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19歲大學生因父母重組家庭、常玩極限運動,立下遺贈,將約2000萬財產贈予好友。近年立遺囑人群平均年齡持續降低,年輕人規劃財產愈發普遍。
“因為經常參加戶外極限運動,擔心發生人身意外,所以想來立個遺囑,可以由我指定的繼承人來處理或繼承遺產……”父母各自重組家庭后親情疏離,19歲大學生近日立遺囑,將2000萬左右財產贈給自己的好友。
19歲大一學生李同學(化姓)表示,父母離異后分別再婚,雙方平日工作繁忙,日常陪伴較少,親子感情淡薄,他對父母重組后的家庭情況也并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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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學訂立遺囑
李同學坦言,自己熱衷極限運動,存在不小意外隱患,因此十分顧慮,倘若遭遇意外,名下財產會由父母再婚配偶分得,違背自身意愿。所以,李同學了解到中華遺囑庫后,決定訂立遺囑,將自己名下持有的住宅與存款全部遺贈給相伴多年、彼此信任的發小好友。據李同學透露,目前其名下財產大概有一套房、幾百萬現金,共計200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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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學稱其名下資產大概2000萬左右
對此,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華遺囑庫上海靜安分庫項目負責人黃海波表示,法律上的“遺囑”是給到法定繼承人的,給到沒有血緣關系的第三方則為“遺贈”,在法律上也是允許的。需要提醒的是,一些受遺贈人在知道遺囑內容以后,60天內要表示接受,否則(知道遺囑內容后沒有表示接受)在法律上就視為放棄。
此外,黃海波透露,中華遺囑庫成立13年以來,立遺囑的(平均)年齡從77歲降到了67歲,“可以明顯地看到立遺囑人平均年齡的下降”。市民對遺囑的接受程度也越來越強烈,80后、90后、00后立遺囑的也越來越多了,大家對遺囑不再像之前那么忌諱,知道遺囑并不是老年人專利,他們也會對自己的財產提前做好規劃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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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海波稱00后立遺囑的越來越多了
立遺囑人平均年齡連續13年下降
年輕人立遺囑呈明顯上升趨勢
近幾年,年輕人立遺囑呈明顯上升趨勢。據報道,今年3月發布的2025年度《中華遺囑庫白皮書》顯示,立遺囑人平均年齡已連續13年下降;其中30歲以下年輕人的人數比2024年增長超過四成,成為遺囑規劃中不可忽視的新生力量。
數據還指出,30歲以下年輕人也是修改遺囑的重要群體,修改原因多與工作變動、情感關系調整、購房或新增資產積累有關。這也打破了“遺囑專屬老年人”的傳統認知,對年輕人而言,修改遺囑正逐漸成為一種常態,它變成了年輕人應對生活變數、動態管理財富的工具,這種工具的靈活性和適應性越來越突出地顯露。
寧波市天一公證處公證員陳女士于今年3月接受寧波晚報采訪時則表示,年輕人立遺囑的典型情況之一,就是結婚前后立遺囑,內容主要涉及父母給他的房產。子女立遺囑的同時,往往父母也會立一份遺囑,也就是子女和父母之間立“雙向遺囑”。另一類常見情形,則出現在不婚不育群體中,表現為“托付式遺囑”。其中,部分人因與父母某一方關系不佳,選擇將財產單獨留給另一方;也有人選擇將財產留給朋友。該公證員表示:“很多人覺得立遺囑是老年人的事情,但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開始認真考慮這件事。這其實是一種進步——對自己負責,也對在乎的人負責。”
法律專家提醒
為了避免身后遺產引發糾紛
訂立遺囑是最為直接有效的方法
不要把立遺囑理解成是晦氣的事
它實際上是人生的一個自我安排
來源:新聞晨報、中國之聲、寧波晚報
延伸閱讀
53歲獨居鄧女士
在出租屋內突發腦梗后
臨時監護成難題的困境
因為父母雙亡、未婚、無孩
又沒有近親屬
臨時監護成為一大問題
之后徐匯區民政局
及時明確由戶籍所在地跨前一步
承擔起臨時監護責任
但遺憾的是
鄧女士最終沒能挺過來
3月19日凌晨
鄧女士突發生命體征不穩定
經搶救無效
于2時47分宣告臨床死亡
鄧女士系拆遷安置戶,因為始終沒有購置房產,長期租房居住,其個人賬戶中尚有近600萬元拆遷補償款未作使用。
這近600萬元的巨額遺產
該如何處置?由誰繼承?
也引發了全社會的關注
最新進展↓↓↓
3月31日,徐匯區人民法院
依法開庭審理此案
并當庭作出宣判
指定上海市徐匯區民政局
作為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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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受采訪
徐匯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 戚垠川: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被繼承人沒有繼承人或者是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是村委會來擔任遺產管理人。在本案中我們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最終判決指定徐匯民政局作為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
很多市民關心
作為遺產管理人
徐匯區民政局將承擔哪些具體職責
鄧女士這筆近600萬元的遺產
最終會如何處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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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匯區民政局副局長接受采訪
徐匯區民政局副局長 阮譯萱:
遺產管理人,主要就是制定遺產清單,然后再幫她處理一些債權債務的關系,在擔任遺產管理人期間,妥善的去保管好遺產。目前我們已經發了這個社會公告,我們民政局是遺產管理人,主要是對我們民政局擔任遺產管理人有異議的,可以向我們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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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匯區民政局發布公告
阮譯萱強調
民政部門依法管理鄧女士遺產
并不是"直接充公"
而是等債務關系處理好了
社會糾紛都解決掉了
最后才會有收歸國有的程序
近600萬元的遺產
經法定程序
終于有了明確的遺產管理人
那由民政部門來管理這筆錢合理嗎?
市民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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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表示合理
市民:
我覺得是合理的,因為她身邊現在是孤身一人,她沒有親人朋友,所以這個錢政府收著是合理的,后面就是要看政府會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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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市民表示不合理
市民:
我個人認為是不太合理的,因為只有一個機構來管,如果有兩個機構來分別監督,可以讓這個資金流動起來,也更加透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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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稱遺產應該幫助有困難的人
市民:
我認為關鍵是這筆錢要給到有需要的人、有困難的人,比如殘疾人等,幫他們有個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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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稱應該給鄧女士買個好墓地
市民:
先給阿姨買一個好一點的墓地,讓她入土為安,因為600萬確實也比較多,夠買墓地的。
采訪中有不少人提到
應該先給鄧女士買一塊墓地
"入土為安"之后
再把剩余錢款收歸國有
對此,坊記也從鄧女士戶籍地華涇鎮了解到
有關她身后事的安排
特別是殯葬方式的選擇
目前還在討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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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涇鎮社區服務辦公室主任接受采訪
華涇鎮社區服務辦公室主任 王睿:
我們考慮過有幾種方式,一種就是給她買個墓地,一種就是響應政府號召——節地葬,節地葬可以包括海葬,壁葬和樹葬,具體用哪種方式,我們一直沒有討論下來。
這位負責人坦言
《上海市殯葬管理條例》
雖然賦予了居村委
可以作為喪事承辦人的資格
但以何種方式安葬
并沒有明文規定
華涇鎮原本打算參照虹口區
處理46歲獨身離世蔣女士的做法
沒想到對方同樣尚無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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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女士在病床上
華涇鎮社服辦負責人表示
現有的法律法規
雖然對監護權的申請和指定
對遺產管理以及身后事的安排
有一些托底規定
但責任落到基層
很多時候具體怎么做依然非常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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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匯法院作出嘗試
針對這一問題,坊記也了解到
目前徐匯法院已作出嘗試
正牽頭制定有關公職監護
更為細化的實施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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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受采訪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王建芬:
其實在去年8月份,我們就跟徐匯公證處包括其他職能部門,一起出臺了一個關于公職監護的聯動工作機制和指引,那么對常規的一些公職監護的流程進行了規范。我們在實施過程中,碰到了像鄧女士這個情況,我們也在想把這個機制進行進一步的完善,主要是比方說臨時監護,還有就是公職監護的履職規范這一塊,我們想進一步地去完善,盡快地去進行落地。
對此,小坊也將持續關注
同時也想提醒獨居人士
提前安排好監護、遺囑事宜
并非是“觸霉頭”
而是讓自己的意志
被最大程度來執行的保障
當然,我們也呼吁
唯有制度兜底、個人盡責、社會共治
才能讓每個人在需要的時候
得到尊重與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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