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球鋰礦新動向!津巴布韋將鋰列為“關鍵礦產”且強制最低持股)
每經記者|胥帥 每經編輯|李雨冰
津巴布韋政府近日發布《礦產分類與宣言》,正式將鋰、鎳、鈷、石墨等14種礦產列為受股權和出口管制的“關鍵礦產”,并確立國家通過指定特別目的工具(SPV)行使強制性最低持股比例的原則。
此舉被指是仿效印度尼西亞的鎳產業路線圖,旨在通過禁止原礦出口、強制外資建設冶煉廠并由國家獲取股權,從而掌控全球關鍵礦產供應鏈。
盡管目前該宣言仍為框架性協議,具體持股比例等細則尚待出臺,但已在津中資鋰企中引發高度關注。有企業透露,當地已經有項目由津巴布韋政府持股,且實際持股比例達到了15%,新政策主要針對新申請礦權,老礦暫不受影響。
引入強制性最低國家持股
5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津巴布韋當地權威媒體、新華社等獲悉,津巴布韋政府近日發布《礦產分類與宣言》(Mineral Classification and Declaration),將鋰及其他高價值礦產明確列為受股權和出口管制的“關鍵礦產”,涉及到的關鍵礦產有14種,包括鋰、鎳、鈷、石墨、銅、稀土元素、鉻、鉑族金屬(PGMs)、錳、銻、鈾、釕、鎢、鈮。該分類基于供應鏈脆弱性(極易中斷并引發沖突)、國際高需求且本國占優、國內外制造業基礎原材料屬性、創造就業及經濟效益能力、低豐度低品位但高價值等五大標準制定。
津巴布韋確立了國家通過指定特別目的工具(SPV)行使強制性最低持股比例的原則,即在關鍵礦產的開采中行使強制性的最低持股比例。盡管宣言目前尚未明確具體的百分比數值,但規定沒有國家作為共同所有者,任何實體都不得在津巴布韋開采分類名錄中的礦物。
針對該新政,非洲財經媒體《Equity Axis》與津巴布韋本土權威礦業媒體《Mining Zimbabwe》進行了分析,此舉仿照了印度尼西亞的“鎳產業路線圖”——通過禁止鎳原礦出口、強制外資建設冶煉廠,并通過國有企業談判獲取股權,最終控制了全球超40%的鎳精煉產能。相比印度尼西亞用時近10年,津巴布韋的“復制”速度不到3個月。不過上述分析提到,該宣言目前仍屬于框架性協議,并非最終定論,市場及礦企需密切關注接下來即將出臺的若干關鍵實施條例,包括:SPV在各具體礦產中的確切持股比例、界定“加工”與“原始”的選礦等級表、企業在工廠建設期間維持出口的過渡計劃模板,以及具體的違規處罰與執法機制。
自今年4月以來,津巴布韋對鋰礦限制出口一事備受市場關注。之前鋰精礦限制出口主要涉及在當地建立選礦設施等,而最新政策則提到了國家持股。
多位受訪人士:新政策主要涉及新申請礦權,對老礦影響不大
津巴布韋在全球鋰資源供應中占據重要地位。根據公開信息,2025年津巴布韋鋰資源產量預計為2.8萬金屬噸,約占全球鋰資源總產量的10%。津巴布韋的鋰原礦及鋰精礦幾乎全部出口至中國。2025年中國鋰礦進口總量為775萬噸(折合79萬噸LCE,LCE指碳酸鋰當量),其中從津巴布韋進口120萬噸(折合15萬噸LCE)。不過,自新政策發布以來,國內碳酸鋰期貨價格波動并不明顯。
5月27日晚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對在津巴布韋的中國鋰企高管進行了詢問。記者了解到,目前在津巴布韋當地,已經有鋰企項目由津巴布韋當地政府持股,且實際持股比例達到了15%。不過該持股并非最近形成,而是中資鋰企入局時就已存在。綜合多位受訪人士回復,新政策主要針對的是新申請礦權、新開發的礦山項目,對老礦項目影響不大。
而在5月中旬,中礦資源等在津巴布韋有鋰礦項目的企業也在投資者互動平臺發布信息。中礦資源表示,其津巴布韋礦山鋰精礦已陸續從礦山發運。津巴布韋鋰精礦出口當前綜合稅負約為20%,主要包含礦業資源稅、社區發展稅、出口稅等相關稅費。
雅化集團表示,公司津巴布韋鋰精礦出口手續已完成,并已啟動發運。公司硫酸鋰工廠項目正在推進中,預計明年建成。
盛新鋰能則在4月中旬稱,當地政府已經開放鋰精礦的出口禁令,目前具備規模和條件的鋰礦企業在符合當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以進行鋰產品的出口,公司目前正在津巴布韋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辦理出口具體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