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過一個關于愛情的紅豆理論,在這世界上很多人終其一生都沒有辦法遇到自己的命中注定,就像把兩顆紅豆放進一缸綠豆里面,它們幾乎是不可能相遇的,所以遇到互相喜歡的人這件事原本就很難,如果在有生之年能夠遇到那個人是何其有幸。
人們常說:“最美不過夕陽紅”,現在有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選擇再婚,建立重組家庭,正是因為他們不想錯過愛情,但由此而來也產生了許多不可避免的問題。下面法也君就來給大家講一個案例吧!
一個國企老爺爺在退休后與一個老太太建立了重組家庭,雙方子女均已成年,老兩口十幾年來,一直相互扶持,過著平靜美滿的生活。但在老太太被病魔帶走后,這一切都發生了變化,原本平靜美滿的生活也變得不再平靜。一家人因為房產的權利歸屬和老太太的銀行存款問題鬧得不可開交。老太太的兒媳聲稱要賣掉房子,讓老爺爺搬離現在居住的地方。看到自己和繼子女們即將對簿公堂,老爺爺感到很絕望,他不知道官司打下來的結果怎樣,他是不是會變得無家可歸。
在這里,法也君就為大家普及一下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原則上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取得但約定一方所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等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本案中由于房產已經被老太太贈予給了兒媳,所以只有老太太名下的銀行存款才是兩人的夫妻共同財產。
其實現在這個年代老年人再婚也很正常,畢竟真愛即使來得晚一點也沒有關系,但再婚還是要注意防范風險,免得到時候無家可歸。接下來法也君就來談談再婚如何進行風險防范吧。
第一,再婚夫妻最好簽訂婚前(婚內)財產協議并進行公證。對再婚前的財產,以及再婚后分得的前一次婚姻的財產、再婚后承擔的前一次婚姻的債務等如何認定和處置進行詳細約定。可將婚前財產列出并明確是個人財產,約定婚后財產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第二,處理好繼承問題。再婚的老年人可提前訂立好遺囑,或通過變現、買賣、贈與等形式提前處置財產。還可以書面約定彼此不發生繼承,或者通過遺囑排除配偶的繼承權等。此類協議最好采取公證的形式,以保證協議的真實性。
第三,處理好贍養問題。雙方家庭可提前約定兩位老人的日常生活由誰照料,生活費、醫療費、保姆費、護理費怎么承擔等事宜。
第四,處理好養老送終的問題。可約定只承擔自己父親或母親的養老送終,不承擔父或母再婚配偶的養老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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