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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錄
官方動態
2022年全球創新指數中國排名升至第11位
國家版權局:全國著作權質權登記信息實現統一查詢
中歐兩局關于專利合作條約國際檢索單位試點項目延期的聯合公報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確定首批國家級專利導航工程支撐服務機構的通知
我國新設知識產權專業學位類別
《北京市中醫藥知識產權夯基行動計劃》發布
天津市首單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項目成功發行,首期發行規模1億元
北京市新增18家商標品牌指導站
英國知識產權局發布人工智能專利申請審查指南
歐盟知識產權服務臺發布網絡犯罪和商業秘密保護指南
知產熱點
“無印良品商業詆毀案”二審宣判,日本無印良品被判賠償20萬
我國體育版權去年進口38.7億!版權代理商亟需重新定價
元氣森林商標侵權案再勝訴 “李鬼產品”被判立即停止生產銷售
“58轉鋪”商標侵權案終審判決
官方動態
2022年全球創新指數中國排名升至第11位
2022年9月29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在日內瓦發布了2022年全球創新指數(GII)。中國在世界132個經濟體中排名第11位,比去年上升一位。
排在中國前面的經濟體包括瑞士、美國、瑞典、英國、荷蘭、韓國、新加坡、德國、芬蘭和丹麥。其他新興經濟體也保持了一貫的強勁表現,印度和土耳其首次進入前40名。
全球創新指數發現,盡管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續,但推動全球創新的研發和風險投資繼續蓬勃發展,2021年,全球頂級企業研發支出增加近10%,達9000多億美元,高于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前的2019年。2021年,風險投資交易激增46%,與20世紀90年代末互聯網繁榮時期的創紀錄水平不相上下。但是,創新和投資轉化為影響力方面卻遇到種種挑戰,技術進步和應用都有放緩跡象。
全球創新指數認為,如果對創新生態系統加以精心扶持,也許會迎來兩波創新浪潮:一波是建立在超級計算、人工智能和自動化基礎上的數字時代創新浪潮;另一波是建立在生物技術、納米技術、新材料和其他科學突破基礎上的深層科學創新浪潮。不過,這兩波創新浪潮將需要很久才能產生積極影響。
今年發布的全球創新指數是第十五版,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與Portulans研究所合作出版。全球創新指數的核心是制定衡量創新表現的指標并對132個經濟體的創新生態系統進行排名,自2007年首次推出以來,已成為各國分析其年度創新表現并調整政策措施的重要參考。
下載全球創新指數報告全文請訪問:www.globalinnovationindex.org。
(來源:國家版權局)
國家版權局:全國著作權質權登記信息實現統一查詢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根據在北京、上海等6個城市試點“便利開展機動車、船舶、知識產權等動產和權利擔保融資”的要求,近日國家版權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順利實現著作權質權登記信息通過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統一查詢。自2022年9月26日起,該系統開始提供包括6個試點城市在內的全國范圍著作權質權登記信息的統一查詢服務。
系統查詢鏈接:
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
(來源:國家版權局)
中歐兩局關于專利合作條約國際檢索單位試點項目延期的聯合公報
中國專利申請人可繼續選擇歐洲專利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歐洲專利局達成一致,將兩局已取得積極成效的試點項目延期至2023年11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和居民按照專利合作條約(PCT)以英文提交的國際申請可繼續選擇歐洲專利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根據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和歐洲專利局達成的共識,試點項目將延期一年至2023年11月30日,延長期內最高申請量為3000件。
試點項目于2020年12月1日啟動,此次延期正是基于項目啟動以來獲得的積極評價。超過270個申請人積極參與了試點項目,其中包括大學、研究機構和個人。尤其是中國本土公司和在中國設有分公司的國際公司都對試點項目感興趣,以期在歐洲獲得及時的專利保護。通過選擇歐洲專利局進行國際檢索,試點項目參與者可在進入歐洲階段前享有更大的法律確定性并在歐洲階段享有更快的審查進程。
試點項目框架下,申請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或居民且國際檢索由歐洲專利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做出的國際申請應向歐洲專利局提交國際初步審查請求。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確定首批國家級專利導航工程支撐服務機構的通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我國新設知識產權專業學位類別
9月13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新設知識產權碩士專業學位類別。新版目錄自2023年起實施。
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新版目錄有14個門類,共有一級學科117個,博士專業學位類別36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31個,新設置知識產權等專業學位類別,旨在優化發展專業學位、支撐行業產業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十三五”以來,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進一步優化,全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達到69萬人,“五個一批”知識產權急需緊缺人才隊伍基本形成,但知識產權人才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仍一定程度存在。專業學位教育是培養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急需緊缺人才的重要途徑。《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均要求推進論證設置知識產權專業學位。今年初印發的《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將知識產權專業學位設置支持項目列為重點項目,明確提出要加快推進設置知識產權專業學位,充分發揮高校在知識產權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滿足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
據介紹,作為知識產權行業主管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成立申請設置領導小組和專家組,先后組織國內外100余所高校、企業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代表進行論證,赴全國10余個省市調研,開展20余項課題研究,形成數十萬字研究報告,對知識產權專業學位設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論證。在此基礎上,國家知識產權局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提交了知識產權專業學位設置申請。知識產權專業學位的設立是完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體系的重要內容,將有力緩解社會需求與人才培養間的矛盾,有助于培養更多的知識產權領軍型高層次人才。
據悉,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依照新版目錄及其管理辦法,推動編寫知識產權學位基本要求、學位授權點基本條件、核心課程指南及學位論文要求等工作,重點培養知識產權人才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人才支撐。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北京市中醫藥知識產權夯基行動計劃》發布
近日,在2022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醫藥創新發展論壇開幕式上,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和北京市中醫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北京市中醫藥知識產權夯基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夯基行動計劃》)正式發布,這是我國中醫藥行業首個省級區域性知識產權行動計劃。
《夯基行動計劃》提出五項重點任務:一是要提升行業意識;二是推動中醫藥知識產權管理運營制度建設;三是打造人才隊伍和專家智庫;四是完善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建設;五是促進中醫藥知識產權創新發展。與會專家表示,強化知識產權服務,讓老中醫用好“新保護”。要充分發揮首都優勢,重視“走出去”戰略思維;要嚴格保護創新,盡早建立保護的預防機制,加強分類保護;要開展試點示范,打造中醫藥知識產權高地,助力中醫藥產業創新發展。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天津市首單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項目成功發行,首期發行規模1億元
在天津市知識產權局、濱海新區知識產權局協調組織推動下,天津銀行、渤化集團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智慧財富牽頭實施的“天銀渤化-濱海新區知識產權第一期定向資產支持票據(科創票據)”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發行規模1億元,是全國首單國有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
據了解,天津銀行通過創設信用風險緩釋憑證(CRMW)的創新金融工具進行增信,實現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對科技創新企業的精準支持。該項目也是全國首單知識產權ABN科創票據、全國銀行間市場首單知識產權二次許可模式資產支持票據,也是天津市首單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項目,實現了天津市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零”的突破。該項目儲架額度5億元,首期發行規模1億元,由渤化集團所屬渤化永利、海晶集團、漢沽鹽場、橡研所、合材所、敬業精細6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其持有的高價值專利68項,經評估后與發起機構開展二次授權許可的方式實現證券化融資。
據悉,該項目創新運用專利二次許可模式,由知識產權所有人以獨占許可專利的方式,將特定專利授予發起機構,再由發起機構將特定專利二次反向獨占許可給科技創新企業,最后由發起機構以應收專利許可使用費用作為基礎資產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資產支持票據。知識產權持有人為渤海化工集團所屬6家濱海新區科創企業,均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據介紹,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被譽為知識產權運營“皇冠上的明珠”,對于貫徹落實國家支持科技創新政策精神、建設多層次金融市場、天津市發展自主知識產權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項目的落地,有利于進一步挖掘科創企業知識產權價值,讓“沉睡”的專利資產為企業“主動造血”,促進知識資產與金融資本有效融合,進一步激發科技創新企業在創新領域的熱情與動力,為推動天津市高質量發展“添秤”加碼。
(來源:中國新聞網)
北京市新增18家商標品牌指導站
近期,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定了18家北京市商標品牌指導站,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5家商標品牌指導站。
2021年以來,第一批認定的17家商標品牌指導站在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的指導下,向企業宣貫商標相關政策法規,開展商標注冊、使用、保護、管理專題培訓,推動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2022年1-8月,各商標品牌指導站共定點服務企業958家次,解答咨詢822件,舉辦培訓78期,為企業推送知識產權相關資訊1977條。其中,北京電源行業協會在“電源云學苑”平臺開通商標基礎知識系列課程;延慶區綠富隆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媯水農耕”品牌聯盟,推動聯盟單位銷售額達到8900萬元。商標品牌指導站為北京市提升商標品牌市場價值和社會效益,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來源:北京知識產權)
英國知識產權局發布人工智能專利申請審查指南
2022年9月22日,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發布《人工智能(AI)發明相關的專利申請審查指南》及場景實例,規定了UKIPO審查人工智能相關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做法。
指南規定了審查人工智能專利申請或使用人工智能的法律框架,以及如何利用人工智能,場景實例提供了專利規范的實際說明。
1. 人工智能的定義
人工智能目前沒有公認的定義,英國政府將人工智能定義為:有能力完成原本需要人類智慧的任務的技術,如視覺感知、語音識別和語言翻譯。
2. 人工智能發明主題的可專利性
(1)在英國,所有技術領域的人工智能發明都可以獲得專利。具有新穎性、創造性、能夠工業應用且屬于專利保護范圍之內的人工智能均可授予專利權。
人工智能發明通常是由計算機實現的,并且可能以某種方式依賴于數學方法和計算機程序。英國專利法將僅與數學方法和/或計算機程序“本身”相關的發明排除在專利保護之外。其他可被認為是專利的情況有:
(2)當一項人工智能發明執行的任務或過程揭示了對現有技術的貢獻時,人工智能發明符合可專利性。一項人工智能發明在計算機上運行時,其指令可能會通過如下方式做出技術貢獻:
①體現存在于計算機之外的技術過程;
②幫助解決計算機之外的技術問題;
③解決計算機本身的技術問題;
④從技術意義上定義一種新的計算機操作方式。當其中一個或多個條件被滿足時,它就可能成為專利。
(3)如果人工智能發明僅以硬件形式提出申請,即不依賴程序指令或可編程設備來實現,則人工智能發明符合可專利性。
3. 人工智能發明主題不授予專利權的情況
(1)人工智能發明只有在沒有揭示技術貢獻的情況下才會被排除在專利保護之外。不被認可為技術貢獻的情況有:
①僅涉及被列為不適用的主題(如商業方法),且沒有其他內容;
②僅與處理或操縱信息或數據有關,且沒有其他內容;
③僅涉及常規計算機程序,且沒有其他內容。
(2)無論發明屬于“應用人工智能(執行過程或解決計算機之外的問題;讓計算機高效工作)”或“核心人工智能”,或者涉及以某種方式訓練人工智能發明,上訴不被認可為技術貢獻的條件均適用。
(3)當訓練數據集用于揭示技術貢獻的發明時,專利保護可用于訓練數據集。然而,對僅以數據集的信息內容為特征的數據集的權利要求可能被排除在外。
(4)與任何其他發明一樣,應該根據Eli Lilly v Human Genome Sciences [2008] RPC 2中規定的原則評估人工智能發明或數據集披露的充分性。
4. 人工智能審查過程
在審查情景實例中,UKIPO描述了人工智能發明的審查和專利權利要求的說明性示例,主要涉及排除性主題方面的問題。
UKIPO根據Aerotel四步法對人工智能發明專利排除主題進行評估:
步驟1:假設每項權利要求足夠清晰,沒有出現任何結構性問題。
步驟2:通過說明發明的實際技術貢獻來簡化評估。在第3和第4步,主要關注第1(2)條的“計算機程序”的排除情形來簡化分析。
(來源:中科院知識產權信息)
歐盟知識產權服務臺發布網絡犯罪和商業秘密保護指南
2022年9月19日,歐盟知識產權服務臺(EU IP Helpdesk)與中國知識產權中小企業服務臺(China IP SME Helpdesk)合作制定了一份聯合指南《歐盟和中國網絡犯罪和商業秘密保護》(Cybercrimes and trade secret protection),重點介紹了歐盟和中國的網絡安全和商業秘密保護,概括了關于商業秘密保護的網絡安全風險,中小企業可以采取的應對潛在網絡犯罪的措施,以及發生知識產權網絡盜竊時的法律追索權等。
1如何保護商業機密免受網絡攻擊?
(1)識別風險
①審查識別商業秘密:未注冊的知識產權應被視為商業秘密。其他可能構成商業秘密的信息包括客戶名單、供應商的Excel文件、未來商業計劃、營銷活動等。一般來說,任何給公司帶來優勢且尚未公開的信息都可以被認為是商業秘密,應該受到保護。
②識別弱點:一旦確定了商業秘密,重要的是要了解什么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公開。法律和技術專家最適合發現商業秘密保護中的弱點。法律專家可以確定任何合同相關問題,而技術專家(尤其是IT專家)可以提供網絡安全風險分析。
(2)制定保護商業秘密措施
大多數司法管轄區的商業秘密保護法律和法規,要求機構采用一定數量、合理的保護措施,否則在發生侵權行為時,機構將無法訴諸法律。網絡安全措施應始終與物理、合同措施相結合,因為商業秘密可能會以多種方式丟失。特定行業可能還需要更具體的保護措施。
①物理措施
印本保密:對打印的文件進行密封,對數字格式共享的文檔使用特殊水印進行標記為機密文件,使讀者了解不應與他人共享該文件。這種保護措施應與其他措施相結合使其更有效,如保密協議(NDA)。
限制和控制對知識產權相關信息/文件的訪問
限制對服務器/計算機的訪問
不允許使用未經授權的(USB)設備
②提高網絡安全的技術措施
加密信息和通信
使用區塊鏈技術控制和監控相關文件的訪問和修改
防病毒和入侵檢測軟件
限制使用云服務
定期更新軟件,尤其是防病毒和入侵檢測軟件
③合同措施和人員管理
與在職員工和解聘員工簽訂保密協議(NDA)
員工培訓,使其了解保護措施的重要性并理解網絡安全程序
內部政策應該考慮對不合規行為實施紀律處分
(3)監測
中小企業應不斷監測其商業秘密的狀況,盡早發現問題,因為早期發現是限制進一步損害和及時采取措施恢復的關鍵。因此,建議定期與參與知識產權和安全管理的員工進行溝通,發現新出現的弱點并預測任何安全問題。
①市場監測:定期檢查市場上的產品、技術、外觀設計等信息,定期檢索各種專利數據庫,分析哪些技術正在申請專利。
②監控競爭對手的活動:包括營銷、新產品方向、潛在可疑樣品、廣告材料等。
③使用區塊鏈、入侵檢測軟件等監控技術。
2如何應對網絡攻擊?
(1)回應
①確定泄露來源:一旦受到網絡攻擊,應立即開始調查。如有必要,可以聘請調查員或IT專家。公司應識別相關人員以及攻擊的方式。
②緊急應變計劃:指導員工在發生網絡攻擊或商業秘密泄露情況下的措施,包括實施哪些新措施、向誰報告相關泄露情況以及如何開始收集證據,接下來將采取哪些行動等。
③訴諸法律:中國商業秘密保護制度:2019年4月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歐洲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歐洲議會和理事會于2016年6月8日發布的指令 (EU) 2016/943 旨在保護未公開的專有技術和商業信息(商業秘密)免受非法收購、使用和披露。
(2)恢復
①損害控制
商業秘密由第三方獲得但尚未公開:如果商業秘密涉及專利等可注冊的知識產權(如專利),建議盡快開始知識產權申請與授權。公司還應該密切監視有權訪問商業秘密的第三方。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從法院獲得初步禁令。
商業秘密被公開: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應該進行證據收集。在中國,證據必須經過公證,首先應聯系公證人。
②總結面向未來的經驗
歐盟中小企業進入中國這樣的風險市場之前,先申請知識產權;審查和改進網絡安全措施;注意協議和相關人員;不斷測試和及時調整應急計劃,以便更好的了解各種情況下的應對方式,總結預測未來的風險。
(來源:中科院知識產權信息)
知產熱點
“無印良品商業詆毀案”二審宣判,日本無印良品被判賠償20萬
因認為日本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公司在網店及線下實體門店中發布聲明,稱“被其他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導致公眾認為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誤認為公司的“無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為山寨貨,棉田公司以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公司構成商業詆毀起訴到法院。
一審法院判決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公司賠償棉田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0萬元,無印良品公司不服上訴。近日,北京審判信息網公布了該案的二審判決書。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公司賠償棉田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10萬元。
(來源:北京青年報)
我國體育版權去年進口38.7億!版權代理商亟需重新定價
日前,體育總局經濟司和清華大學體育產業發展研究中心聯合發布了《2021年中國體育服務貿易發展報告》,艾瑞咨詢則發布了《2022年中國體育賽事IP商業化研究報告》。
《2021年中國體育服務貿易發展報告》重點聚焦了我國在2021年的職業體育競賽表演、體育賽事贊助、體育賽事版權交易、互聯網體育服務、體育旅游等領域的進出口現狀。比如,該《報告》顯示,2021年職業體育競賽表演類服務貿易進口總額13.9億元,出口總額0.6億元。其中,CBA聯賽外援當年收入合計約為6億元。而2021年體育賽事贊助類服務貿易進口總額41.3億元,出口總額4.3億元,其中,2021年中國企業贊助國際體育協會的贊助額高達22.7億元。
報告顯示:在2021年度,我國職業體育競賽表演類服務貿易的進口總額為13.9億元,出口總額0.6億元。體育賽事贊助類服務貿易進口總額為41.3億元,出口總額4.3億元。體育賽事版權交易類服務貿易進口總額38.7億元,出口0.2億元。互聯網體育服務方面,在2021年職業電子競技賽事中,來自中國的1389位選手共獲得了約3億元的獎金收入。
(來源:體育大生意、IPRDAILY中文網)
元氣森林商標侵權案再勝訴 “李鬼產品”被判立即停止生產銷售
近日,元氣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元氣森林”)訴四家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終審宣判。
北京元氣森林認為,樂達公司、山水公司和鴻興沅線下渠道銷售的蘇打氣泡水在瓶身設計、“氣”字體規格、圖文排列和整體風格上,均與元氣森林“気”蘇打氣泡水構成相似;而陜西元氣森林故意使用“元氣森林”作為企業字號,足以造成消費者的混淆或誤認,同時為消費者健康帶來隱患,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據了解,本次被訴的四家企業分別是山東樂達飲品有限公司(下稱“樂達公司”)、青島夢幻山水啤酒有限公司(下稱“山水公司”)、鴻興沅(西安)飲品有限公司(下稱”鴻興沅“)及陜西元氣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陜西元氣森林”),案件焦點主要圍繞著“氣”和“元氣森林”相關注冊商標展開。
該案曾于2021年底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審法院判定,四家企業立即停止一切商標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行為,立即停止使用與原告“元氣森林”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字號。兩家被訴企業不服判決,向山東高院提起上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控侵權的企業確有侵害北京元氣森林商品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駁回上訴。
(來源:央廣網、IPRDAILY中文網)
“58轉鋪”商標侵權案終審判決
日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北京五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八公司”)與貴州五八轉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二審中,認定“五八”字號經五八公司長期使用,已經在互聯網信息發布平臺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五八公司對權利商標已進行了一定規模的宣傳和使用,權利商標在在線廣告或中介服務行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侵權公司應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認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一審相關判決正確,予以確認,并勒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被告在其官網、微信公眾號、小程序停止使用“58轉鋪”字樣和標識、注銷“58zpu.com”“58zpu.cn”兩域名、停止使用“貴州五八轉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企業名稱和“五八”字號、刊登聲明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50萬。
被告貴州五八轉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其注冊了58zpu.com的域名搭建網站,網站上有“找鋪轉鋪就上58轉鋪”等宣傳語,還在微信平臺開設“58轉鋪”小程序、公眾號,并從事與五八公司主營業務相同的店鋪租賃信息發布業務,混淆了公眾視聽,違法商標法相關規定。
五八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享有“58”商標、“五八”商標、“58同城”、“五八同城”等商標專用權,經過長期運營,權利商標和核心品牌“58”、“五八”擁有了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被告并非五八公司或其下屬公司,在未經五八公司許可的情況下,被告使用與五八公司相同或高度相似的標識,明顯將導致相關公眾對該網站提供服務的來源誤認。
(來源:投資界、IPRDAILY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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