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四川通江的村民金福春從山西回到四川老家的第8天,領到了公司拖欠多年的勞動報酬,共計38萬元。此前媒體報道,金福春外出尋找被拐妻女后失聯,11年后才被山西稷山警方送回。
1994年冬,金福春的女兒金俊跟著聾啞的母親,被“人販子”帶離家鄉,輾轉至山西。1995年,金福春為尋妻女,輾轉多地,曾被“熟人”帶到山西煤窯打工,最后在稷山縣清河鎮上費村一處攪拌場勞作。
30年后,金福春才終于與女兒金俊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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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春與家人相聚
金福春女兒金俊提出質疑,父親給老板打了11年工,卻一份工資也沒領過。老板卻稱自己善舉遭誤解,對方是“自愿勞動”。老板趙登帆稱,金福春最初以“流浪漢”身份被其父親“收留”,大家都叫他“老金”。出于憐憫,未安排工作,僅提供食宿,但金福春懂得“感恩”,閑不住,要主動找活干。趙登帆解釋:“我們是好心收留,沒強迫他干活,仁至義盡了。”
“既然是收留,為啥不幫他找家人?為啥不早點把他送回來?”金俊提出疑問,趙登帆辯稱,“從未見過他的身份證”“他說不清具體地址,而且我們聽不懂他說話”。
金俊不相信趙登帆的說辭。認親前,山西來的民警說,金福春在“被收留”期間,有一張過期的老式身份證——金福春也稱,他確實有身份證,但是過期了,沒去重新辦。
趙登帆稱,2013年左右,他的父親就認識“老金”了。“此前,父親一個朋友在陜西做生意,遇到‘老金’乞討,干脆收留了他。后來,有生意做不走了,又從陜西把‘老金’帶到了山西,被父親收留,至今已有十來年了。”
“我們為‘老金’提供了食宿、醫療幫助。前段時間,警方幫‘老金’找到家人后,我還自掏腰包,花了5000多元把他送回四川老家。”趙登帆稱,長時間相處,他和“老金”有了感情,“他不想走,我們勸他回去看看女兒,他才同意回四川。臨走時,他跟我說,最多十來天就回來。”
如今“老金”找到了家人,趙登帆稱,并不希望他回山西。“他年齡大了,我們都不讓他干活,他自己非要干,攔都攔不住。他的家屬不相信,認為‘老金’是在給我們打工,他們是冤枉好人了。”
趙登帆稱,他曾計劃為“老金”補辦身份證,“做好了養他到老的準備”,但如今親人尋回,再“收留”就不合適了。不過,“老金”的住所,仍保留著,“‘老金’走的時候,我特地給大師傅說了,把門給他鎖好,不要讓別人亂進”。
“我找趙老板要過工資,去了四五次。”接受記者采訪時,金福春稱自己討要過工資,但對方說,他是沒有戶口的“黑人”,辦不了手續,發不了工資。“我在趙老板那里打工11年,打水泥,管攪拌機。開頭那幾年,只有7個車拉混凝土,現在有30多個車了。”金福春稱,趙老板今年新開了“3號罐”,最忙的時候,他一天只能睡4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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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春最忙的時候一天只睡4小時
金福春說,如果不是警察找上門,查了他的身世,他還要繼續給趙老板干活,“老板說,他管我生死”。
“我身體好,干活能頂兩個人,沒生過大病。60歲那年大病了一場,我沒辦醫保,老板拿了3000多元給我治病,對我很好的。”金福春向家人提過,辦好新的身份證之后,要回山西——這個計劃,沒有得到家人支持。
“自愿勞動”能否成為拒付薪酬的理由?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支付報酬。
延伸閱讀
自2024年8月13日賬戶被凍結,到11個月后的2025年7月16日解封,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鎮太平村村民王喜民終于能正常使用微信轉賬發紅包了,不用再擔心搶個幾分錢的紅包就被凍結,銀行卡的可用余額也不再是驚人的-5988085.63元。
王喜民的銀行賬戶被凍結600萬元
德惠市的王喜民的遭遇并不算復雜:因與合作伙伴發生糾紛,一名陳姓男子將合作伙伴同名同姓的“王喜民”起訴至新疆哈密市伊州區法院。但其提交給法院的訴狀中,只寫對了王喜民的姓名和性別,年齡和戶籍地均搞錯了對象。
令人不解的是,打一個電話就可能確定被告身份的事,卻被搞錯了。
德惠市的王喜民的賬戶被凍結,而收到一審判決的卻仍是吉林省通化市輝南縣的王喜民——也就是陳先生真正要起訴的人。一審判決顯示,輝南縣的王喜民經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提交書面答辯狀。
值得注意的事,事后,輝南縣的王喜民在接受采訪時說,判決書是以短信的形式發到其手機上的。也就是說,法院在有被告的聯系方式的情況下,還是弄錯的被告。
如果法院工作人員能細心核對被告的信息再下查封、凍結的裁定,或許就能避免錯誤凍結,德惠市的王喜民在路途中也不至于無法支付20元的盒飯。
賬戶剛被凍結查封的時候,勞務公司還有幾筆工資和農民工補貼沒有發。為了不讓工資一進來就被凍上,德惠市的王喜民特意加了財務人員的微信,并提供了其兒子的銀行卡卡號,希望財務將錢打給兒子或以現金的形式發放。
但財務也有其規定,無法滿足這個要求。德惠市的王喜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辛苦掙的一筆筆錢匯入到自己的銀行卡,然后被凍結。
這讓他無法再出去打工,或者說,即使打了工、出了力,但最終“拿不到”工錢。除此之外,德惠市的王喜民還介紹,在工地上干活,每天吃飯是需要自己先付錢的,財務按月發放餐補,“比如公司一頓飯補貼17塊錢,你只吃15塊的,自己就能掙2塊;你要是吃20塊的,就自己貼回3塊錢。但吃飯的時候都是掃碼支付,手機沒法支付很不方便,總不能每頓飯都讓工友幫忙墊錢吧。”
那段時間,德惠市的王喜民又過回了沒有移動支付的時代,出門隨身帶著現金,家里的茶幾上也堆放了不少1角、5角、1元的硬幣。
受賬戶被凍結影響,王喜民現在出門都隨身帶著現金
后來,德惠市的王喜民讓兒子又去開通了個手機號,并使用兒子新開的手機號碼注冊微信,再綁定兒子的銀行卡,王喜民這才能繼續使用手機支付。
“買個菜、吃個飯啥的就沒有那么麻煩了。”王喜民說,賬戶被凍結的11個月里,他基本上等于“喪失”了勞動能力,除了在家找點工資不用打入銀行卡的零工外,王喜民基本都是靠家人接濟維持生活。
德惠市的王喜民不是沒向伊州區法院反映過問題。他展示給記者的通話記錄截圖顯示,早在2024年8月,他就撥打過伊州區法院的電話、全國法院系統公益服務電話12368、政府服務熱線12345,但始終得不到解決。
德惠市的王喜民也不是沒想過從東北跑一趟新疆哈密。但他算了一筆賬,除開賬戶被凍結出行不便外,王喜民更擔心他花了時間、貼了機票或火車票錢、吃住等費用,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問題還是得不到解決,“就算解決了,這些錢能給我報銷嗎?”
即使有律師幫助德惠市的王喜民與哈密市兩級法院溝通,但效果依舊甚微:張理智律師說,今年5月,他給伊州區法院的一審法官打過好幾個電話,但始終未接通。輝南縣的王喜民上訴到哈密市中院后,張理智又跟二審主審法官溝通原審被告主體錯誤的問題,希望二審法院盡早將德惠市王喜民的賬戶解封,但二審法院依然按照正常程序排期開庭。
直至7月15日,哈密市中院二審開庭,在進行了舉證質證、合議庭歸納案件爭議焦點后,合議庭安排原審原告陳先生通過視頻辨認德惠市王喜民是否為他要起訴的王喜民。在得到陳先生的否定答復后,合議庭終于暫停該案實體審理,宣布閉庭。
王喜民的微信零錢賬戶也被凍結,搶到紅包后隨即被司法凍結
張理智說,此舉也表示二審法院已認為原審程序確實存在問題。當日庭審結束后,張理智請求審判長立即解封德惠市的王喜民賬戶。審判長答復稱,庭后會處理。
澎湃新聞7月16日刊發報道后,德惠市王喜民的賬戶立即解封,展現了當地法院對輿論監督的高度重視和良性互動,應該點贊。
但是,也要提醒,應該破除“司法為穩”的錯誤思維。德惠市的王喜民因與被告同名就被錯誤凍卡,11個月里他的生活遭遇了各種煩擾,法院知曉后本應快速糾正,還民以靜好,這才是司法為民。而不應等到媒體介入監督后,出于化解輿情,才快速解決,這是“為穩”的管理心態,而非“為民”的服務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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