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23日凌晨子時,漆黑一團,死一樣的寂靜。如皋市車馬湖鄉車馬湖村四組一農田的玉米稈窩棚里,一對男女相擁而臥,不時地打著呼嚕,正在這時,從玉米稈窩棚后面閃出兩個黑影,掄起木棍照著這對男女劈頭蓋面就打,一陣撕心裂肺的慘叫后,女的氣未吭一聲,頭就歪到一邊;男的從沉睡中被打醒,求生的本能使他爬起來,拔腿就逃,沒跑多遠就被兩個黑影追上,亂棍之下,他再也沒有站起來。
23日上午8時許,車馬湖村的一名村干部在這堆玉米稈窩棚里發現了一具女尸后,立即向車馬湖派出所報了案。
警方聞訊而動,火速趕到現場,對現場勘查時發現了兩路可疑的血跡。一路從現場延伸到車馬湖鄉劉莊村三組的丁正富家門口,一路是從丁正富門前到距離丁家幾十米遠的河邊。警方循線展開偵查,在血跡消失的蘆葦叢中打撈了一具男尸。走訪中,有群眾反映兩被害者死前曾在丁家出現過。
丁正富,1961年10月出生,務農,1996年經人介紹認識了貴州省納雍縣王家寨鎮石旮旯村安家壩組的李發敏,以后兩人就過起未婚同居的生活。
警方立即把丁正富夫婦傳喚到車馬湖派出所。很快弄清了兩名死者的身份:一男一女為李發敏的二哥李發明和二嫂孔蓮花。面對強大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攻心,丁正富如實交待李發明和孔蓮花被李發敏的大哥李發友和一個叫金華的人所害。根據丁正富的交代,警方跟蹤出擊,于次日下午在廣東省東莞市將殺人潛逃的兇犯李發友、金華一舉擒獲歸案。
經過3天3夜的突審。這起令人發指,兄弟間慘無人道,互相殘殺的血案,終于水落石出。
1997年7月,李發友、李發明、孔蓮花3人同在江西蓮花縣一煤礦打工,互相間關系甚好。既臟又苦且收入不高的工作,不能滿足他們貪婪的心。為了錢,3人內心逐漸膨脹起拐賣小孩的惡念和私欲。7月下旬的一天晚上,3人外出,采用威脅、恐嚇的手段,從一過路的婦女手中拐得一男嬰,該男嬰當時只有3個多月,在江西,由于李發友、李發明兄弟兩人對嬰兒賣出手后贓款的分成問題產生分歧,繼而發生爭吵。
8月8日,李發明和孔蓮花為了獨吞賣嬰兒的贓款。偷偷地將嬰兒帶到如皋市車馬湖鄉劉莊村三組的妹婿丁正富家,想在如皋把嬰兒賣掉。來到如皋兩人沿途叫賣“誰家想買兒子的”,當地群眾以為他們患有精神病,也就沒人過問此事。
李發明夫婦的不告而辭,使李發友心中頓生疑竇,8月16日,李發友便伙同好友金華趕到丁正富家中。在嬰兒出賣未成的情況下,兄弟兩人再次為嬰兒賣出后的贓款分成問題發生爭吵和打架。丁正富夫婦多次勸阻都無濟于事。其間,李發明曾向丁正富夫婦借錢做路費離開如皋,想擺脫李發友的糾纏。經濟的窘迫,加上丁正富夫婦連日來被兄弟倆吵得暈頭轉向。兩人一口回絕說家中沒錢,兄弟兩人吵架時,丁正富夫婦又站在李發友一邊,李發明遂對丁正富夫婦產生意見和怨恨。
8月22日,李發友、李發明、丁正富夫婦再次發生吵架,丁正富夫婦一氣之下,把李發明與孔蓮花趕出家門。李發明當即揚言“要殺死丁正富和李發敏,不與妹子妹夫認親”,也要“殺掉哥哥李發友。”李發友聽后心想,應先下手為強,請金華助他一臂之力。金華走江湖出身,狐朋狗友面前,最講哥兒們義氣,也就一口答應下來。兩人進行了密謀。
李發明與孔蓮花走投無路,只好暫住到車馬湖村四組一田間的玉米稈窩棚里。
23日凌晨子時,李發友、金華兩人從丁正富家中各攜帶一根木棍尋至李發明、孔蓮花睡沉的玉米稈窩棚處,當場活活打死孔蓮花,現場慘不忍睹,金華由于用力過猛,所持的木棍被打斷了一節。
值得一提的是,“孔蓮花”周圍人只知道她姓孔,年齡多大,名叫什么,家住何方、除了李發明之外,其他無人知曉。有人說她是云南人,也有人說她是貴州人,到底是哪里人誰也不清楚,因為她來自江西蓮花縣,為方便辦案,干警們只好叫她“孔蓮花”。
李發明逃跑時,李發友與金華緊追其后,邊追邊打,李發明逃到丁正富家門口,哀求丁正富夫婦救救自己。此時,他哪里知道:丁正富已把門栓得嚴嚴的,事先已和李發友、金華串通一氣了。
李發友從身后死死抱住李發明,金華乘機用木棍猛打李發明的頭部、背部等處。見李發明倒在地上不動后,兩人把李發明攙至丁正富家東邊的河岸上,喪失人性的李發友見其弟弟還有呼吸,窮兇極惡地用腳在李發明的頸部連踩數次,確定人已死后,兩人才把李發明的尸體扔到河邊的蘆葦中,為逃避打擊隱瞞犯罪真相,兩人又捧來兩捆玉米稈遮蓋了尸體。
李、金二人當夜回到丁正富家,告訴丁正富夫婦,“夜里已將李發明夫婦干掉”。叫丁正富天亮后借錢讓他們逃跑。
8月29日上午9時許,丁正富從外邊借得300元現金回到家中,見嬰兒在床上大哭,怕事情敗露,即和妻子李發敏密商:“因為有伢兒在,派出所查到了不得了。”遂產生殺死嬰兒的歹念。李發敏立即站到門外望風,丁正富抱起嬰兒,雙手死死卡住嬰兒頸部,直致李發敏找來一只塑料袋,把嬰兒的頭朝下摔到袋內,然后,將袋藏了起來。做好這一切。丁正富夫婦慌忙趕到204國道,送錢給李發友和金華,資助他們逃跑。
警方在傳喚審查丁正富夫婦的同時,對丁家居住的地方也開展了勘查,期望獲取更多的證據,勘查中,干警們隱隱約約聽到一種聲音,聲音非常微弱,像嬰兒的啼哭聲,循聲覓去發現丁正富家的豬舍內有一張舊竹椅,竹椅下有一只塑料袋,袋內的東西正在蠕動,干警們拎出來打開一看,原來是個嬰兒,臉色紫青,干警們快速把他抱向車馬湖醫院,8小時后,嬰兒的臉上出現了紅潤。
1998的4月8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決李發友、金華、丁正富3人死刑;以窩藏罪判處李發敏有期徒刑4年。4人不服遂上訴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1998年7月23號,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李發友、金華、丁正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且手段殘忍,后果特別嚴重,應予嚴懲,維持原判。李發敏明知他人殺人,仍資助逃跑,構成窩藏罪,維持原判。
嬰兒經醫院全力搶救后,幸運地活了下來,他就是現在的張偉。
小張偉從死亡的邊緣活了過來,讓所有的人都感到驚喜,干警們在高興之余,卻為如何照看孩子忙得不知所措,才3個月的嬰兒,要帶好他真不容易,為照看好孩子,車馬湖派出所專門從附近請來一名中年婦女,在醫院里精心照顧他。
辦案干警為了查清孩子的來源,讓孩子早日回到父母的懷中,三下江西,幾乎踏遍江西的每一塊土地,四處尋找孩子的父母,一直杳無信息,無功而返。孩子的父母到底在哪里,直到現在誰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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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貴山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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