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位律師朋友聊天,他說,發生在老百姓身上的冤案,95%都是通過媒體曝光才翻案的。
我覺得他說的還有些保守,根據我的經驗,應該再加4個百分點,也就是99%。
當年我采訪過很多匪夷所思的冤案,如楊波濤事件。2001年8月,27歲的楊波濤在商丘把小家電生意做得紅紅火火,已經在當地買房,有一個感情很好,準備結婚的女朋友。
當時楊波濤的妹妹楊春明也在店里幫忙,8月13號,女同學小李準備去浙江義烏打工,沒買到當天的火車票。她給楊春明打電話,能否到她那借宿。
楊春明很痛快地答應了,告訴小李自己在老家,鑰匙在哥哥的店里。當天晚上小李并未過來,楊春明也沒當回事。不料幾天后傳來噩耗:小李被強奸后殺害,并被殘忍分尸。
此案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楊波濤也被列為27個嫌疑人之一。2001年9月10日被詢問后,楊波濤當即就被放回家了。
過了兩年多,在2003年12月27號,當地警方突然再次找到了楊波濤,并對他進行突擊審訊。警方的邏輯是:小李去找楊波濤的店里拿鑰匙,楊波濤把她送到妹妹的住處后見色起意,把小李強奸后殺害。因為辦案人員的“攻勢”過于強大,26天后,楊波濤也是這么承認的。
2005年9月1日,商丘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楊波濤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楊波濤在獄中不斷申訴,一直過了10年,他才被釋放。在采訪中楊波濤告訴我,事后得知,案發后裝尸體袋子上的指紋根本就不是他的。也就是說,辦案人員心里清楚,兇手根本就不是他。
楊波濤最終獲得國家賠償八十多萬,但是青春沒了,事業沒了,女朋友沒了。得到賠償后,他在鄭州買房,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對我說“再也不想見到老家那個傷心地了”。
七八年前,豫東發生過一起“家屬追兇17年,媒體報道后警方17天破案”事件,當時也特別轟動。因涉隱私,我把當事人的名字、地點等關鍵信息隱去,請理解。
這是發生在一個村子里的兇殺案,案子發生后,幾名兇手逃之夭夭。之后,受害者家屬開始窮盡一切手段追兇,一直追了十七年。后經過媒體曝光,幾名兇手很快落網。
事情的過程非常復雜,在本文中不再贅述。只是想告訴大家一個細節:在采訪中被害者的兒子悄悄告訴我,案發后,其中兩位兇手準備賠償他家五萬塊錢獲得諒解,獲得輕判。
在30年前,五萬塊錢不是個小數字。相關部門內部人士暗示兇手,可以把這筆錢給他,效果會更好,兇手自然照辦。果然,這位神通廣大的內部人士幫兇手重新辦了身份證,修改了姓名、地址等關鍵信息。從此,這兩位兇手對警方發布的通緝令也完全“免疫”。
冤案翻案需要媒體介入,但是記者在報道這類案件時,也要承受巨大的風險。幾年前山東發生一起轟動全國的案子,最初報道這個事件的記者,就承受了特別巨大的壓力,單位還給他放假,讓他出來放松一段時間。當時他來到鄭州,和我們幾個媒體人一塊吃了頓飯,當晚他喝了不少酒,傾訴了很多,我至今還記憶猶新。
還有一位記者朋友,在報道聶樹斌案的關鍵人物鄭成月后,突然出國幾個月。后來見面他告訴我,當時當地的相關部門把他家三代查了個底朝天,他不得不出去一段時間。幸虧他家幾代都是清清白白的農民,否則真有可能惹上麻煩。
如今在網上,喊冤的人也不少,有的當事人終其一生都在為自己鳴冤叫屈,我對這些人特別理解、同情。但是畢竟時代在進步,類似楊波濤、聶樹斌這樣的驚天冤案出現的概率已經非常小了。
不過也應該看到,另一類爭議很大的案子還時有發生,比如各種遠洋捕撈,比如發生在“當代勸生第一人”徐世海莫名其妙身負巨債事件(詳見《》,比如發生在王光祥、曾建斌、蘭世立等民營企業家身上的案子。
所以我一直認為,一定要有公開透明并接受民眾和媒體監督的規則,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減少冤案的發生。而且我堅信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制的不斷完善,再加上大家的共同努力、一致呼吁,我說的這些,一定能變成現實。
唐山水,作家,媒體人,河南格調律師事務所顧問,格調莊園莊主。加微信號394444810,抖音號“老唐有態度”(2171738894),歡迎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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