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大學生起訴海航提前10分鐘起飛”一事,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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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該事件迎來最新進展。據新浪財經消息,起訴海航的大學生小胡表示,經過多輪協商,海航方面表示愿意在今年7月30日前修改規則。目前,他因出行計劃被打亂而產生的住宿費也已經收到。
海航官方則表示,對于該訴訟,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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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報道,19歲大學生小胡本計劃于4月3日早上7點40分從深圳飛往呼和浩特。起飛前數日,他接到海南航空通知,航班將提前10分鐘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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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變化打亂了小胡搭首班地鐵前往機場的計劃,他提出免費退改簽機票,之后又提出由航司承擔打車前往機場或提前住在附近的費用,均被海南航空拒絕。
4月20日,小胡向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要求海南航空賠償他登機前一晚103.84元的住宿費,并承擔相關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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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認為,航班時刻僅供參考,不構成航司與旅客合同的組成部分;且根據該航司今年1月29日發布的最新一版運輸總條件相關條款,提前10分鐘屬于正常航班,只有提前超過15分鐘,才可以為乘客進行免費退改簽。
小胡則認為,根據交通運輸部公布的《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由于承運人原因導致旅客非自愿變更,應免費退改。同時,其購票所使用的權益卡購買時間也早于新版條件生效時間,不該受新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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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件隨即引發大量關注與討論。有媒體在評論中指出——15分鐘是道坎,提前10分鐘就屬于正常航班,這不過是航司單方面為自己設置的免責護欄。問題是,這15分鐘是誰定義的?航司單方面調整起飛時間帶來的經濟損失,為何要讓旅客獨自承擔?
該大學生敢于對可能不合理的規則說不,這種較真的行為本身就應該被肯定。正如他所說的,打這場官司,不只是因為自己的出行受到了影響,也是想維護更多人的權益。
來源:中國青年報綜合中國新聞周刊、紅星新聞、新浪財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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