寬,附條件不起訴14.4萬人,95%以上的未成年人沒有再犯。近五年來,7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經檢察機關幫教考上大學。
2018年以來檢察機關共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1萬人
報告顯示我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機制更加健全,制度體系更加完善,落實“雙向保護”原則更加有力。
2018年以來,檢察機關共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1萬人。嚴厲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被害人關愛救助,推動建立集“詢問、取證、身體檢查、心理疏導”等功能于一體的“一站式”辦案區2600余個,一次性詢問10萬余人,提供心理疏導11.9萬次,發放救助金8.6億元。
最高檢:將進一步明確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核準追訴標準
檢察機關將圍繞幾項重點工作,持續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持續推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和治理。
堅持懲防并舉。增強“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意識,依法懲治未成年人犯罪,既發揮特殊預防作用,教育引導涉罪未成年人改惡從善;也發揮一般預防作用,對其他未成年人進行警示教育。推動依法開展矯治教育、專門教育、專門矯治教育,加強對專門教育和專門矯治教育的法律監督。持續改進社會調查內容和方式,依法規范適用附條件不起訴,把精準幫教貫穿辦案全過程。
堅持寬嚴相濟。對未成年人犯罪,更加精準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結合社會危害、主觀惡性、悔罪表現等情況具體分析,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適度、罰當其罪。對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暴力犯罪,符合核準追訴條件的,依法核準追訴。最高檢將會同公安部盡快出臺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和規范核準追訴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對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大特別是初犯、偶犯的,堅持依法從寬。
堅持標本兼治。不斷筑牢家庭監護防線,在辦案中同步開展訓誡、警告、督促監護、家庭教育指導等工作;堅決守好學校教育陣地,推動建立完善欺凌行為及時報告和嚴肅懲戒機制;密切關注社會環境因素,積極參與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助力平安校園建設,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潘家東
校對:徐凡景
審核:洪鈺婷
終審:趙 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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