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占理兒。
早上開車上班,左轉時差點撞上一輛高速闖紅燈的電驢,那速度估摸著最少五六十,驚得我一身冷汗。
電驢呼嘯而去,博主氣的罵娘,腦子里瞬間閃過一個念頭:闖紅燈害人害己,要是能抓一個槍斃一個,就沒人闖紅燈了,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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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計不少朋友偶爾也會有類似的想法,強奸犯太垃圾了,該直接先煽后殺;貪污犯太可惡了,該直接槍斃;甚至恨不得讓法律規定把所有違法的罪犯,都給咔嚓了。
其實大家有這種想法很正常,說明你有顆嫉惡如仇的大義之心,博主情緒上完全理解,但客觀的來說,如果真把所有違法行為都定為死罪,這個世界不但不會變好,反而會變成一個巨大的地獄。
這事兒,還從闖紅燈說起吧。
我估計大家每天出門大,概率都會看到闖紅燈的人。有的騎電動車嗖一下竄出去,有的行人看沒車就小跑兩步。據統計,光2024年一年,全國因闖紅燈引發的交通事故就有上萬起。
但問題來了:闖紅燈的人,真的都該槍斃嗎?
咱們先不說法律,就說人性。你捫心自問,這輩子有沒有闖過紅燈?有沒有在沒車的時候走過斑馬線?有沒有為了趕時間騎電動車沖過黃燈?
如果闖紅燈就死刑,那全國至少一半人得排著隊去刑場。這畫面想想都離譜,可能很多人會說了:“闖紅燈危害性比較小,那些更嚴重的犯罪,比如強奸、搶劫、家暴之類的,總可以判死刑吧?”
這就涉及到今天博主想聊的核心問題了。
你以為“重刑治天下”是個新想法?錯,兩千多年前就有人試過了。
先說秦朝。商鞅變法搞“輕罪重刑”,偷采別人家桑葉,哪怕價值不到一文錢,罰勞役三十天。五人以上偷東西,贓值超過一文錢,直接砍腳加臉上刺字。
當時法網利到什么程度?“棄灰于道者刑”——啥意思,你往路邊倒個垃圾都得受刑。
結果是啥呢?秦朝只經“二世”而亡,十五年就崩了。司馬遷說“天下苦秦久矣”,不是苦秦朝太弱,是苦秦朝太狠。法律嚴到人人自危,加速了王朝的滅亡。
再說說明朝。朱元璋這老小子,因為從小被貪官欺負,所以當了皇帝后恨透了貪污。他搞了個“剝皮實草”的酷刑——貪污六十兩銀子以上的,活剝人皮,填上稻草,掛在衙門旁邊示眾。按咱們今天的說法,這就是“死刑起步,上不封頂”。
但效果呢?也不咋好。《明史》記載,洪武年間“朝殺而暮犯”——意思就是,早上剛砍了一批貪官的頭,晚上又有人伸手撈好處。所以朱元璋自己才崩潰了,說:“吾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暮犯!”
為啥會這樣呢?因為問題根本不在刑罰夠不夠重,而在能不能抓到。
這就好比你家門口貼了個告示“偷東西者槍斃”,但警察一個都不去巡邏。小偷一看,槍斃是槍斃,但反正沒人抓我,怕個毛啊,于是該偷還是偷。
刑罰的威懾力,從來不取決于它有多重,而取決于它有多確定。
這里就不得不說一個影響咱們每個人做決策的關鍵概念——邊際威懾。
簡單說,就是刑罰要像階梯一樣,一級一級往上走。偷一根蔥罰十塊,偷一頭牛罰一千,殺人判死刑。這樣,小偷在偷蔥的時候會想:“算了,不值得。”偷牛的時候會想:“風險太大了。”殺人的時候會想:“這輩子完了。”
但如果所有違法行為都是死刑,會發生什么?
舉個例子:假如闖紅燈是死刑,那一個闖了紅燈的人會怎么想?“反正我已經是死罪了,那撞了人也是死,不撞人也是死,不如干脆撞死那個擋路的。”——你看,本來只是闖個紅燈,現在變成了故意殺人。
這就是“替代效應”:當所有罪行的懲罰都一樣時,罪犯沒有理由選擇輕罪,只會選擇最有利可圖的重罪。
再換個生活化的比喻。你開了一家店,偷一包薯片和搶收銀臺都是死刑,那小偷肯定選擇搶收銀臺——反正后果一樣,收益更大。你本來想用重刑嚇住小偷,結果反而把小偷逼成了劫匪。
18世紀意大利法學家貝卡里亞在《論犯罪與刑罰》里就說得很明白:刑罰的有效性不在于殘酷,而在于確定性和及時性。一個闖紅燈的人,如果他知道被抓的概率是90%、罰款200塊,他的震懾效果遠大于“理論上可能死刑但實際幾乎抓不到”。
數據也支持這一點。新加坡保留鞭刑,犯罪率極低,但人家靠的不是動不動就死刑,而是高概率的懲罰——亂扔垃圾都可能被罰到肉疼。反觀有些國家,法律寫得重,但執行率低,犯罪率反而居高不下。
看到這里,應該有朋友慢慢看明白了,穿紅燈這事,看來是永遠沒法杜絕了。
因為破窗效應太強大,只要有一個路口有人闖紅燈沒被罰,很快所有人都會跟著闖。這不是因為大家不怕死,而是因為人的行為是被“信號”驅動的。
小違規被放任,傳遞的信號是“規則沒人管”。當小違規被及時糾正,傳遞的信號是“規則是認真的”。
從現實來說,穿紅燈也不可能完全被制止的。大家可以想一下這個問題,如果闖紅燈直接死刑,會是怎樣一種畫面?
首先,執法成本會翻好幾番。全國每天闖紅燈的人成千上萬,全抓起來判死刑,法院、監獄、刑場都不夠用。這就像用大炮打蚊子——不是打不死,是打不起啊。
其次,人性會走向另一個極端。當法律嚴酷到不合常理時,人們反而會失去對法律的敬畏。就像狼來了的故事——你天天喊“死刑死刑”,結果一個都沒執行,大家反而覺得你在吹牛。
明朝的教訓就在這里。朱元璋把《大誥》發到每家每戶,里面全是酷刑案例,老百姓一開始嚇得要死。但時間一長,大家發現“也就那樣”,反而麻木了。過度恐嚇的結果,是免疫。
說了這么多,博主的氣也消的差不多了,當然了,不消又能咋樣呢,法律都拿闖紅燈人的沒辦法,我一個小P民,更沒那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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