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書香女,今朝兩孩娘。世事有迷霧,法律還真相。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女碩士患精神疾病失蹤十余年被找回”一事引發廣泛關注。隨著事情發酵,其背后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更是引起了網友的質疑。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卜某走失被找回”事件中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并對涉案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張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與其發生關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背后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為,警方將繼續調查。
失蹤的女碩士姓卜,小名花花,老家在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1979年出生。卜女士從小品學兼優,一路考上高中、大學,并于2008年研究生畢業,獲得工學碩士學位。然而,就在她報考博士時,卻出現了意外。因未及時更換二代身份證,無法考博士,患上精神分裂癥。卜女士的哥哥將其接回家并送醫治療一段時間后,卜女士出院在家休養。此后,她離家失蹤,家人曾四處尋找并報了警,但一直沒有任何消息。
今年11月25日,山西晉中市和順縣女子張女士向尋親志愿者朱玉堂求助,希望幫她嬸嬸尋找親人。張女士稱,她的嬸嬸13年前流落到村里,當時曾報警,警方來了后,嬸嬸拒不配合,警方無法確定其身份。她的叔叔收留了嬸嬸,兩人共同生活,生有兩個孩子。張女士還說,在生活過程中,家人發現卜女士會寫字,自己曾說過自己的名字和家人的名字,還曾說過自己所上的大學,但家人確定不了她的身份,不了了之。
志愿者朱玉堂接到求助后報警,警方很快鎖定了張女士的嬸嬸的身份就是13年前失蹤的女碩士卜女士。
卜女士的老家在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距離和順縣,不過160公里。這160公里的回家路,卜女士用了13年。在這13年里,近視的卜女士沒有配戴眼鏡,她的世界一直處在模糊之中。直到75歲的父親看到失散13年的女兒,因沒有佩戴眼鏡看不清東西而不停眨眼,趕緊給女兒配了一副眼鏡送來。回到親人身邊,她才再次把這個世界看清。
但是,這背后的真相卻仍然處于模糊之中,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更不容“模糊”。
第一、卜女士的老家在榆次區,她是如何流落到160公里外的和順縣的?是獨自迷失,還是被人拐賣?
第二、卜女士目前有兩個孩子。根據中國法律,精神病患者通常被認為缺乏性同意能力,與他們發生性關系被視為違背其意志,構成強奸罪,在法律上屬于嚴重的犯罪行為。按照目前已知的事實,張女士的叔叔“收留”卜女士可以,但與其發生性關系并生有孩子,這已經涉嫌強奸了。
第三、這13年中,卜女士有沒有意識清醒的時候?如果有意識清醒的時候,一個女碩士生,為什么不回家找自己的親人?她的人身自由有沒有被限制?張女士的叔叔有沒有非法拘禁卜女士?如果有非法拘禁的情況,也屬于嚴重違法行為,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四、卜女士失蹤的2011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都10年了,中國的神舟飛船早就上天了,互聯網已經被很多人運用了,很難想像,在這樣的環境下,如果“收留”卜女士的好心人真的報警了,如果警方認真對待了,會找不到卜女士的家人。在這13年中,期間有人口普查,為何卜女士的信息沒有被統計?而且還經歷了疫情,那時候還要做核酸登記,很多失蹤人口都在那時被發現,卜女士的信息為何沒有被發現?卜女士所生的兩個孩子在生產時,需要填報母親的信息才能給出生證明,孩子有了出生證明才能落戶,有了戶口才能上學。在沒有卜女士身份信息的情況,這些是如何完成的?是否有相關職能部門瀆職或違法違規情況?
卜女士失蹤的這13年,背后的細節可能已經模糊,無法還原,但有的事實是清晰明了的,可以肯定某些人的某些行為,涉嫌觸犯法律,不應該被“模糊”處理。
卜女士的失蹤,不是一次簡單的走失,而是一場關于人權保護的考驗;這不是一段溫馨的收留,背后有可能是對女性權益的侵犯。希望相關部門盡快調查清楚整個事件,廓清背后的法律問題,這不僅是對卜女士合法權益的保護,也是為了下一下“卜女士”的悲劇不再發生,更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