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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電車失控,沿軌道飛速向前。
前方軌道上有5 個人,來不及躲閃,會被電車撞死;你身旁有一個道岔拉桿,拉動它,電車會變道到另一條軌道,但這條軌道上也有1 個人。
請問:你要不要拉動拉桿?
這是一個經典的倫理困境,怎么選擇都有問題。
如果你是一個自由主義者,會選擇放棄。
這是一種生命權的選擇,我們可以替自己選擇,不可以替別人選擇,一旦有權替別人選擇,成為一種社會規則,就不會是一種簡單的集體生命權與個人生命權之爭。紅色高棉700萬人口,選擇了500萬人活下來,而另一個軌道上是200萬人,這是反人類的。
又如果你是 一個集體主義者,會選擇拉動拉桿。
這是一種權力意志的選擇,它的歷史結果,差不多進入尾聲時都成了多數人在軌道上的自相殘殺,因為核心是不可能集體中所有人都擁有權力,5個人可以統一,5億人不可能統一,集體權力理論上,都有可能成為極端的個人權力,因為權力的本質是排它,而不會是一人一票,這就是為什么要做法律的強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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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問題又繞回來了,可以設計出一個拉動拉桿的法律嗎?
不能,全世界沒人敢定這樣的法律,這是謀殺。在復雜的現實中,不會是一個簡單的拉桿,將沒有可操作性。
其實電車難題是自設陷阱。
它有兩個漏洞:
第一個漏洞,它暗藏了一個結果正義的命題,而結果正義是用理想欺騙現實,它是應然的邏輯,是一個假設且無法證實的結果,卻自己賦予了它必然性,并以此為理由,剝奪了千千萬萬另一個軌道上的人。沒有程序正義就不存在結果正義,這個爭論本質上不存在。
第二個漏洞,它暗藏了一個第三者,我們可以理解為威權信仰,相信真有那么一個萬能拉桿,真的可以改變軌道,這還是一只跳脫出選擇性的多余的手。實際情況是,我們都身在其中,每個人都在選擇,也都在被別人選擇,結果是殘殺,大家都是狼,為生存權而戰,倫理學與法律的人類學意義是制止殘殺,不得以任何名義剝奪別人的生命權,而將試圖主觀剝奪別人生命權的人繩之以法。
結論是:沒有萬能拉桿,每個人都有可以選擇自己,不能代替別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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