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庫發布了一起行賄典型案例。因敲詐勒索被網上通緝的吳某,為撤銷網逃記錄,通過某企業女老板林某,委托其疏通關系“擺平”案件。林某將吳某給的20萬元交給民警鄭某,請其辦事,但事情沒辦成。最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認定林某構成行賄罪,判處她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民警鄭某因受賄罪,另案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11年10月,因敲詐勒索被上網通緝的犯罪嫌疑人吳某委托林某,幫忙找人辦理撤銷網上追逃或者取保候審。林某收到吳某付的20萬元后,將上述錢款轉交鄭某。2012年7月,吳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其出獄后控告林某詐騙。2014年11月,林某為證實自己沒有詐騙,將20萬元退還給吳某,后來檢察機關決定對林某不起訴。2016年檢察機關再次啟動刑事程序,對林某涉嫌行賄罪進行立案調查。2017年6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認定林某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宣判后,林某沒有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另外,吳某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民警鄭某稱自己拿了林某20萬元之后,給了以前的同事,請對方幫忙。后來獲悉吳某已經被抓后,鄭某便找到同事,同事稱已花了兩三萬元請客吃飯,并將剩下的17萬元退給鄭某。2016年8月,鄭某因受賄罪,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20萬元。(文中人物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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