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6日)上午10時,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廣州市新聞發布廳舉辦2026年第19場發布會。
本期發布會主要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穗8條”)系列配套文件,進一步落地今年4月30日發布的新政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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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試點收購300萬元以內、70平方米以下二手住宅
廣州安居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錢喆介紹,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暢通一二手住房置換鏈條,安居集團將立即啟動支持居民“賣舊買新”試點工作,試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愿參與”的原則,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
總體思路可以用三句話概括:國企出錢收舊房,居民安心換新房,資金安全有保障。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關于收購標準。本次試點收購對象為總價在300萬元人民幣以內,建筑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位于廣州環城高速以內的二手住宅,樓齡不限。房產權屬要清晰、無抵押查封、無安全隱患。
二是關于置換流程。居民通過“穗安居”微信服務號線上報名,或現場提交報名資料,安居集團負責審核、評估、交易等全流程服務。收購價格以市場成交價為參考,采用“兩次評估+協商確認”機制,通過第三方專業機構初次詢價評估及復核評估,與居民協商確定收購價格,確保公正合理。居民須在二手住宅交易后180個自然日內購買位于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宅。
三是關于資金安全。舊房收購款全額由銀行專用賬戶托管,定向用于購買新房,確保“賣舊買新”全流程“專款專用”,路徑透明。
“賣舊買新”是有溫度、有力度的民生實事,更是激活市場的交易模式創新。收購后的舊房將優先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用途,重點服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需求,以及城市自主更新項目的居民騰遷,真正實現“改善有支持、保障有來源、市場有循環”,助力提升城市品質與人居環境,為廣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廣州公積金“商轉公”可貸額度提升至八成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馮衛在會上就商轉公的放寬政策進行解讀。馮衛表示,本次“商轉公”政策的修訂,系統性地擴大受益面,降低轉貸門檻,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亮點:
一是擴大轉貸范圍。一方面,符合條件的商業貸款可轉為組合貸款。原辦法僅支持轉為純公積金貸。修訂后,在廣州市公積金受托銀行辦理的商業貸款,既可申請轉為純公積金貸,也可申請轉為組合貸。繳存人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減輕購房壓力。
另一方面,放寬可轉貸的銀行范圍。原辦法只能在公積金受托銀行申請商轉公,修訂后,非公積金受托銀行的商業貸款,符合條件的也可以申請轉為公積金貸款。
二是全面降低門檻。首先,降低申請的時限要求。原商業貸款放款年限由3年縮短為2年,申請人累計繳存公積金時限由60個月縮短為36個月,對于繳存時間較短但有剛性及改善性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持有商貸時間較短的繳存人,能更早享受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紅利。
其次,放寬商轉公的貸款年限。原辦法規定:商轉公的貸款年限不得高于原商業貸款剩余期限。修訂后,調整為公積金貸款年限與原商業貸款已還款年限合計最長可達30年,可貸年限更加寬松,有效減輕月還款的壓力。
此外,放寬住房套數和貸款次數。由“本市唯一住房”可放寬至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也可申請。原“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放寬至“未使用或只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也可申請,充分體現對繳存人合理住房消費需求的支持。
三是拓寬適用主體。一方面,拓寬申請人所在區域。由本市繳存人擴展至粵港澳大灣區或廣州都市圈的繳存人,符合條件的都可申請。
與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戰略和廣州都市圈發展有效銜接。
另一方面,放寬申請人的身份要求。之前要求申請人既是產權人又是借款人,修改后,只要是“貸款房屋的產權人”就可申請,進一步擴大受益人群。
四是提高貸款額度。商轉公可貸額度的計算比例,由原來的70%提高到現在的80%,進一步加大對存量商業貸款的支持力度,盡力減輕繳存人的貸款利息負擔。
馮衛表示,在辦理指引上,廣州住房公積金充分考慮了群眾的實際需求,并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務:原商業貸款在廣州市公積金受托銀行辦理的,市民直接到該銀行網點申請即可,也不需要自籌資金補足差額,可以直接轉為組合貸。
具體辦事需提供的材料,可通過公積金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各服務網點等平臺獲取。總的來說,這次新政的核心就是“降門檻、擴范圍、提額度”。
廣州是一座充滿活力的超大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需求一直比較旺盛,政策的調整能讓住房公積金的制度紅利更廣泛地惠及廣大繳存人,更好地響應群眾對安居宜居的美好期盼。
綜合自南方+(記者 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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