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3部門
聯合出臺了
《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
(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共10章42條
圍繞招聘范圍、報名審查、紀律監督
等重點內容和關鍵環節
進行了修訂完善
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辦法更加注重精簡適用
公開招聘已成為事業單位
補充工作人員的主渠道
2005年,原國家人事部頒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2006年,我省相繼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川人發〔2006〕34號),在全省試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
十余年來,全省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累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近70萬人,公開招聘已成為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主渠道,優化了干部人才隊伍結構,促進了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就業,受到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的不斷變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深化,原有的試行辦法和實施細則與我省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的新目標、新要求已不相適應。
此次印發的《實施辦法》將試行辦法和實施細則整合為一個規范性文件,刪減調整了與新時代新要求不相符的相關規定。同時,根據公開招聘的工作流程對各章節內容進行重新組合,使邏輯更加清晰,結構更加緊湊,更加符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強化了公開招聘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鼓勵人才向基層流動
給予“三支一扶”人員等群體加分支持
此次修訂完善后的《實施辦法》更加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其中明確規定,事業單位應根據職能職責和崗位需求,科學合理設置公開招聘條件,不得設置指向性、歧視性以及與崗位無關的其他條件;招聘公告應當通過人事考試官網、黨委政府門戶網站等公共平臺面向社會發布,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面試考官組外派(聘)考官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此外,還對筆試面試規程、成績計算方式、公示監督等重點工作進行規范,明確了政策底線,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更加鮮明基層導向。《實施辦法》規定事業單位可面向“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進行專項招聘,對“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及退役大學生士兵等群體給予加分支持,充分彰顯了鼓勵人才向基層流動的政策導向。同時,針對黨委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的退役軍人、殘疾人群體,也給予定向招聘傾斜政策,充分體現人事政策的溫度。
更加嚴格選人用人標準。《實施辦法》根據上級部門對事業單位選人用人的要求,規定了合理設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避免超低分人員聘用。同時,還規定了綜合考察環節,要求考察組通過實地走訪、審核檔案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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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教育發布 綜合自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聲明 :“成都K12教育”微信公眾號刊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聯系微信tangshaowan,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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