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賓市敘州區法律援助中心與長寧縣法律援助中心緊密協作、主動作為,成功援助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高位截癱的受援人潘某某從醫保部門獲得先行支付醫療費用8萬余元,以實際行動詮釋了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優質高效”的服務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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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特殊陷困境,主動介入施援手
2021年初,潘某某乘坐他人車輛外出務工時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其高位截癱,花費醫療費18萬余元。在此次事故中車輛駕駛員全責,但該駕駛員僅支付了3萬元,其余15萬余元的醫療費全是潘某某家人四處籌借支付,潘某某家庭本就艱辛,遭此事故雪上加霜陷入困境。2025年7月初,宜賓市敘州區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潘某某面臨的困難,第一時間啟動法律援助綠色通道,主動上門為其提供法律援助。考慮到潘某某家的實際困難,結合肇事司機目前下落不明、執行不能的情況,敘州區法律援助中心巧辟他徑——醫保基金先行支付。
宜賓市敘州區法律援助中心到潘某某家中提供上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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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區協作聚合力,精準研判尋路徑
經初步了解,潘某某在事故發生和醫療期間的醫保參保地為其戶籍所在地——長寧縣,與法律援助受理地不一致。面對受援人跨區縣參保的特殊性,敘州區法律援助中心并未因地域管轄問題而卻步,而是主動聯系長寧縣法律援助中心,通報案情及受援人實際狀況。
兩中心迅速建立協同工作機制,敘州區法律援助中心前往合江縣人民法院調取醫療費由醫保基金先行支付所需的相關法律文書、醫療證明和費用清單等材料,并分析先行支付的法律依據;長寧縣法律援助中心則積極對接當地醫保管理部門,深入了解為交通事故重傷者申請醫療費先行支付的政策條件、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單。雙方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四川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實施辦法》及相關醫療保障政策中關于“第三人不支付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相關規定,精準定位了為潘某某申請醫保基金先行支付的法律和政策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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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聯動破難題,傾情服務暖民心
為確保申請成功,兩中心工作人員保持高頻溝通,協同指導潘某某家屬準備各類證明材料,并由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全程陪同家屬與醫保部門進行溝通、遞交申請,詳細說明案件的特殊性,耐心解釋法律法規規定和政策精神。面對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程序性要求或理解偏差,兩地法援中心共同研究、及時化解。最終,在兩地法律援助中心的不懈努力和高效聯動下,醫保部門依法審核通過了潘某某的先行支付申請,共計8萬余元的醫療費已陸續支付到潘某某的銀行賬戶。
敘州區法律援助中心和長寧縣法律援助中心陪同潘某某家屬在長寧縣醫保局辦理醫療費先行支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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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大愛顯宗旨,法援為民踐初心
此案的成功辦理,是宜賓市敘州區與長寧縣法律援助中心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的生動體現。他們不僅著眼于解決受援人的長遠賠償問題,更聚焦其當前最急迫的生存與健康權益,通過跨區域協作機制,有效整合資源,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將法律援助的溫暖與高效送到群眾身邊。這起案件落實了政法系統“破小案保民安 辦好案維民利 ”專項行動要求,用優質高效的服務贏得了群眾的信任與贊譽,傳遞了法治的溫度與力量。
撰稿:賈曉麗
編輯:陳靜文
審核:劉錦國
審簽:梁奇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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