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數年前山東省蘭陵縣一環保搬遷項目因為當地群眾“廠區衛生防護距離內所涉村莊至今未搬遷,企業卻已投入生產多年”的投訴,再次引發了公眾的關注。
“在山東蘭陵,我們正面臨著一個棘手的問題:衛生防護距離內的村莊尚未搬遷,而相關企業卻已經違法生產多年”。這讓我們不得不思考,在“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之間,在“百姓生計”和“企業利益”之間,當地政府應該如何取舍?
2016年5月3日,臨沂市環境保護局對山東國銘球墨鑄管科技有限公司(現名:國銘鑄管股份有限公司)環保搬遷項目進行了批復(臨環發[2016]80號)。
根據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確定該項目廠區衛生防護距離如下:原料庫向外300米,焦炭庫向外200米,燒結廠向外600米,煉鐵廠向外1200米,鑄管廠向外100米;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為原料庫向外250米。環評批復要求:衛生防護距離范圍之內的村莊包括白水牛石后村、白水牛石前村、周埝溝村、合興村、幸福莊村共5個村莊,涉及居民701戶,人口2463人。
環評批復明確要求:廠區衛生防護距離內所涉村莊搬遷完成前,項目不得投入生產。
圖3.1-4 衛生防護距離覆蓋范圍包絡線
2018年5月,《山東國銘球墨鑄管科技有限公司環保搬遷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顯示,蘭陵縣人民政府先后出具《關于同意尚巖鎮白水牛石后村前村及周埝溝村房屋拆遷補償方案的批復》(蘭陵政字[2015]91號)以及《關于同意魯城鎮幸福嶺村、合興村房屋拆遷補償方案的批復》(蘭陵政字[2016]6號),承諾于2016年底完成搬遷工作。經調查,目前落實情況為5個村莊尚未搬遷。
隨后,蘭陵縣政府制定了房屋拆遷安置方案,2018年4月9日蘭陵縣人民政府出具了《山東球墨鑄鐵管有限公司環保搬遷項目有關村民搬遷的承諾》,政府研究后,擬于2019年底全部搬遷完。
按照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環境部 國環規環評【2017】4號)文件要求,采取相應的方式督促相關政府或者政府部門抓緊制定并加快實施村莊搬遷方案。
企業需配當地政府盡早完成該項目涉及的衛生防護距離內的村莊環保搬遷。
然而,現實卻與批復的要求相去甚遠。截至目前,白水牛石后村、白水牛石前村等涉及的村莊,有100多戶村民至今依然尚未完成搬遷,但企業已經投入生產多年。
值得一提的是,企查查及天眼查顯示,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在2019年10月和2019年12月對國銘鑄管抽查中發現問題待后續處理。
隨后,2021年12月9日、2022年3月16日,2023年2月24日,臨沂市生態環境局對國銘鑄管抽查中,均未發現問題。
工商資料顯示,國銘鑄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0日,注冊資金6億元人民幣,法人代表為楊洪彬。國銘鑄管是專注鑄管、鑄件領域研發、煉鐵、鑄造、銷售于一體的全產業鏈企業,主營煉鐵和多品種離心球墨鑄鐵管,同時具有鑄造管件、鑄件、化工等輔助產品。
白水牛石后村村民稱,他們的口糧田被強制征用,賠償卻只有每畝3.2萬元。他們不僅失去了土地,還生活在工廠的緊鄰之處,飽受褐色粉塵的困擾,連衣服都不敢晾曬在外邊。那么,群眾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企業為何不按照環評批復執行?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蘭陵分局是否知情?這些問題都亟待我們去尋找答案。
首先,環評批復是為了保護居民的生活環境和健康,如果企業在村莊未搬遷的情況下就投入生產,無疑會對居民的生活造成影響。居民們失去了口糧田,卻還要忍受粉塵的困擾,這顯然與環保的初衷背道而馳。
其次,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蘭陵分局對于這一情況是否知情?如果知情,為何在“兩隨機一抽查”和日常監管中沒有發現并糾正這一問題?這是否意味著監管的缺失?如果不知情,那么環保部門的監管機制是否存在漏洞?
環保搬遷項目的實施,本應是為了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然而,如今卻出現了這樣的尷尬局面,實在令人深思。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企業是否應該更加重視社會責任?而環保部門又是否應該加強監管,確保環評批復的嚴格執行?
這些問題不僅僅是關乎個別企業和居民的利益,更是涉及到整個社會對于環境保護的態度和責任。希望山東省蘭陵縣相關部門能夠盡快給出明確的答復,解決這一問題,還居民一個清潔、健康的生活環境。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是我們在發展過程中必須牢記的理念。我們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經濟的增長,否則最終受害的還是我們自己。在這個問題上,政府部門應該承擔起責任,加強監管,確保企業嚴格執行環評批復。同時,企業也應該認識到,只有保護好環境,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讓我們共同期待,山東省蘭陵縣能夠在“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這不僅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我們每一個人都積極參與,為建設美麗家園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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