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上保安廳測量船“拓洋”在東海作業期間,收到中國海警船反復發出的停止調查、立即離開的無線電要求。次日,“光洋”在釣魚島北北西約八十公里處作業,也被中方連續要求停止。日方隨后提出抗議,島內評論員周錫瑋則認為,日本船只早就應該被趕出釣魚島相關海域,過去維持友好,不代表中方會長期容忍單方面行動,遇到這種局面再找美國也難以改變現場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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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方面把測量船的活動解釋為海洋調查,并強調作業地點位于其所謂專屬經濟區。按照日方公布的信息,這類船只配有多波束測深、深海音波探測、重力和磁力測量設備,能夠收集海底地形、地質構造與大陸架數據。
專業測量船進入中日海洋主張重疊區域,所做的事情已經超出一般通航范疇。相關數據可以服務海圖制作、資源評估、海底設施規劃,也可能被用于支撐后續的大陸架和海洋管轄主張。
中方要求停止作業,針對的重點不只在船身所在的位置,還包括調查活動產生的法律和政策后果。海洋爭議中,長期、連續、公開的行政活動經常被相關國家用來強化管轄敘事。測量、命名、發布海圖、許可漁業、建設監測設施,這些動作積累起來,會被包裝成所謂“持續管理”的依據。日方若能在缺少有效阻止的情況下反復測量,今后便可能宣稱相關作業已經形成慣例。
中國需要依法警告、跟蹤監視、要求日方停止侵權活動,必要時采取管控措施。現場執法越穩定,邊界越明確,誤判空間才會縮小。此次中國海警在夜間發現目標后立即喊話,隨后持續要求日方停止作業,說明海上監控和響應已經覆蓋到具體行動環節。
假如這樣的測量每次都以“科研”為名順利完成,幾年后日方會不會把累積的數據和行動記錄轉化為新的政策籌碼?這正是中方不能只發外交聲明、還要在現場阻止作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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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單方面宣布某片海域屬于日本專屬經濟區,不能自動消除中方權利主張。劃界尚未完成,日方卻派專業測量船進行大陸架調查,客觀上會強化其單邊主張。中方要求停止作業,屬于對這種做法的現場反制。日方所說的“國際法允許”,是建立在承認日本單方面海域界線的前提上,中方并不接受這個前提。
過去一段時期,中方在東海爭議問題上保留了較大外交空間,希望通過磋商控制分歧。克制的價值在于為談判留出余地,克制也需要明確邊界。友好關系不能被解釋成默認,更不能成為日方擴大現場活動的便利條件。
中方阻止日船,沒有改變通過談判處理分歧的立場,糾正了日方對中方克制的錯誤預期。把日本公務船趕離相關海域,需要法律主張、海警存在和外交交涉相互配合。只有聲明而缺少現場行動,可能讓對方繼續積累作業記錄。這次行動之后,中方把主權立場落實到可識別、可重復的執法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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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五年,中國海警組織釣魚島領海巡航一百三十四次,2025年巡航達到357天,并實現海空立體巡航。2026年5月,中國海警仍公開通報艦艇編隊在釣魚島領海開展維權巡航。中方在相關海域的行動已經具備高頻、持續和制度化特征。
在這種基礎上,發現測量船后立即要求停止作業,屬于常態管控能力的具體運用。日本過去常把外交抗議當成主要回應方式,同時依賴海上保安廳維持其所謂“實際控制”敘事。現在,中方能夠長期在場,也能對漁船、測量船等不同目標分別處置,日方想以低成本累積管轄記錄會越來越困難。
中方通過處置具有代表性的日本公務船,建立一套外界能夠預期的后果。普通民用船偶然經過,政治意義有限。官方測量船承擔國家任務,連接海洋調查、資源主張和行政管轄。中方及時介入,可以讓日本政府評估下一次派船前必須承擔的伴航、交涉、任務受阻和輿論壓力。
這種做法還會影響日本國內的政策討論。日本國內若繼續推動登島、調查、設置設施等做法,中方持續驅離相關船只,會削弱這些方案的可操作性。東京需要考慮,船只一旦進入相關區域,能否完成任務,是否會遭到全程監控,是否會讓中日關系付出額外代價。立威最終要落在風險預期發生變化上,不能停留在口號強弱上。
海警執法承擔維護權益的職責,也承擔防止摩擦失控的責任。持續喊話、依法取證、保持安全距離、通過外交渠道同步交涉,能夠讓管控行動具備可控性。把日本公務船趕離相關海域,可以阻止單方面行動形成既成局面,同時避免每次接觸滑向軍事對抗。這樣的邊界越穩定,中方維護權益的可信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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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無法把任何海上摩擦都升級為同盟介入,也無法要求美國為一艘測量船承擔同中國直接對抗的風險。華盛頓首先會判斷事件是否達到條約門檻,是否影響更廣泛的中美關系,是否值得付出軍事和經濟成本。
島內輿論能夠較快意識到這一點,與臺灣社會對釣魚島的歷史記憶有關。釣魚島是臺灣的附屬島嶼,島內長期存在保釣傳統。周錫瑋的評論把日本公務船活動、兩岸共同的主權認知和美國角色放在同一條線上,提醒島內社會,日本把爭議國際化、同盟化,并不能改變中國人在主權問題上的共同立場。
接下來日方如果繼續作業,中方現場警告和跟蹤管控大概率也會持續。日本嘗試借美國施壓,得到的多半是原則性支持,現場任務仍要由日本船只承擔,相關風險同樣由日本政府承受。
日本公務船早該被趕出釣魚島相關海域,這一主張要由能否形成長期、穩定、依法實施的管控來實現。這次夜間喊話只是其中一個片段。真正改變局面的,是中方把巡航、識別、警告、驅離和外交交涉連接成連續機制,讓日方每一次單方面行動都面對現實阻力。
我們可以繼續思考,日本明知美國不會為一次測量爭議輕易下場,為什么仍要反復派船?是國內政治需要,還是試圖用持續作業積累主張依據?無論答案偏向哪一邊,中方都需要守住同一條原則,友好可以爭取,合作可以推進,涉及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單方面行動,不能靠拖延和默認換取所謂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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