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水墨施甸)
![]()
為充分發揮社會聯動作用,鼓勵廣大干部群眾積極發現并提供預報預警信息,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受威脅區域,有效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群眾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機制。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一)獎勵范圍
發現并報告威脅人居環境、交通道路、旅游景點、學校、工礦企業等區域的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發現并報告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前兆跡象;發現并報告已有臺賬內隱患點出現新的重大變化或險情加劇的情況。
(二)獎勵對象
獎勵對象為首先發現地質災害前兆信息,及時報告并認定為符合要求的個人。以下人員或情形不納入獎勵范圍:
1.各級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各類學校教職工、村(社區)委會工作人員因職務行為發現并報告的;
2.專門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公務的人員;
3.專業地勘單位在承擔排查任務中發現的隱患;
4.惡意舉報或虛假報告的。
一起地質災害隱患點有多人報告的,僅獎勵第一時間報告的當事人;多人聯名報告的,由第一署名人或其委托代表領取獎金。
二、報告方式與內容
發現疑似地質災害隱患后,向隱患所在地村(社區)委會現場報告,也可通過電話向隱患所在地村(社區)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報告內容應盡量準確、詳細,主要包括:隱患具體位置,包括鄉(鎮)、村(組)、小地名以及地貌特征。
現場情況:清晰描述發現的異常現象,如裂縫發育情況、滑坡體變形、地面塌陷、巖石崩塌等,并盡量提供現場圖片或視頻。
潛在威脅:初步判斷隱患可能威脅的人員、房屋、道路、農田及其他重要設施情況。
報告人信息:提供真實姓名、有效聯系電話等。
三、核實與認定程序
(一)隱患線索認定應遵循“報告→核實→認定→獎勵”的閉環流程。
(二)村(社區)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鄉(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第一時間進行現場初步核實,初步判斷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后,以書面形式上報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情況緊急的應立即電話報告并及時組織受威脅人員轉移避險)。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收到報告后及時組織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站開展現場調查核實,進行成因分析,出具應急調查報告,提出險情處置意見建議。
(三)經縣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站核查認定為有效線索的,由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四、獎勵標準
經核定后,每起獎勵200元。
五、獎勵程序與經費保障
(一)審核。由縣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站對線索進行審核,確定為有效線索后,分別由隱患所在鄉(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審核后報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批。
(二)公示。經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后,將提供預警信息擬獎勵情況公示7天,以便增加透明度和廣泛的宣傳,公示無異后,進行審批。
(三)獎勵兌付。審批工作結束后,由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計獎勵情況,汛期結束后,匯總獎勵情況,并向縣財政局申請獎勵資金撥付,縣財政局審核后將獎勵資金安排到地災點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獲獎人并兌付獎金,為廣泛宣傳,可以表彰會的形式發放獎金。
(四)經費保障。獎勵所需資金從年度地質災害防治預算經費中列支。
六、其他要求
(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群眾報告地質災害隱患風險隱患線索的重要意義,通過村(社區)廣播、公示欄、“兩微一端”等多種載體深入宣傳本機制精神,提高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營造全民防災的良好氛圍。
(二)因工程建設、資源開發、生產經營等人為活動誘發產生的地質災害成功避險案例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三)隱患線索形成成功避讓的,根據《云南省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規定(試行)》或上級相關規定進行申報獎勵。
本機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線索提供電話:
施甸縣自然資源局0875—8121398
施甸縣應急局0875—8121362
甸陽鎮0875—8121009
由旺鎮0875—8882015
木老元鄉0875—8863566
擺榔鄉0875—8869000
老麥鄉0875—8883966
酒房鄉0875—8890107
舊城鄉0785—8885004
太平鎮0875—3033173
何元鄉0875—8863066
水長鄉0875—8884005
姚關鎮0875—8860188
仁和鎮0875—3061601
萬興鄉0875—8867000
編輯:陸應仙 美編:張智力
一審:楊麗娟
二審:蔣從丙
三審:王婧
投稿郵箱:shuimoshidian@163.com
![]()
![]()
![]()
![]()
![]()
![]()
![]()
![]()
![]()
![]()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