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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賈汪區網絡文化協會會長單位
來源:人民網
有市民在人民網留言反映關于“老頭樂”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等問題。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回復:
市民反映:
1.昨日大約20點左右我在中旺路與徐輪路紅路燈,由西往東綠燈步行走斑馬線,但是一輛”老頭樂“從北往南行駛,遇到斑馬線有行人絲毫不減速,闖紅燈左轉。
2.老頭樂及無牌電動車的出行已經嚴重影響嚴重影響行人安全及機動車安全駕駛。
3.金港路與永寧路,金港路與金鳳路兩處紅綠燈路口,從東往西行駛,因無監控攝像,多輛車闖紅燈,危害性較大。
建議:
1.老頭樂及電動車必須上牌。老頭樂建議持有駕駛證,無證不得上路,無牌不得上路,抓到扣車、罰款,不返還。
2.老頭樂及電動車必須走非機動車道,不可長時間在機動車道行駛,多路口設置監控攝像頭,抓到處罰。
3.金港路與永寧路,金港路與金鳳路兩處紅綠燈路口設置監控,避免發生追尾撞車事故。
請領導重視,謝謝!
官方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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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回復:
網民:您好!徐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就您留言反映的事項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針對您反映電動三、四輪(老頭樂)交通違法行為等問題,根據國家及相關標準對于車輛類型劃分的定義,電動三、四輪車屬于機動車范疇,駕駛中應道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您提出的駕駛電動三、四輪車上路必須取得駕駛證、懸掛號牌建議已有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規范。
電動三、四輪車違規通行問題始終為交管支隊工作重點,今年先后開展春季行動、夏季整治、秋季攻堅行動,專項整治電動三、四輪車交通違法行為,有力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下一步,支隊還將采取聚焦數據賦能、優化實戰模型、科學調整勤務等方式進一步提升電動三、四輪車易肇事肇禍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以良好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同時建議市民可通過“e路安”平臺反映“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有關問題,助推公安交管工作高質量發展。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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