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雄章老人快撐不住了。
醫生說沒多少日子了。七十多歲的人,兒子王仕高的案子從一審打到二審,從海南高院申訴到最高法,折騰了快六年。他沒等到再審的消息,身體先垮了。
女兒輪流守著。他想在閉眼之前,看到兒子回家。
王仕高在廣西南寧監獄,離海南很遠。2020年5月14日被抓進去的時候四十一歲,現在四十七了。判決書說他要坐到2044年——六十五歲出來。
他父親大概等不到那天了。
一、一個遲到了九年的"黑社會"
判決書說,王仕高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
這個組織什么時候"正式形成"的?判決書寫得清清楚楚:2000年至2003年。
那時候王仕高在干什么?他在澄邁做小買賣。開過石坊,養過雞,養過魚,跑過長途運輸。攢了點錢,2006年和別人合伙搞了個砂場,叫大富發砂場。頭幾年一直虧本,快要撐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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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仕高入獄前的照片。受訪者提供
轉折點在2009年。有個叫王積存的人,花30萬買下了大富發砂場40%的股份。王仕高和王積存,這才第一次有了交集。
王積存是誰?判決書里的"黑社會一號人物"。早年販過毒,打過人,坐過牢,后來也做砂場生意。兩個人因為砂場走到一起,純粹是生意。
卷宗里白紙黑字寫著這些。王積存的筆錄說"2009年應王仕高邀請參股",王仕高的筆錄說"2010年左右王積存買下40%股份",澄邁縣自然資源局的復函更直接——大富發砂場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從2009年11月2日開始。
三組證據,指向同一個事實:2009年之前,王仕高和王積存不認識。
那問題來了:一個2009年才"加入"的人,怎么就成了2000年就"正式形成"的組織的"領導者"?
判決書沒有解釋。它只是把王仕高的名字和王積存并列,然后說,這個組織在2000年到2003年靠販毒發了家、立了威——王仕高對此承擔"領導責任"。
一個人要為他認識之前九年發生的"組織犯罪"負責。
他都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么。
這個邏輯,怎么講都講不通。
律師在申訴材料里算了一筆賬:根據2015年最高法《全國部分法院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組織者、領導者只應對其實際擔任組織者、領導者期間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王仕高2009年才入場,對2000年至2008年間的販毒、故意傷害等歷史罪行,于法于理都不該負責。
但判決書不管這些。
二、四十七天,他經歷了什么
如果只是時間對不上,也許還能說是"事實認定有誤"。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人不知道該怎么稱呼它。
王仕高被抓之后,先關在瓊海看守所。五個月里,四個審訊組輪番上陣,早上九點提到晚上十一二點。只要供述內容"不理想",就用隨身帶的長棍打,用辣椒水噴,拿家人威脅。
五個月后,2020年10月17日,他被轉到了文昌的一家旅館。沒有通知家屬,沒有通知律師。
他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了。在那里待了四十七天。
王仕高后來寫了一份自書材料。里面沒有情緒化的控訴,只是一條一條地寫發生了什么:
雙手被銬子吊在窗架上,雙腳綁著繩子,反復拉起來懸空。手被拉傷了,后來送到萬寧市看守所之后,半年都抬不起來。
全身衣服脫光,眼睛抹風油精,口鼻擠芥末,生殖器涂風油精和辣椒水。
反復毆打,全身淤青、頭部腫痛。有兩個紀委的工作人員,不知是看不下去,還是擔心留傷痕,買過活絡油給他擦。
審訊人員給他看他妹妹穿囚服的照片、他女兒穿囚服的照片,說:不配合就抓你全家。
先在旅館打一頓,然后拉到派出所做筆錄。筆錄不滿意,再拉回旅館打。反復循環,直到供詞"令他們滿意"。
他寫道:"至今還經常夢到當時的情景,在睡夢中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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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仕高被刑訊逼供的自書材料。受訪者提供
如果這些是真的——他說得出具體的時間、地點、手段、實施人員的姓氏——那么按照法律規定,這已經構成了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的充分線索。《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寫得明白:申請排除非法證據,只要"提供相關線索或者材料"就行,不需要先拿出鐵證。
開庭之前,王仕高把這些告訴了法官。
法官李雪剛聽完,笑了笑,問他:你有沒有證據?
王仕高說,里面都是辦案的人。
法官說:你沒證據,說這些沒有用。你認罪認罰,我給你留一套房子給你家人住。
第二天開庭,法官問他有沒有被刑訊逼供。
他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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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中院。
三、"認罪認罰"是怎么簽的
很多人聽說王仕高簽了"認罪認罰",第一反應是:他自己都認了,還有什么好說的?
但"認罪認罰"的前提是"自愿"和"明知"——知道自己認的是什么,知道后果是什么,在沒有任何外力脅迫或利誘的情況下做出選擇。
王仕高做到了哪一條?
2021年7月16日,開庭前不久,一份訊問筆錄記下了這樣的對話:
"檢察院是否已向你告知認罪認罰程序的法律依據及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你對認罪認罰產生的法律后果是否清楚?"
"沒有。"
連最基本的法律后果都沒被告知,這叫"明知"?
而法官的那句"你認罪認罰,我給你留一套房子給你家人住",在法庭之外、當事人完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說出來——如果這不是利誘,那什么才是?
庭審之后,王仕高回到看守所才知道,王積存因為怕被判死刑,已經勸他"別亂說"了。
他后來在親筆材料里寫:"開完庭回看守所,我才聽人說王積存有案底,他怕說多了會判死刑。"
所以他一個人扛下了所有。
"認罪認罰"這四個字,在這一連串的操弄之下,成了一個空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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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仕高父親王雄章稱兒子被抓后,他家里的保險柜被抄走。
四、他的鄉親們怎么說
王仕高被抓之后,有一群人做了件不太尋常的事。
他的街坊、鄰居、同村鄉親,還有跟他做過生意的合作伙伴,不少人自發地錄了視頻。鏡頭前,他們沒有復雜的法律分析,只是用自己的方式說了一件事:王仕高在我們這兒,沒干過壞事。
他不是那種橫行霸道的人。沒欺壓過誰,沒強占過誰的東西,沒讓誰家半夜睡不安穩。一個村民在視頻里說,王仕高在村里開砂場那些年,周邊人家有什么困難,能幫的他都幫了。砂場用工,優先招本地人。逢年過節,該有的禮數都有。他就是個做生意的,有時候脾氣急,有時候嗓門大,但跟"黑社會"三個字不沾邊。
這些視頻不是什么大制作的證據,就是普通人舉著手機錄的。沒有打光,沒有剪輯,背景嘈雜,聲音時斷時續。但正是這種粗糙,讓它顯得格外真實。
家屬把這些視頻收起來了,想作為申訴的補充材料提交。他們想讓法官看到,在王仕高生活了四十多年的地方,在那些跟他朝夕相處的人眼里,他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人。
判決書可以寫他是"黑社會頭目",鄉親們的眼睛不會說謊。
如果一個人真的是欺男霸女、無惡不作的"黑老大",他的鄰居們會爭著替他說話嗎?
沒有人回答這個問題。
但這些視頻,被收在一個文件夾里,至今沒有成為法庭上的證據。
五、那些莫名其妙的罪名
如果只看判決書,王仕高是一個十惡不赦的黑老大,犯了十一項罪。但把這些罪名一個一個拆開看,你會發現,很多罪名跟王仕高幾乎沒有任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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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決說林明波等人在"愛上會所"容留吸毒,王仕高因此判了一年。但翻遍整個判決書,從指控事實到在案證據,沒有任何一句話提到王仕高。他不認識那幾個人,沒去過那個會所,從頭到尾不知情。一個跟案件沒有任何關聯的人,就這樣被判了一年。判決書甚至懶得解釋——直接寫了罪名,給了刑期。
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認定王積存、吳雄等人2006年和2008年倒賣土地。那兩年,王仕高還不認識王積存。他沒參與、沒出資、沒獲利。照樣判了三年。
強迫交易罪——說王仕高強占王上游的砂場,指使村民阻撓、打砸,逼對方260萬轉讓。實情是:王上游越界采砂毀了大坡村的作物,被村民自發阻攔,做不下去了才想賣。王仕高接手之后同樣被村民阻撓,被燒船、被砸設備,報警好幾次。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王上游中標只花了二十多萬,轉手賣了兩百六十萬,賺得盆滿缽滿。
這算哪門子"強迫"?
妨害公務罪——2015年,執法人員攔車不示證件、態度蠻橫、先動手推人,雙方發生了撕扯,沒有嚴重后果。當天就在調解委員會解決了,王仕高賠了500塊,對方書面表示不追究。過五年追訴時效了,又被翻出來判了兩年半。
故意傷害罪——有一回是員工廖厚團和人打架,王仕高完全不知情。事后廖厚團的母親來借錢賠償,他借了8800塊,后來從廖厚團工資里扣。就因為這個,他成了故意傷害罪的共犯。
另一回是村民到砂場討說法,沖突中有人被打傷。當年已經按治安案件處理了,賠了13萬,打人的行政拘留15天,早已結案。多年后被翻出來,成了王仕高的"組織犯罪"。
污染環境罪——他投75萬入股一個電池廠,全權委托別人管理,只去過一次,經營不到一個月就被查了。他自己都不知道那是違法的。實際經營者判了三年,他這個只出錢不知情的股東判了五年。
每一條罪名單獨看都經不起推敲。但合在一起,它們完成了一個敘事:王仕高是一個無惡不作的黑老大。
只要罪名夠多,故事就夠"豐滿"。
至于證據、邏輯、程序——那都是次要的。
六、"追繳"變"沒收":一筆補正裁定抹掉的上訴權
除了刑期和罪名,財產處置的方式同樣令人不安。
一審判決之后,法院出了一個"補正裁定",把兩套房子的處置方式從"等值追繳違法所得或罰金"改成了"沒收,上繳國庫"。
"追繳"和"沒收"在法律上不是一回事。追繳針對的是違法所得,是讓不法利益歸還原位;沒收針對的是罪犯自己的合法財產,是刑罰的一部分。把"追繳"改成"沒收",等于把那兩套房子的性質——從"來路不明"變成了"你的合法財產,然后拿走"。
這哪里是什么"筆誤"?這分明是對財產性質的實質性重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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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鎮南敦村茅坡嶺林地
按照最高法的規定,補正裁定只能改改錯別字、修修病句,不能動實體內容。一份補正裁定,悄無聲息地完成了從"追繳"到"沒收"的跨越,當事人連上訴的機會都沒有。
兩套房子,一套登記在王仕高弟弟王仕任名下,一套登記在王山名下。產權人不是王仕高。但"補正"之后,產權人是誰已經不重要了——直接沒收。
七、一個父親剩下的東西
王雄章已經什么都不剩了。
兒子被抓后,家里被抄了。保險柜被抬走,里面是收條、合同、房產憑證。他2009年花32萬買的兩層樓房,收條就在保險柜里,一起被拿走了。現在法院說那是王仕高的涉黑財產,要沒收。
他2003年承包了264.97畝林地,種橡膠,種了快二十年。2009年拿到了政府發的林權證。現在也被查封了。
他在金江鎮的幾處房子,都是他出錢買的。有收條、有證人、有交易記錄。法院一并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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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仕高與他人合作經營的工廠均被查封。
全家人——上有七十多歲的他,下有五個未成年的孩子——沒有收入,沒有住房,面臨流離失所。
他曾經攔下記者,站在長安圩那棟被沒收的兩層樓房前,指著一旁賣房給他的邱培華說:"你看,他在這,他能作證,是我買的。"
邱培華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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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鎮長安圩兩層樓房,左為王雄章,右為賣房的邱培華。
但那沒用。收條被抄走了,證人在也沒用。
林權證上只寫了王仕高的名字,但那是因為當初辦證的時候,王雄章用了兒子的名義。實際承包、實際經營、實際交租,都是他自己。他還把一半的經營權轉給了別人。這一筆賬,法院沒有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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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青桂展示《林地經營權轉讓協議》
王小妹的那輛奧迪Q5,王仕高2015年就抵押給她了,借了25萬。車一直是王小妹開著、她交著保險。法院照收不誤。
案子判了之后,家屬申請過——為老人和孩子保留必要的生活費和住房。
沒有人理。
現在王雄章快不行了。病入膏肓,時日無多。
他最后的心愿,是看到兒子回家。
八、一個數據和一個問號
海南總人口不到一千萬,因涉黑涉惡被判刑的超過五千人。
每萬人中至少五到十個被認定為"黑社會",是其他省份的數倍。
這個數字背后,有多少是"拔高"的,有多少是"湊數"的,沒有人說得清。
王仕高的案子里,"湊數"幾乎貫穿始終。
一個2009年才認識王積存的人,被認定為2000年就"正式形成"的組織的"領導者"。
一個被吊打四十七天、在法官利誘下簽字的"認罪認罰",被當作"自愿認罪"從寬處理。
一堆跟他毫無關聯的罪名——容留吸毒、倒賣土地、他人斗毆——被塞進他的判決書。
一份"補正裁定",把"追繳"改成"沒收",剝奪了他和案外人的上訴權。
然后,二十四年的漫長刑期,還不讓減刑。
王仕高今年四十七歲。等他出來,六十五歲。
王雄章今年七十多歲。他等不到那天了。
2026年7月7日,王仕高的女兒將向海南省高院遞交申訴材料,請求院長依職權啟動再審。
材料很厚。每一個字背后,都是一個家庭的血淚。
但申訴能不能成功,沒有人知道。
王雄章在最初寫給巡視組的那份材料末尾,寫了一段話。字歪歪扭扭的,但每一個字都用力:
"各位領導,我兒王仕高不是黑社會,不是黑老大,更沒有欺壓百姓、為非作歹。他只是一個文化不高、勤懇做事、靠勞動吃飯的普通人。二十四年的刑期,幾乎是終身監禁,是對一個無辜者最殘酷的懲罰。"
"我以一位父親的人格、以一名老人的尊嚴鄭重保證:我所反映的全部情況均真實有據,如有虛假,我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十多歲的老人,用最后的一點尊嚴,為兒子做擔保。
王仕高當然有違法的地方。非法采礦、非法占用農用地、污染環境,若真的有違法犯罪的話,該罰的要罰,該判的要判。
但他是不是那個從2000年起就"領導"著一個販毒殺人團伙的"黑老二"?
答案不難找。
問題在于,有人愿意去找嗎?
王雄章老人的時間不多了。
那個答案,他能等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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