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北高院
來自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案例:被監控拍到幾段“摸魚”片段,公司能直接開除嗎?
2025年1月,在某公司工作了4年多的技術工程師小林,結束駐外項目,回到南京分公司坐班,每天按時上下班,主動做調研并匯報進展,結果在2025年2月13日17時許多,被公司以“嚴重違紀”為由,當場解聘,并要求1小時內辦完全部離職手續。
![]()
▲相關勞動合同通知書。
在對簿公堂時,公司聲稱十幾段沒有聲音的監控視頻是開除小林的“摸魚罪證”,其中包括:
1月17日: 離座9分鐘,看手機,和同事說話4分鐘。
1月23日: 離座15分鐘,上下午跟同事聊天各15分鐘,提前3分鐘收拾東西。
1月24日: 延后8分鐘開啟電腦,查看手機。
1月26日: 離座14分鐘,看手機,提前4分鐘離開工位。
2月5日: 電腦黑屏靜置28分鐘,提前4分鐘離開工位。
公司掏出《員工手冊》:上班從事無關活動超3次,或30天內擅自離崗超3次就是嚴重違紀,公司開除天經地義!
對此,小林在法庭上一一反駁:離開工位是上廁所、喝水;和同事說話是工作交流;提前4分鐘是要從4樓去1樓打卡簽退等。
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起勞動爭議案作出二審判決,認為本案中,監控視頻顯示的行為,持續時間短、頻次低,未達“嚴重違紀”程度,公司憑監控片段“突襲式”開除員工屬于違法,判令公司支付賠償金10.8萬元。
來源:荔枝新聞、紅星新聞、看看新聞Knews、長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