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般認為,1945年美國在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是日本投降的決定性因素之一,中國抗戰的局面也就此一錘定音。盡管有學者表示,就算美國不參戰,依靠中國的國土縱深也有能力拖垮日軍,但付出的代價就難以估量了。
因此,作為日本的侵略對象、二戰的勝利方,中國人自然不會覺得日本是原子彈爆炸的受害者,只會認為那是阻止軍國主義的必要手段,亦是應有的懲罰。
習慣了“二元論”思維的中國人,無法理解也接受不了加害者和受害者在同一客體上共存。簡單樸素的價值觀告訴我們,只有受害者的加害行為才具備正當性,那叫討回公道,而加害者遭受再大的傷害也是理所應該,那叫咎由自取。更何況,在中國人眼里,日本軍國主義政府就是日本國,就是日本全體國民,三者沒有區別。
價值判斷無所謂對錯,它也許可以左右敘事,但左右不了事實。日本是原子彈爆炸的受害者——早在21世紀之前,就已經是主流學界與國際權威機構的共識了。
在美國占領日本的兩年后,即1947年,美國國家科學院和美國原子能委員會便在日本成立了原子彈傷害調查委員會(ABCC,1975年改組為RERF)。
據ABCC估計,原子彈爆炸后2-4個月內急性死亡的平民人數約15萬-24萬。另外,ABCC還花費幾十年,追蹤研究了12萬多名幸存的受照者(輻射暴露)以及7.7萬名未受照人群,結果發現:
1958-1998年間,約10%的癌癥發病歸因于原爆輻射,輻射劑量與患癌風險幾乎成正比;白血病在爆炸后兩三年明顯增多,尤其是兒童,受照時越年輕,終生風險越高;白內障數量大幅增多,出現時間顯著提前,心血管疾病風險升高;孕婦受照不僅導致胎兒智力下降,重度智力障礙與小頭畸形風險也同步升高。
除了人道災難與醫學層面的痛苦,當年的幸存者還因被懷疑有隱性遺傳病,要面對長期的社會歧視,期間出現了大量個體悲劇。哪怕到了現在,幸存者的平均年齡已達86歲,但他們的健康與生活,依然難以擺脫80年前那場原子彈爆炸所帶來的困境。
將日本擺在受害者的位置,難免會讓人下意識的排斥。我跟人講述這些戰后災害時,他們往往無比氣憤:“侵略者還成受害者了?”“如果日本是受害者,那誰是加害者,死在他們手里的人嗎?”“不去關心真正的受害者,卻憐憫一個屠夫,說好聽點是圣母,說難聽點就是漢奸!”好像在中國,只要說出這個事實就是對死難者的褻瀆,是對日本罪行的原諒。
不過,有這樣的反應倒也正常,畢竟當仇恨與愛國綁定時,任何偏離立場的敘事都會被視作一種背叛。因此,承認日本在亞洲的侵略與暴行很簡單,但承認原子彈對日本平民造成的巨大人道災難卻非易事。盡管事實就是如此。
也正因為認識到這個事實,廣島、長崎的原子彈爆炸便不再是單純的戰爭事件,而成了人類認識核武器毀滅性的“標志性記憶”,進而塑造了全球的反核運動、國際條約與外交格局。
與此同時,廣島、長崎發生的人道災難,也激起了人們對美國使用原子彈必要性與正當性的大討論。
支持者認為,投放原子彈是用更小的傷亡保護更多的生命,比如當時的戰爭部長斯廷森就認為,原子彈不是最好的選擇,但卻是快速結束戰爭最不壞的選擇,避免了美日可能出現的百萬傷亡。在冷戰初期,這是國際主流看法。
但后來,隨著對戰事的研究越發深入,很多學者對此提出反對意見,認為日本雖拒不投降,但已在崩潰邊緣,原子彈不是必須的,美國的真正目的是震懾蘇聯、展示核實力,而非單純結束戰爭。尤其是美國官方的戰后調查指出,即便沒有原子彈或蘇聯參戰,日本也很可能在1945年秋之前投降。
由于兩種觀點都能找到大量一手資料與研究結果作支持,因此學界形成了“證據充足但結論分歧” 的局面。然而無論這場爭論的結果如何,爭論本身就是對事實的肯定,也是對核武器所造成的人道后果的一種深刻反思。
之所以說這些,是因為最近不少人又在討論這個問題,給我的感覺就是:哪怕二戰結束已經80年,作為勝利方的我們,卻始終呈現一種戰敗國的心態,哪怕氣壯山河般的故事寫滿了歷史,也擺脫不了屈辱的敘事。這是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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