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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豪律師:物流公司全體被抓、詐騙300萬的“套路運”大案,如何推翻詐騙指控?
文/張家豪律師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級律師
最近我團隊辯護了一起"套路運"的詐騙大案,全公司從老板到業務員,10幾個人,全部以詐騙罪被刑事拘留。當時所有人都覺得這案子鐵證如山——多個司機聯合報案,被指控詐騙金額300萬。
但我們介入后,沒有糾結于如何退贓退賠,也沒有選擇盲目地勸當事人認罪認罰,而是直接從物流行業行為模式的本質入手,用37天時間推翻了辦案機關關于"非法占有目的"的全部推定。最終檢察院作出了證據不足、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全公司所有人全部取保回家。
今天我就把這起套路運案件的核心辯護思路,毫無保留地分享出來。
在講辯護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市面上最常見的三種物流運營模式:
純租車模式:司機來應聘無需買車,公司提供貨車。司機交納居間服務費或車輛押金及首月租金,雙方簽訂《車輛租賃合同》和《合作運輸協議》,公司負責派單,司機賺取運費分成。
委托購車模式:司機以個人名義貸款,購買公司指定的車輛,車登記在司機名下。公司與司機簽訂《運輸服務協議》,保證提供穩定貨源,司機按月跑車償還車貸。
帶車加盟模式:司機自己有車,交一筆加盟費或保證金掛靠公司接單。
我見過太多老板,到被抓進看守所的那一刻都想不通:我明明給司機簽了合同,也派了單,司機賺不到錢,我就成詐騙了?
最可怕的是,現在很多地方的辦案機關,只要看到"高薪招聘+司機交了錢+錢又沒退"這三個要素,就直接往"套路運"詐騙上套。
這就是為什么我今天一定要把這個問題講清楚:同樣的行為表象,背后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性質。而能不能看清這一點,直接決定了你是自由身,還是階下囚。
辦案機關認定“套路運”詐騙有三個核心邏輯
第一步是引流,也就是畫餅。公司虛構“保底月入過萬”“固定優質貨源”等承諾,先騙司機交幾百到幾千元不等的意向金。當然,銷售行業為了拉客戶做一定的夸大宣傳很常見,單憑這一點還不至于定罪,這只是個引子。
第二步,公司會誘導沒有車的司機辦理所謂“零首付貸款”,購買公司指定的滯銷車,也就是市場上根本賣不動的貨車。通過信息差,公司直接賺取上萬元的虛高車價差額。這個時候,不管司機跑不跑車,公司的大頭利潤已經安穩落袋。
第三步來了:人為制造違約。公司根本沒有真實的貨運業務,只是個空殼。為了吞掉押金,他們會故意派發嚴重超載的單子、讓司機一人搬運幾百斤的大件,甚至安排根本無法按時送達的跨省急單。一旦司機體力不支拒單,或因超時被投訴,公司就拿出合同說:“你看,是你沒有完成任務,是你違約了,押金沒收。”
面對這種看起來嚴絲合縫的指控邏輯,我們是怎么把這起近300萬詐騙案子打下來的?核心在于用客觀證據打破控方的邏輯閉環:
第一,撕破“虛構事實”的假象,證明底層業務的真實性。當事人公司確實有穩定的貨源渠道。我們沒有在控方的邏輯里打轉,而是主動出擊,申請調取了關鍵的新證據——證明物流公司與外部大平臺(如貨某拉、順某等)存在真實的業務合作記錄。只要能證明底層的運單是真實有效的,有一部分派單流轉是真實的,這就推翻了控方所謂“公司從一開始就是純粹設立騙局、完全虛構事實”的指控。部分司機收入沒達到宣傳標準,那是受市場波動、貨運行情下行的客觀影響,這叫商業夸大和投資風險,絕不是刑事詐騙!
第二,跳出“幸存者偏差”,用全局數據打破被害人證言。如果只看控方的卷宗里多個報案司機的控訴,這些,確實像詐騙。但我們要求逐一核實所有司機情況!假設公司總共接觸了500名司機,公安只鎖定了這60多個被害人,那么剩下的幾百人為什么沒有報警?他們一共跑了多少單?結了多少運費?只要能在賬目中找出一批確實通過公司跑車賺到了錢的司機,就能直接給控方的“詐騙邏輯”帶來致命的合理懷疑!因為,商業模式如果從頭到尾全是騙局,不可能有人能賺到錢。
第三,穿透“盈利模式”,論證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我們要看公司的核心利潤來源究竟是什么。如果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是實打實來自于上游企業支付的“運費差價”,收取押金和租金只是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那么就算有部分司機最終虧損,這也是正常的商業現象。只有當盈利模式徹底從“賺運費差價”變成了專門“賺司機的違約金和購車差價”時,才跨過了刑事犯罪的紅線。
此外,我們通過詳盡的證明了公司沒有故意派發“必違約運單”去刁難司機,也沒有在糾紛增多時惡意注銷原公司、另設新殼公司來逃避退款責任。沒有這些惡意規避的行為,就從根本上排除了“非法占有為目的”。
通過這起案件的深度復盤,我想向所有正在運營類似模式的物流公司老板們傳達一個核心觀念:
商業的本質永遠是價值的交換。如果你的利潤來源是依托真實的貨運流轉、在幫人運送貨物中創造價值,哪怕經營不善引發糾紛,那也只是民事債務;但如果你的利潤來源已經脫離了物流本身,變成了靠設計一套復雜、苛刻的規則去榨取弱勢群體的違約金和押金時,你就已經站在了刑事犯罪的懸崖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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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張家豪律師,現任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級律師,深耕職務犯罪有效辯護與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領域。在執業生涯中,張家豪律師曾參與辯護李再勇、周建琨等省部級受賄案、全國具有巨大影響力的故意殺人案,以及CCTV《今日說法》報道的特大集資詐騙案等眾多標志性案件。
張家豪律師以細膩嚴謹的辦案風格著稱,擅長無罪辯護及程序辯護,在龐雜的卷宗中進行精細化審查,精準識別證據瑕疵。依托全國知名的刑事律所——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處理過上萬件刑事案件,實戰經驗豐富),張家豪律師帶領其辯護團隊集體作戰,已成功辦理上百件重大刑事案件,并為當事人爭取到無罪、不起訴、緩刑及大幅降檔減刑的有效辯護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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