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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編黑稿,再抱團轉發,逼企業付費刪帖!自媒體團伙敲詐41家企業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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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天津某企業傳銷下的裸奔

將走向何處》

《山東某企業新零售被質疑涉嫌傳銷

廠家回應不知情》

《成都某企業代理模式成謎

微商難與傳銷劃清界限》

……

這些標題尖銳、

指向明確的自媒體文章

看起來像是行業內的維權爆料

似乎是在揭露傳銷惡行

可事實上這些大多是惡意編造的黑稿

出自以周鳴飛為首的一個犯罪團伙

他們不做實地調查、不核實信息真偽

靠著杜撰涉企假新聞制造輿論壓力

再以刪帖合作的名義索要高額費用

向企業實施敲詐勒索



酒席上聽來的“商機”

周鳴飛是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人,只有小學文化。早年,他和自己的同鄉周有全共同經營著一個反傳銷的自媒體賬號。所謂的“反傳銷圈”,是由民間自發形成的,以揭露傳銷騙局、解救被困人員、開展反傳銷宣傳為主要活動的群體的俗稱。平日里,周鳴飛會在自媒體賬號發布傳銷識別指南、分享解救案例,漸漸也在圈子里打響了名聲。他的盈利模式也很簡單,就是提供“付費解救服務”,當有人被困傳銷組織時,受害者的家屬會找到周鳴飛,要他幫忙進行“反洗腦”的操作,通過揭露傳銷的方式和危害,讓深陷其中的受害者醒悟過來。

在反傳銷圈子里,來自全國各地的民間團體互相交流、分享情報是很常見的事。2017年,隨著國家對傳銷組織打擊力度的加大,找周鳴飛進行解救服務的人越來越少。周鳴飛僅靠這份工作來維系生活,收入銳減后,他一直感到很焦慮。

在一次飯局上,一個湖南人告訴周鳴飛,現在流行一種新的“生財之道”:捏造并在自媒體賬號上發表關于企業的負面文章,一旦在網上形成了聲勢,企業就會聯系刪帖,這時候就可以用合作費或刪帖費的名義借機找企業要錢了。

周鳴飛本就擅長經營自媒體賬號,加上之前在“反傳銷圈”積累了一批忠實的粉絲。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周鳴飛便在原先發表反傳銷內容的自媒體賬號上推出一篇抹黑企業的文章,并在文章末尾附上了自己的聯系方式。令他沒想到的是,輿情發酵起來后,企業的公關團隊立刻聯系了他,并按照要求支付了一筆不菲的刪帖費。嘗到甜頭的周鳴飛決定將自媒體賬號徹底轉型,全職做起了敲詐勒索企業的勾當。

入行后,周鳴飛發現發布涉企負面文章的門檻極低,只要有個微信號就能操作。正因如此,這個圈子并沒有形成高度組織化、體系化的犯罪組織,而是呈現出全國分散,以小型團伙為單元的特征。這些小型團伙之間相對獨立、各自牟利,但又會相互配合、協同造勢。

在以周鳴飛為核心的團伙里,共有5名成員,他們分工明確。周鳴飛負責統籌策劃、對外談判、與外省團伙牽線的工作。周有全主要負責收集網絡素材、杜撰負面文章、運營自媒體賬號和管理帖子的發布與刪除等。陳鑫是游擊人員,他沒有什么原創能力,只能在自己的自媒體賬號上幫忙轉發造勢,分一杯羹。還有一對夫妻陳小燕和王子函則比較獨立,他們以前干的是專業打假的工作,有自己的自媒體賬號和原創能力,所以能自己經營自媒體賬號并發表文章。他們與周鳴飛的自媒體賬號經常會互相合作轉發,提高彼此文章的點擊量。

從2017年到2023年,在周鳴飛等人的狂轟濫炸下,全國各地有41家企業被卷入負面輿論,被迫納了相應的刪帖費和合作費,涉案金額高達180余萬元。



為規避風險,

他們用上了企業咨詢的幌子

那么,周鳴飛團隊作案如此猖獗,持續時間長達數年,為何遲遲沒有案發呢?

首先,周鳴飛深深抓住了企業“不敢報警”的痛點。哪怕企業報警,或者能夠進入后續的司法流程,維權周期短則幾個月,長則數年。可此時,輿情早已發酵,受害企業的聲譽也早已受損,所以大多數企業只能抱著“花錢消災”的心態與周鳴飛的團隊進行協商。不僅如此,周鳴飛在目標的選擇上也很有自己的套路,他并不會隨意地向任何企業開刀,而是處心積慮地把目標對準了直銷企業。

所謂的直銷,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直銷是經國家許可的一種銷售形式,具有嚴格的審核機制,與非法傳銷有本質上的區別??稍诂F實中,由于很多傳銷組織常偽裝成“合法直銷”進行運作,導致普通民眾難以清晰辨別直銷與傳銷的區別。在反傳銷圈里浸潤多年,周鳴飛當然明白這個區別,他也知道直銷企業最怕跟“傳銷”兩字沾上邊,可他就是要利用大眾對直銷的誤解來做文章。比如,周鳴飛會編造一些“某某企業存在多種獎金制度,或涉嫌傳銷?”或者“某某公司正在拉人頭,涉嫌傳銷嗎?”這樣的假新聞,把合法的直銷活動曲解為非法的傳銷活動。

其次,要想讓企業主動上門談刪帖,前提是周鳴飛發布的涉企文章達到了一定的閱讀量和轉發量,對企業聲譽造成不可逆的輿論壓力??芍茗Q飛既不雇用網絡水軍,也不借助外部平臺來買水軍推流,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其實在這個專門敲詐勒索企業的圈子里,分散在全國各地的小團伙,都顯得異常“團結”。他們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只要有一個自媒體賬號發布了涉企負面文章,圈子里的其他自媒體賬號也會自發地轉發并跟帖。這種一呼百應的圈層效應,能夠讓涉企負面文章在短時間內達到驚人的閱讀量,形成鋪天蓋地的負面輿情。利益永遠是綁定這些團伙的牢固紐帶,他們深知只要參與了轉發跟帖,日后當企業上門談刪帖時,他們或許就能拿到一筆分成。

此外,周鳴飛和周有全在發表文章時會琢磨用語和標題。他們不會做“標題黨”,故意制造一些駭人聽聞的噱頭,也不會刻意捏造一些“一眼假”或者“顛倒是非”的新聞,而是巧妙地利用企業的特點進行編排。在發表文章前,周鳴飛往往會在網上對企業的相關信息進行檢索,然后根據自己的理解寫出不到2000字的推文,內容大多是將直銷企業的合法經營行為與傳銷強行關聯。即便網信部門或公安機關發現了異常,也無法直接判定相關文章是謠言,往往需要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查核實,才能確定企業是否存在傳銷行為。

同時,為了規避法律風險,周鳴飛等人精心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以信息咨詢和商務合作的名義,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他們注冊了一個咨詢公司,然后與上門談合作的被害企業簽訂所謂的“輿情服務協議”,合同中會寫著“提供輿情監測、商務咨詢、公關合作”等服務,然而在私下,這些費用其實就是周鳴飛等人與企業談妥的“刪帖費”。僅周鳴飛團伙里的這5個人就注冊了3個不同的咨詢公司,團伙成員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為小學文化,最高的僅有中專學歷,根本沒有專業能力來提供所謂的企業咨詢服務。這份明面上的合同純屬“掛羊頭賣狗肉”,唯一目的是為高額的違法所得掩護。

私下談合作的時候,周鳴飛一般會采取電話或線下面談的方式,以此避免在聊天記錄中留下過多證據。周鳴飛團伙收費一般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單篇刪帖費,刪除一篇原創文章收費3000元至5000元;第二種是年度合作費,即“一年內不會發布該企業的任何負面文章”,根據企業的財力,收費5萬元至10萬元不等。對單篇刪帖服務,周鳴飛并不會給出任何額外保障,既不會承諾后續不再針對該企業發布負面信息,也不會幫忙協助聯系、刪除其他自媒體賬號的轉發內容。

為了增加與企業談判的籌碼,周鳴飛還充分利用了不同地區團伙相互獨立、互相合作的特點,進行抱團要挾。他會刻意向企業釋放信號:如果只給單篇刪帖費,我沒法保證其他人的賬號不再發類似的負面文章;可如果你跟我合作,我能幫忙在圈子里進行協調,幫你進行打包刪帖處理。面對這樣的話術,本就不堪輿情困擾的企業更加無力反抗,大部分前來談判的公關團隊最終都被迫選擇了包年合作費的形式,讓周鳴飛賺得盆滿缽滿。

由于入行早,自媒體賬號發展迅速,周鳴飛及其團伙在敲詐勒索企業的圈子里變得小有名氣,也開始掌握一些話語權。外省團伙與企業談判時,常常會請他出面,從中斡旋;當企業遭遇多家團伙攻擊時,也會首先聯系他幫忙解決。

就在周鳴飛不斷擴大自己的犯罪版圖、大肆斂財之際,公安機關于2023年6月在一次專項行動中發現了他們的異常。



“網絡黑嘴”團伙被連根拔起

2023年6月26日,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區分局將此案提請武漢市黃陂區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面對這起作案時間長、受害企業多、涉案金額大的新型網絡犯罪案件,在案件辦理初期,黃陂區檢察院依法介入,與公安機關圍繞案件定性、證據收集、犯罪金額認定等核心問題進行溝通,針對性引導偵查。

由于案情復雜,案件兩次被退回補充偵查,檢察機關也持續引導公安機關全面排查被害企業,固定企業陳述、損失情況等證據。經核查,5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達180余萬元,被害企業多達41家。其中,周鳴飛對26家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的涉案金額為130余萬元;周有全參與敲詐勒索并直接收取的涉案金額為11萬元;陳鑫對23家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的涉案金額為14余萬元;王子函對17家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的涉案金額為24萬余元(含通過陳小燕賬戶代收金額6.6萬元)。

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后,面對海量的證據,周有全、陳鑫、王子函和陳小燕均表示認罪認罰,但核心成員周鳴飛仍然堅稱“不存在什么刪帖費,只是根據消費者的投訴來發帖,是企業主動來尋求公關合作的”。面對這樣的辯解,辦案檢察官牛國棟問他:“你是否對發布的涉企信息進行真實、合法的調查核實?你既沒有資質,也沒有正規的宣發能力與媒體資源,那企業是為了什么主動上門,找你們尋求合作呢?”面對檢察官的訊問,周鳴飛的心理防線逐漸崩潰,他表示認罪并愿意退回部分違法所得。

2024年5月31日,黃陂區檢察院對周鳴飛等5人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2024年9月6日,黃陂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周鳴飛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周有全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3萬元;被告人陳鑫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被告人王子函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3.5萬元;被告人陳小燕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同時,被告人周有全退出的贓款11萬余元、被告人陳小燕退出的贓款6萬余元,發還給各被害企業。

此外,黃陂區法院責令被告人周鳴飛、陳鑫、王子函分別向各被害企業退賠。一審判決后,周鳴飛提出上訴。2025年1月26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牛國棟介紹,除周鳴飛所在的武漢市黃陂區團伙外,其余分布在湖南、江西、重慶、山東等地,以發布虛假涉企信息實施敲詐勒索的同類團伙,也已悉數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移送審查起訴。至此,這條長期危害民營企業發展的網絡黑灰產業鏈終于被連根拔起。



檢察機關履職重新點燃企業維權信心

雖然周鳴飛等人得到了法律的懲罰,但他們對企業造成的傷害卻無法彌補。

牛國棟說:“企業不是不想維權,而是耗不起,也等不起?!北缓ζ髽I往往存在矛盾的心理:報警維權,周期長、流程瑣,負面輿情持續擴大所帶來的損失遠大于周有全等人收取的“刪帖費”,然而通過私下付款來和解,雖然能快速止損,卻縱容了犯罪。即使有部分企業一開始堅持不妥協,拒絕支付“合作費”,可面對周鳴飛等人聯合其他團伙在網絡上對企業持續“圍剿”、集中抹黑,企業最終難以承受訂單銳減的經濟損失,只能被迫妥協,選擇花錢消災。這種維權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困境,正是此類網絡敲詐犯罪頻發的重要原因。

其實,周鳴飛一案反映了很多現實的問題,比如自媒體賬號注冊的監管缺位、不實輿情的監測滯后、對犯罪團伙所注冊企業違法行為的失察、跨部門聯動不足等。針對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黃陂區檢察院主動牽頭,聯合黃陂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分局召開了專題座談會。

2025年9月9日,黃陂區檢察院與黃陂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分局會簽了聯動機制,明確了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網絡犯罪新態勢和治理難點,明確自媒體賬號注冊審核、不實輿情監測、線索移送處理等問題;強化了源頭防控和核心信息共享,針對自媒體賬號發布虛假涉企信息等問題,共享網絡犯罪案件數據、高風險自媒體和平臺,完善監測預警系統,實現“早發現、早處置、早打擊”,從源頭遏制此類犯罪發生。牛國棟介紹,在面對此類“按鍵傷企”案件時,檢察機關可以通過部門聯動、機制共建的方式,實現社會治理效果的最大化。

追贓挽損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關鍵環節,檢察機關也將追贓挽損工作貫穿了案件辦理的全過程。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展開釋法說理,督促退賠,有2名犯罪嫌疑人主動退贓。在終審判決生效后,通過加強刑事檢察部門與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的協作,對判決中財產部分的執行進行法律監督,推動贓款按比例發還被害企業。截至2026年5月,追贓挽損工作仍在穩步進行中,黃陂區檢察院跟進案件執行得知,被害企業已經陸續收到了執行款項,逐步回歸到正常的生產運營中。

牛國棟記得,此案件的卷宗足足有58本,吃透這些內容對他來說是莫大的挑戰,但正是這場艱難的辦案,讓他深切感受到了檢察機關守護企業發展的意義。在案件辦結后,有被害企業特地向他表示了感謝。他認為:“這起案件的意義在于,它重新點燃了企業面對‘網絡黑嘴’時的維權信心,讓長期深陷‘被造謠、被勒索、不敢聲張’怪圈的企業終于能走出陰霾,不再恐懼?!?/strong>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6月上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自媒體博主干起了敲詐企業的勾當》



編輯丨黃莎 王麗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涂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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