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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泰禾集團一紙公告宣布,董事長兼總經理黃其森的留置措施被解除,他將再度執掌公司。
這已經是曾被稱為“豪宅教父”的地產大佬,第二次從協助調查的漩渦中歸來。
時間倒回2022年3月,泰禾首次公告黃其森正協助有關機關調查,市場一片嘩然。
當時一同被要求協助調查的,還有時任集團執行副總裁黃曦、副總裁林文華。
泰禾內部曾解釋,黃其森是受集團此前所聘的兩位建行前高管被巡視組發現問題留置所影響,被要求協助調查,并稱此事與泰禾公司無關。
這兩位前高管,說的就是黃曦和林文華。加入泰禾前,黃曦擔任中國建設銀行總部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林文華則是建行福建省分行福州城北支行行長。
黃老板自己也是建行體系出身。大學畢業后,他在建行福建分行干了八年,直到1996年下海創辦泰禾。
二十多年來,他與建行系統始終關系緊密。
黃老板偏愛任用體制內出身的官員,在業內早已不是秘密。
2019年4月,當時仍在泰禾任職的前深圳福田區政法委書記余智晟,亦被紀委帶走協助調查。
八個月后,2022年11月17日,泰禾宣布黃其森回歸,一切似乎暫時平息。
但與黃其森一同協助調查的執行副總裁黃曦,卻未能逃脫法律制裁。
2025年11月28日,“兩高”發布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黃曦受賄案赫然在列。
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黃曦利用擔任建行資產管理部、機構業務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幫助泰禾集團進入建行特定客戶名單,并因此從泰禾收取3000萬元“安家費”。
2018年3月,黃曦從建行辭職,五個月后入職泰禾集團擔任副總裁,年薪約定為500萬工資加500萬獎金。
黃曦在泰禾副總裁位置上干了三年多,到2022年3月被帶走前,共從泰禾領取4268萬元。這還不包括泰禾“拖欠”她的1011萬薪酬。
最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黃曦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依法追繳犯罪所得及收益。
黃曦提出上訴后,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時間來到2025年8月22日,風波再起。
泰禾公告稱,黃其森因涉嫌違法,被遼寧省新民市監察委員會實施留置。距離他上一次結束“協助有關機關調查”僅不到三年時間。
本次留置公告同日,泰禾還披露了福建證監局的行政處罰:
因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2020年至2022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公司被警告并罰款600萬元;黃其森被警告并罰款300萬元,其余多名高管亦被處罰。
與首次留置期間稱其可參與企業決策不同,這一次,黃其森被明確認定為涉嫌違法而被留置。
依據《監察法》,企業家被留置,通常因其屬于“涉嫌行賄犯罪或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
這往往指向與公職人員之間的權錢交易。實踐中需區分是個人行賄還是單位行賄,兩者在立案標準和刑罰上有明顯不同。
副手黃曦已因受賄獲刑,案情直指為泰禾謀利,強烈暗示黃其森可能涉及行賄或共同犯罪。
有意思的是,黃其森經歷了兩次留置,又兩次被解除、回歸崗位。
客觀來說,企業家因涉嫌違法被留置,是監察機關已掌握其部分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犯罪證據后采取的嚴厲措施。
起點往往是重大嫌疑,但終點卻是解除。可能是證據不夠硬,也可能情節沒那么嚴重,或者里頭有些復雜的因素,最后沒構成犯罪。
黃其森兩度驚險過關,兩度被留置,這本身就說明他一直都在監察部門的視線之內。
簡單說,這事恐怕還沒完!
而對泰禾而言,無論掌門人最終命運如何,其個人兩度被查,已與集團的崩塌同步加速。
截至2025年11月,集團逾期有息負債本金余額高達698.56億元。資產被不斷凍結、查封。
曾引以為傲的“院子系”豪宅紛紛易主或爛尾:
深圳院子,2015年全國地王、預期貨值200億元的“最佳資產”,已不再屬于泰禾;上海崇明“大城小院”,曾獲盛京銀行14.65億融資,卻迅速停工,兩千多戶業主歷經漫長維權,至2024年底才艱難收房。
如今,泰禾已然退市,在債務泥潭中掙扎。而兩度歸來、年近花甲的黃其森,面對的已是一個千瘡百孔的帝國。
唏噓之余,恍如隔世。當年泰禾開盤,明星云集、冠蓋如云;如今項目爛尾,業主維權、資本散盡。就連當年捧場的明星,自己也翻車了不少。
一度揮金如土、締造中式豪宅夢的“黃院長”,其個人浮沉與公司興衰,恰恰成了這個激進地產時代一曲沉重的挽歌。
時代變了,潮水退了,誰在裸泳,一目了然。大佬的故事再精彩,也擋不住大廈嘩啦啦地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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