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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6月24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和我國民族工作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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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記者 袁秀月 攝
中新社記者:
我有個問題想提給巴音朝魯主任委員,近期有境外組織發表聲明,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意在“同化少數民族”,呼吁對華實施人權制裁,請問如何看待這樣的說法?謝謝。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民委主任委員巴音朝魯:
謝謝您的提問。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中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新時代以來,全國人大代表有700人次提出了關于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方面的議案和建議,這是全國人大代表對這個法律的一種呼吁。這部法律通過之后,全國各族人民高度認同和堅定支持。多國友好人士、媒體、機構對這部法律都給予了積極評價。他們認為,這部法律符合中國國情,符合現代治理理念和國家治理趨勢,為多民族國家解決民族問題提供了可借鑒的路徑。但是依然有一些西方機構、境外勢力,就民族問題抹黑中國人權狀況,散播謬論,充滿對中國的無知和偏見。有關組織發表的所謂聲明,無視我國民族地區和民族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對中國民族政策和法治建設指手劃腳、無端指責,這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我們對此強烈不滿、堅決反對。
中華民族是有著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偉大民族,是牢不可破的命運共同體。我們黨在百余年奮斗歷程中,始終高度重視解決民族問題、重視民族工作,將加強民族團結作為戰略性、基礎性、長期性工作來抓,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了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開創了發展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新局面,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步,人民生活水平也進入了歷史上最好的時期。我國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這里我想舉兩個方面的例子,一個是經濟方面,上面也都講到了民族地區、民族工作取得的成就。全國民族自治地方420個貧困縣,5個自治區和貴州、云南、青海3121萬貧困人口全部如期脫貧,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脫貧攻堅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上,我們一個民族也沒有掉隊,一個人也沒有少,現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同樣也是一個民族也不能少,一個人也不能少。這樣的成就,哪一個國家、哪一個政黨能做到?大家也都知道,特別是民族地區的教育、醫療、交通、水電等基本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更加健全,包括最偏遠的地方、邊境地區,都有信息網絡,這些成就都是有目共睹的。中國政府,包括地方領導,在兩會等多個場合都作過介紹。大家多走一走、看一看,眼見為實,以事實為基礎。那種帶著偏見的胡編亂造炒作,有什么意思?我覺得這是實現民族平等發展的基礎,這個成績看不到嗎?再比如在文化方面,國家投入了大量資金,對布達拉宮、大昭寺、羅布林卡等一大批文化遺產進行了保護,以漢文和維吾爾文翻譯、整理、出版了瀕于失傳的《福樂智慧》和《突厥語大辭典》等古籍,搶救性保護修復3000余件珍貴文物。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45個中國項目中,與少數民族文化有關的超過了三分之一。這些歷史和現實也充分證明,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是完全正確的。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順應了中華民族從歷史走向未來、從傳統走向現代、從多元凝聚為一體的發展大勢,以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為目的,全面貫徹憲法規定、原則和精神,緊緊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主線,將符合新時代新要求的措施機制寫入法律,明確了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總體布局和重點任務,構建起系統完備、權責明晰、協同高效的保障各民族平等團結進步的制度體系。可以說,這部法律就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的成功實踐經驗的法治總結。
中國依法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僅是造福本國人民,也為世界各國處理民族問題提供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我們將始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推動全國各族人民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團結奮斗。
來源:國新辦實錄
編輯:丁寶秀
審校:魏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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