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ent的熱潮,正在席卷整個銀行業。
6月18日的陸家嘴論壇上,農行董事長谷澍、中行行長張輝等多位大行高管分享了對金融Agent的觀點;
近乎同日,阿里云副總裁張翅也在中國國際金融展上表態,金融Agent已迎來真正的元年。
從大行的科技規劃、大廠的產品策略,到金融科技公司的應用探索,Agent正在成為銀行數字化轉型的新抓手。
但在銀行一線,Agent的真實使用遠未達到論壇敘事中的熱度。
樞紐調研多家大中型銀行發現,出于合規、數據安全和業務流程復雜性考慮,多數銀行Agent仍主要停留在研發側、辦公側或測試環境,距離核心業務流程仍有距離。
在銀行語境中,Agent至少包含三層:辦公、編程和知識問答類工具;客服、營銷、風控等業務輔助工具;以及能夠嵌入生產流程、調用系統并參與任務執行的流程型Agent。
當前推進較快的仍是第一類,后兩類距離規模化仍有距離。
這構成了銀行Agent當下的核心落差:戰略敘事已經展開,真實業務仍在門外。
業務側門檻
從流程拆解看,信貸、財富、客服、營銷、風控和運營等銀行業務,都有被Agent重組的空間;
但金融業務的核心不只是效率,而是授權、審計和追責,只有當Agent接觸真實數據、嵌入業務流程并參與任務執行時,業務側的門檻才真正出現。
這也是銀行保持謹慎的根本原因。
來自股份行總行科技部門的陳華(化名)對樞紐透露,公司允許研發人員在測試環境中自由發布各類Agent,但一旦涉及真實場景的運用,審核權限極其嚴格。
“測試環境肯定是自由的,也就是跑快跑慢的問題。”陳華表示,“但出于安全需求,這些Agent的審核權限最多通過到辦公環境,不可能進入業務側。”
另有多位來自國有行、股份行科技部門人士向樞紐確認,目前真正進入核心業務流程、并參與任務執行的Agent仍然很少,多數嘗試仍停留在辦公、研發、客服輔助或低風險試點場景。
這種謹慎,源于金融行業本身的復雜性。
神州信息AI創新中心總經理晉梅博士將這種復雜性總結為“嚴、密、貴”三個字:
一是監管嚴,敏感數據不能離開行內環境,方案必須私有可控,每一步判斷都必須可復現、可審計;
二是業務環節密,金融場景中業務環環相扣,任何一點問題都可能帶來風險;
三是人力資本貴,資深員工多年積累的判斷力,難以被完整寫成規則。
當然,業務側并非完全沒有嘗試。
一名國有大行科技部門人士對樞紐透露,公司已經有少量業務類Agent落地,但場景主要集中在個人金融業務和行內辦公,形態上更接近客服助手。
該人士坦言,目前Agent開發仍由科技部門主導,“流程大概是讓業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報需求,但項目還是由研發部門牽頭”。
相較業務側的謹慎,研發側的突破要快一些。
多位國有行、股份行科技部門人士對樞紐表示,所在銀行已經或準備采購阿里、騰訊的編程Agent,此類Agent主要以內嵌插件形態出現,可以瀏覽代碼上下文、識別Bug、輔助生成代碼。
研發側更容易突破,并不難理解。
編程場景鏈路清晰、反饋明確,天然比金融業務更容易Agent化,如今OpenAI和Anthropic在Coding領域的競爭,也說明代碼生成正在成為Agent最先規模化的方向之一。
但研發側的突破,并不能直接外推到信貸、財富、風控等核心業務,后者涉及真實客戶、資金流轉和責任劃分,門檻明顯更高。
場景之外
業務側是一套能力檢驗場,銀行能否讓Agent進入真實業務流程,取決于其是否已經具備承載Agent的基礎設施。
自2025年DeepSeek出圈之后,銀行業部署本地模型、探索Agent的意愿明顯增強。
樞紐注意到,多家國有大行已經在年報中開始強調大模型應用。
在這個過程中,“場景”成了一個高頻詞:
例如,2025年,某國有大行已經推動大模型落地500余個場景;另一家大行的大模型技術,則賦能集團398個場景應用,滲透財富管理、普惠金融、風險管理、科技研發等領域。
但動輒成百的應用場景,并不等同于Agent基建成熟。
金融科技公司人士黃依麗(化名)向樞紐介紹,部分銀行對“場景”的計數方式較為寬泛。
例如,同一套話術優化智能體被分發給私行、財富中心、客戶服務等N個部門,就可能被記錄為N個場景。
這可能放大大模型應用的表觀滲透率。
因為場景數量增加,不代表模型能力更豐富,也不代表應用進入了核心業務鏈條;
而Agent落地需要的支撐,絕對不只是幾個問答助手,而是模型、數據、系統、權限、流程、審計和評測機制之間的連接。
更關鍵的數據是未被披露的使用頻次和活躍度,相比場景數量,它們更能反映AI工具是否真正被一線員工接受。
黃依麗表示,目前銀行為了數據安全,大多選擇完成模型的私有化部署。
“但有的管理者要追求模型私有化,會選擇參數較小的模型。”她表示,“銀行在安全和好用之間選擇了安全,代價就是使用頻率下降。”
黃依麗透露,在一線試點調研中,許多員工表示鮮少使用行內研發的話術優化類Agent,認為其使用體驗不如外部免費的豆包、DeepSeek。
由此來看,銀行Agent的現實進展仍然遲緩。
戰略表述積極,業務側謹慎;場景數量增加,實際體驗仍需驗證。
這些落差共同指向一個問題:限制Agent進入業務側的,已經不只是模型能力。
真正的難點,開始從模型部署轉向組織協同。
組織困局
過去開發軟件產品時,銀行的路徑相對清晰:科技部門與技術公司對接,向業務部門調研需求,再分析、研發、交付,最后將產品交由業務部門使用。
但Agent承載的是業務判斷力和經驗,而這些東西本身就在不斷演進。
一位金融科技公司人士用“運維”和“運營”來概括二者的區別:傳統軟件更像運維,重在穩定運行;Agent更像運營,重在持續反饋、訓練和校準。
該人士指出,傳統軟件和Agent的成本投入階段不同:
前者成本集中在建設期,后續主要是維護和修復;后者前期可以很快跑出原型,但真正成熟依賴持續的業務反饋、用戶訓練和迭代。
該人士總結稱,“所以好的Agent開發,需要業務、產品、研發從第0天就持續坐在一起”。
但部分銀行一線員工對于Agent的抵觸,最直觀地反映了現實的困難。
黃依麗表示,“從業務部門牽頭、收集需求開始,有些員工的積極性就很低。科技部門滿腔熱情想設計出Agent,但收回來的問卷對于需求的描述只有寥寥幾個字。”
這類反饋并不只是技術接受度問題,更像是崗位價值重估帶來的防御性反應。
Agent不是簡單幫客戶經理減負,它也在改寫客戶經理原本用來證明工作價值的方式。
一家股份行的科技部門主管的觀察給出了更具體的答案。
該主管表示,在引入零售多智能體系統后,客戶經理在信息整理、制度查詢等事務性工作上耗時顯著縮短,系統生成的資產配置方案草案減少了重復文書。
但效率的提升表象下,隱藏著更深層的組織挑戰,一些員工歡迎系統帶來的便捷,也有人擔心自身價值被替代;
更根本的是,當系統接管了信息整合和基礎方案生成后,客戶經理的核心價值本應向審核、優化、關系維護遷移,不少銀行的考核指標沒有同步調整。
“銀行現有的培訓體系和KPI考核中,對于電話數量、報告數量的要求,還沒有調整。”該主管表示,“這導致員工即使有空閑時間,也不知該往何處發力,或不愿改變既有工作習慣”。
該主管表示,公司正在設計新的“人機協同”培訓方案和考核指標,但也深感閉門造車之難。
這意味著,Agent落地不只是技術上線,還會觸及崗位定義、評估體系和激勵機制,已超出科技部門單獨能解決的范圍。
復制難題
在這樣的困局中,協同創新提供了一種突破的可能。
晉梅表示,其團隊曾與一家區域性銀行共創業務側Agent。對方提供資深理財顧問評判AI答案,也安排新員工驗證效果,雙方先用模擬數據打磨,再進入現場部署。
在她看來,金融業務反饋鏈條長,要讓Agent迭代形成足夠快的閉環,業務和技術就必須頻繁互動。
但即便成功共創,Agent又可能會面臨新的困境:難以復制。
樞紐了解到,如今有大量中小銀行對業務側Agent有訴求,但組織架構不支持進行費時費力的共創,他們最常問的問題是:別人家的Agent已經落地了,我能直接買過來用嗎?
答案往往是否定的。
一個成功Agent的背后,往往嵌入了特定銀行的業務規則、數據結構、風險偏好和權限體系。
它在A銀行跑通,并不意味著能直接遷移到B銀行;
即便在同一家銀行內部,從零售理財復制到對公信貸,也常常需要重新建模和驗證。
一位股份行的科技部門主管用“場景墻”來形容這個困境。
該主管表示,公司曾成功將零售業務的多智能體架構應用在理財和基金場景,但當試圖向對公信貸場景復制時,立刻撞上了困難。
例如,對公信貸與零售業務的規則、文檔和決策鏈條差異明顯:輸入材料從客戶畫像變成財報、合同和流水,系統也需要對接核心賬務、信貸審批等更復雜的流程;
原有智能體幾乎無法直接遷移,業務邏輯和數據模型都要重建。
該主管認為,如今的銀行仍缺少跨場景描述業務能力的“元語言”,也就是一套能把不同業務流程抽象成可復用模塊的表達方式。
這也解釋了為什么,不少第三方公司以項目制、系統集成或定制服務交付Agent,而不是像傳統SaaS那樣標準化銷售。
一位金融科技公司人士表示,所在團隊曾為客戶開發經營貸Agent,用于輔助客戶經理評估商戶資質,但這類能力通常只是整體項目中的子模塊,并不單獨售賣。
對銀行而言,真正有價值的不是通用Agent外殼,而是對具體業務約束的長期適配。
但這種模式,也可能天然限制規模化。
大行有資源推進共創,但流程鏈條長、跨部門協同成本高;中小銀行需求更迫切,卻未必有組織和預算承接復雜共創,最終,Agent在供需兩端都存在錯位。
要真正突破規模化困局,需要行業層面的共同努力。
谷澍指出,行業對智能體的定義和規范標準尚未統一,不利于科學評估各家機構的應用水平。
據此,他建議先建立“標準件”:把功能單一、業務流程固定的智能體做成標準化產品,同時聚焦開發具備自主規劃和決策能力的智能體。
只有查詢、摘要、提醒、資料核驗等流程固定、風險較低的能力先標準化,Agent才可能從單點項目變成可復用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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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先行
協同創新可以改變工作方式,行業標準可以促進規模化,但這一切的前提是:Agent必須被有效地治理。
目前,金融機構在這個問題上還缺乏統一答案。
當一筆交易經過Agent推薦、人工確認后發生糾紛,責任如何在模型建議、人工確認和業務審批之間劃分?
如果監管追問決策依據,銀行能否通過審計日志復現Agent的輸入、輸出、工具調用和人工干預節點?
這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法律和治理問題,行業缺少一套統一的、能讓合規與科技部門對話的智能體決策審計標準。
谷澍在論壇上指出,金融應用中Agent可能存在“黑箱、幻覺、自主決策”等風險,這些都需要分類施策的治理思路來應對。
對銀行來說,Agent能否進入核心業務,最終取決于治理框架是否先立起來。
晉梅強調,這套框架至少包括四件事:
第一是權限邊界,明確Agent能查詢什么、調用什么,能否觸發交易或審批動作。
第二是責任邊界,明確AI建議、人工確認、業務審批之間如何劃分責任。
第三是審計邊界,記錄Agent的輸入、輸出、調用鏈條和人工干預節點,確保關鍵流程可追溯。
第四是評測邊界,為不同場景建立不同驗收標準,單看回答準確率并不足以衡量Agent效果。
因此,治理不只是合規框架,也會反向推動崗位、考核和激勵機制調整。
換言之,治理不是為了限制Agent,而是為了讓Agent獲得進入業務側的資格。
對銀行而言,Agent的分水嶺不會出現在發布會上,而會出現在真實業務流程里。
只有當它能夠被授權、被審計、被追責,并被一線員工持續訓練和使用時,才算真正進入銀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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