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惠民縣融媒體中心前員工王某因網購童裝退貨糾紛被推上風口浪尖。該女子在抖音平臺"牙牙子童裝鋪"先后購買兩件不同尺碼童裝,將穿臟的90碼童裝冒充110碼新品申請退貨,遭拒后連續6次申請退款并辱罵商家"關門大吉"。事件曝光后,王某不僅丟了工作,更引發公眾對惡意退貨行為法律定性的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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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確實賦予消費者"七天無理由退貨"權利,但明確規定商品應當完好。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李東方指出:"將明顯使用過的商品謊稱未使用申請退貨,已涉嫌虛構事實騙取退款,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的構成要件。"2023年杭州互聯網法院就曾判決一起類似案件,買家因長期惡意退貨被判賠償商家損失并公開道歉。
司法實踐中對惡意退貨的認定存在三個關鍵標準:一是主觀故意,如王某購買兩件同款不同碼童裝的行為;二是客觀欺騙,將穿臟的舊衣冒充新品退回;三是損害后果,商家提供的截圖顯示衣物存在明顯污漬和磨損。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星水強調:"平臺退款機制不能成為違法行為的保護傘,消費者利用系統漏洞多次惡意申訴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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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王某作為媒體從業者的身份讓事件更具警示意義。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成員陳音江表示:"職業身份不是特權憑證,相反,社會對公職人員、媒體從業者等群體有更高道德期待。"這與2023年云南劍川縣干部培訓期間違規飲酒事件形成呼應——當時受處分的甸南鎮黨委書記謝勤在深刻檢討后仍獲提拔,但王某的行為已超出紀律范疇,觸及法律紅線。
對于商家維權,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建議采取"三步走"策略:首先完整保存商品發貨前狀態視頻,其次在退貨驗收時全程錄像,最后及時向平臺提交《商品影響二次銷售鑒定報告》。而消費者則應牢記:退貨權不是"試穿權",更不是"以舊換新"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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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規則同樣需要完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指出:"現行極速退款機制過度傾向消費者,建議設立‘惡意退貨黑名單’并與個人征信掛鉤。"目前淘寶、京東等平臺已開始試行"退貨險"和"信用退貨"制度,對高風險賬戶采取延遲退款等措施。
這起事件暴露出網購生態中的深層矛盾:當道德失范遇上規則漏洞,最終受損的是整個市場的誠信基礎。正如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周漢華所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道德是最高標準的法律。"在享受便捷的網購服務時,每個消費者都該在心中劃清這條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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