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教融合作為“十四五”規劃圓滿收官與“十五五”規劃順利開局的關鍵銜接期的重要工作,隨著2025年人民網報道強調,要立足新質生產力發展,深化產教融合模式創新實現高校與產業發展共生共長。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95號),明確指出:"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是推進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迫切需求,對全面提升教育質量、擴大就業創業、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大意義。"此項工作正由頂層設計向基層實踐縱深推進。作為被業界稱為“具有顛覆性意義的教育改革決策”,產教融合正推動中國教育現代化邁入新階段,在全國范圍內譜寫教育改革發展的新篇章。
進入“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全國產教融合工作指導委員會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籌委會)將工作重點聚焦于現代學歷教育與職業教育融合體系構建、產教融合型高校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培育、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完善以及產教融合服務平臺搭建五大核心領域。目前,籌委會與世紀國育大數據有限公司聯合推進的重點工作已覆蓋全國二十余個省份,初步形成東部引領、中部崛起、西部追趕的梯度發展格局。其中,全國產教融合商城作為創新載體,正在建設集供需對接、資源共享、成果轉化于一體的綜合性平臺,著力突破傳統校企合作的碎片化模式,構建覆蓋全產業鏈、貫通全人才鏈的產教融合新生態。
在資金保障方面,產教融合工作采取政府引導、企業參與、社會支持的三位一體模式。中央財政設立專項基金,地方配套資金及時跟進,同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PPP模式參與項目建設。在團隊建設方面,著力構建“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隊伍,吸納高校教授、企業專家、行業精英參與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通過建立靈活的用人機制和激勵機制,匯聚一批精通教育、熟悉產業、掌握市場的復合型專業人才。
產教融合推進過程中仍面臨諸多挑戰。在具體實施中,籌委會發現存在以下突出問題:一是認識不到位,部分地區對產教融合的戰略意義理解不深,將其簡單等同于傳統校企合作,缺乏系統思維和長遠規劃;二是利益協調困難,產教融合涉及教育、人社、工信、財政等多個部門,部門壁壘和條塊分割制約政策協同發力;三是評價標準缺失,產教融合成效評估、成績認定、責任追究等問題尚未形成統一規范。
針對上述問題,籌委會采取“試點先行、典型引路、逐步推廣”的工作策略,通過遴選一批產教融合基礎好、改革意愿強、發展潛力大的城市和高校開展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后再逐步向全國推廣。在實踐探索中,一批典型案例成效顯著:某沿海城市建立“產業教授”制度,打破高校教師和企業技術人才流動的體制壁壘,實現人才雙向流動和知識跨界融合;某內陸省份依托當地特色產業,打造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群,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堅實人才支撐;某高校深化與頭部企業合作,共建產業學院、共育創新人才,實現畢業生就業質量與企業滿意度雙提升。這些案例表明,產教融合的關鍵在于找準政府、學校、企業、學生的利益結合點,形成多方共贏的良性循環。
站在“十五五”規劃的歷史起點,產教融合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隨著《中國制造2025》、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教興國戰略的深入實施,產教融合的戰略地位更加突出,推進籌委會《產教融合的項目規劃和實施方案》試行力度持續加大,社會共識不斷凝聚。全國產教融合工作指導委員會籌備委員會表示,將以更加昂揚的斗志、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有力的舉措,推動產教融合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為建設教育強國、人才強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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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
關于《推進產教融合項目規劃與實施方案》的說明
北京高校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是為貫徹和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促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計劃》、北京市政府《加快推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協同創新若干意見》文件要求,同時為有效解決大專院在校學生、畢業生實踐難、實習難、創業難、就業難等問題而設立的高校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平臺于2015年9月成立,現由產教智慧融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運營。
北京高校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利用全新的服務體系,有效的整合了國內各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金融機構、各企業及大學生自身的優勢資源,形成利益共同體。在有效構建產、學、研一體化服務體系的基礎上,有效解決科技成果轉化難、大學生創就業難、企業經營管理難的相關問題。
平臺的服務對象為各高校、各高校學生、各高校科研機構、各高校企業;中小企業、個人;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各級政府機構。平臺的服務內容:為各高校科研項目提供服務(包括科研項目的論證、科研經費的籌集及管理、科研實驗場地、設施、設備的提供,科研人才的交流、科研成果鑒定、科研成果的轉化及后期服務)。為在校大學生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實習、勤工儉學、就業安置、創新創業、出具創新創業學分報告等服務,為在校大學生提供在校生活、學習便捷消費服務。為高校提供閑置物業經營服務。為校辦企業、中小企業提供融資、財務管理、企業管理、法律、人力資源、市場營銷、上市輔導等服務。為相關政府部門提供統計、調研服務。
北京高校創新創業綜合平臺在2015年10月率先提出“大學生入學既上崗”的大學生新成材培養計劃,倡導“大學生在學習中工作,在工作中創新,在創新中享受快樂的校園生活”,主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就是大學生的上崗證;大學生新成材培養計劃成績單就是大學生的工資單;大學畢業證就是大學畢業生的股權證;將大學生學習認定為一種工作行為;將大學生消費認定為存款行為;將大學生工作實踐認定為價值創造。”
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重新建立一整套的科技研發服務方案,包括項目科研項目的論證、科研經費的籌集及管理、科研實驗場地、設施、設備的提供,科研人才的交流、科研成果鑒定、科研成果的轉化及后期服務等。
上述提案,經過多方論證,認為符合我國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及科技成果轉化的要求,對我國未來發展有很好的推動作用,可推進實施。隨后2016年6月23日科學技術部令第17號《科技部關于對部分規章和文件予以廢止的決定》;2016年12月8-9日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召開;2017年2月4日教育部發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17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2017年12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95號),將我平臺提出執行大學生新成材培養計劃的相關政策問題、瓶頸、壁壘全部解決,并在較大程度對深化高等教育體制改革明確了方向,提升了高度,拓展了廣度。為此我平臺在原有大學生新成材培養計劃的基礎上,制定了本方案。敬請各相關部門提出修改意見,使之盡快實施,推進產教融合事業的快速發展。
另,該方案為我平臺原創,希望相關個人和機構能尊重我方知識產權,未經平臺允許,不得抄襲、剽竊、引用。未盡事宜,希望雙方能加強溝通聯系,共同做好產教融合的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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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
世紀國育大數據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附:
北京高校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
推進產教融合的項目規劃與實施方案
(試用)
2017年12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95號),提出:“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是當前推進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對新形勢下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擴大就業創業、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該文件明確:產教融合的核心是讓行業企業成為重要辦學主體,這是深化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舉措,既涉及到宏觀的教育布局和結構,又涉及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還事關教育組織形態和服務供給多元化,是完善現代辦學體制和教育治理體系的一項制度創新。
基于此,我司提出建設“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引導政府機構、高等院校、社會企業、在校大學生積極參與產教融合事業,將國家政策、教育創新、企業發展、人才培養有機融合,構建一個緊密聯系、互為依托、資源共享、協同發展的產教融合創新生態系統。
一、發起方介紹
“北京高校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是由產教智慧融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運營,旨在有效搭建高校產學研一體化服務體系,切實解決大學生實習難、就業難、創業難等問題,全面推動高校創新創業、產教融合和教育改革。其主要服務內容為:
1、為在校大學生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實習工作安置、創業輔導、助學貸款等服務;
2、為高校科研項目提供資金、場地、設備、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
3、為高校提供資產管理、校辦企業管理咨詢等服務。
二、項目規劃
(一)目標定位
“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致力為政府機構、高等院校、行業企業、在校大學生搭建一個供需對接、資源配置、深度融合的全國性綜合服務平臺。該平臺將運用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建設開放共享的“互聯網+”產教融合信息化服務平臺;綜合運用投資、財稅、用地、金融等手段,推動政策和金融創新;構建發揮各方積極性的多元參與機制和多方協同推進的動力機制,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全方位融合。
(二)平臺建設意義
“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出臺后,推動產教融合從發展理念向制度落地的創新實踐。平臺可助力政府發揮好統籌作用,同步規劃產教融合和經濟社會發展;引導行業企業成為重要辦學主體,促進辦學主體多元化,建立以需求導向的人才培養模式;推動高等院校開門辦學,創新教育培養模式、組織形態和服務供給,將教育內容向社會延伸,加快校企協同育人,最終形成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良性互動的發展新格局。
(三)愿景
1、平臺將成為高校施行校企融合的有力抓手,助力高校進行高等教育發展方式轉變、高等教育結構調整、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以及加速科技成果產業轉化。
2、平臺將成為企業施行校企融合的重要依托,將企業辦學準入條件透明化、審批范圍最小化,推動企業多種形式參與辦學,支持企業需求融入人才培養,帶動學校、科研院開展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
3、平臺將成為國家級產教融合服務平臺的組成部分和全國產教融合項目的成功示范,推動產教融合成為轉型升級的“助推器”、促進就業的“穩定器”、人才紅利的“催化器”。
三、項目實施
- (一)組織架構
“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項目組織架構從上至下分為三級:產教融合工作領導小組、全國產教融合工作指導委員會、產教融合項目公司。
各級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產教融合工作領導小組:由國務院辦公廳、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多部委相關部門聯合組成,參與制定產教融合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建立行業規范,督導工作實施;
2、全國產教融合工作指導委員會:與各部委進行聯動,負責推動產教融合工作開展;為產業發展出謀劃策;充分發揮信息、渠道和資源優勢,搭建產業交流平臺;推進高校、企業共同發展;
3、產教融合項目公司:負責“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的建設與運營,主要工作包括三部分:搭建全國產教融合信息服務系統,運營全國大學生共創商城,設立“全國大學生科技文化節”。該公司擬由電信運營商、手機生產商、筆記本電腦生產商、鐵路票務服務商、金融機構、教育服務商、技術服務商、物流服務商、保險服務商、產教智慧融合公司等10家公司共同出資,共同參與經營,之后逐步成立各省分公司。
各參與公司承擔主要職責為:
(1)電信運營商:為產教融合信息服務系統手機管理終端提供號碼、通訊及流量服務。
(2)手機生產商:為大學生產教融合信息服務系統提供服務管理移動終端——手機。
(3)筆記本電腦生產商:為大學生產教融合信息服務系統提供服務應用移動終端——筆記本電腦。
(4)鐵路票務服務商:為參與產教融合的大學生提供出行票務服務,產教融合大學生學習期間出行全半價。
(5)金融機構:為產教融合項目實施提供資金導入及管理。
(6)教育服務商:為產教融合項目實施提供課程設計和課件制作等服務。
(7)技術服務商:為產教融合項目實施提供終端數據管理、軌跡分析等數據服務;
(8)物流服務商:為產教融合項目實施提供物資管理、運輸等服務;
(9)保險服務商:為產教融合項目實施提供企業責任險、個人傷害險等險種設計及運營管理;
(10)產教智慧融合公司:為產教融合項目實施提供總體策劃及商業化運營。
(二)信息服務系統建設
“全國產教融合信息服務系統”是“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的核心內容和技術支撐,該系統運用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化技術,為政府機構、高等院校、行業企業、在校大學生提供內容運營、資源管理、財務管理、互動交流等綜合性服務。
該系統包括軟件系統和硬件系統兩部分,其中:
(1)軟件系統:包括大學生服務管理系統、高校資源服務管理系統、政府資源服務管理系統、社會資源服務管理系統、價值服務管理系統等5大子系統。
(2)硬件系統:包括大學生服務管理移動終端(手機)、大學生服務應用終端(筆記本電腦)、手機號碼等。
三、管理實施
1、由產教融合項目公司制定總體規劃和實施細則,包括政府、高等院校、社會企業、在校大學生等各方的參與方式、資源配置、考核標準、資金管理等具體內容。
2、在“全國產教融合工作指導委員會”下設立“全國產教融合認證委員會”,制定產教融合企業、城市的認定細則。
(1)產教融合企業認定
1)從政策、人才、技術、資金、市場、稅收等多方面引導社會企業參與產教融合項目,認定有效期為三年,每年審驗一次。
2)優先認定關乎民生的衣、食、住、行等行業,重點考慮現代農業、智能制造、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發設計、數字創意、現代交通運輸、高效物流、融資租賃、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家政、健康、養老、文化、旅游、集成電路、航空發動機及燃氣輪機、網絡安全、人工智能等國家產業轉型升級亟需行業。
3)對通過產教融合認定的企業,按行業和企業實際情況,設定大學生生產性學習崗位,崗位數量原則上為企業總崗位的10%。
4)對通過產教融合認定的企業,每接收一個大學生,企業可獲得人民幣30萬元的資金使用權。在企業開展崗位教學一年后,對企業經營情況進行評估,可按企業增加產值的30%獲得資金使用權。
5)對通過產教融合認定的企業,可申請接入“社會資源服務管理系統”,方便企業了解政策、申報崗位數、管理扶持資金、匯報產教融合過程中的大學生工作情況和企業發展情況。
6)對通過產教融合認定的企業,其產品和服務優先在全國大學生共創商城上銷售。
7)對通過產教融合認定的企業,優先支持其與高校、科研院所圍繞產業關鍵技術、核心工藝和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以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技術、資金、人才、市場、管理等問題。
(2)產教融合基地認定
1)從政策、人才、技術、資金、市場、稅收等多方面引導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區、產業聚集區、工業園區、教育產業基地、雙創社區、特色小鎮、景區、田園綜合體、種植園、創業園、物流園、孵化園、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參與產教融合,適時對其進行產教融合基地認定。認定有效期為三年,每年審驗一次。
2)申請產教融合基地認定的園區以土地為主的,占地面積應不低于500畝;以建筑為主的,建筑面積應不低于5000平方米。應具備生活、學習條件。
3)通過基地認定的,將按產教融合相關政策給予“政策保障、資源對接、系統支持”,為基地提供高等院校、行業企業相關資源支持,有計劃引導在校大學生到基地開展崗位學習活動。
4)通達基地認定的機構,享受企業認定的相關政策。
5)通過基地認定的園區內相關企業可優先進行企業認定。
(3)產教融合城市認定
1)在產教融合企業認定的基礎上,開展產教融合城市認定,認定標準為人口100萬以上,經濟規模中等以上,產業多樣化的縣、地級城市。
2)通過產教融合認定的城市,除涉及國家機密安全的部門和崗位外,按全市崗位10%的比例配置大學生學習崗位,以完善城市公共服務體系,保證產教融合項目順利開展。
3、健全“大學生產教融合服務體系”
“大學生產教融合服務體系”是“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的核心服務支撐,是培養“有信仰、有學識、有能力、有生活”新時代四有人才的保障。其主要內容為:
(1)倡導落實高等院校大學生“入學即上崗,在學習中工作,在工作中創新、在創新中享受快樂的大學生活”新成材計劃,為每一位參與產教融合項目的大學生開設“大學生服務管理系統”賬戶,以方便進行學籍管理、學習課程管理、工作績效管理和生活便捷服務。
(2)建立大學生產教融合資金保障體系,為參與產教融合教育的大學生提供每人提供人民幣30萬元的扶持資金,該資金可持續使用3年,在完成產教融合學業前歸還。
(3)為大學生提供手機和筆記本電腦,方便其在參與產教融合項目中的學習、工作及生活。
(4)保障大學生在參與產教融合項目中獲得合理勞動報酬及社會福利,并推動保險公司設計出臺產教融合崗位學習責任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
(5)建設“全國大學生共創商城”平臺,引導在校大學生參與運營,激發其創業創新熱情,降低生活成本,培養理財能力,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價值觀和人生觀。
4、健全“產教融合價值服務管理體系”
“產教融合價值服務管理體系”是“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的資金支持系統,是產教融合項目順利實施的前提,是各參與方高效協同的保障,也是各參與方效能評價的依據。其主要內容為:
(1)以“產教融合價值服務管理系統”為支撐,包括:政策資金管理、認定企業資金管理、大學生薪酬管理、高校資金管理等內容。
(2)采用“雙創金”作為計量單位。其中,雙創金又分金、銀、銅三種,不同色雙創金價值相等,卻代表不同的獲取方式與使用方式。金色代表新增價值,銀色代表政策投入,銅色代表原始價值及后期社會投入。
(3)制定參與產教融合項目企業的考核評價制度,將“雙創金”作為獎懲依據;同時為參與企業爭取稅收優惠,維持產教融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5、申報“全國大學生科技文化節”
申請舉辦“全國大學生科技文化節”活動,擬由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工信部、共青團中央五部委聯合主辦,旨在為產教融合各參與方提供一個產業宣傳、行業交流、成果展示、人才推介的機會。
該活動每兩年舉行一次,舉辦地為地級市以上城市,舉辦時間為舉辦年5月1日至8月30日。同時,擬申請每年5月4日為“中國科技文化日”,全國放假1天。“全國大學生科技文化節”開幕式將定為舉辦年5月3日。
舉辦“全國大學生科技文化節”既有效宣傳了“產教融合”這一國家大政方針,在大學生、教育界乃至全社會引發關注與熱議,也有助于舉辦城市的文化宣傳、觀光旅游、人才招攬,對推動新城市建設和創新發展都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6、強化協調,精細實施。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既要與政府機構、高等院校、行業企業、在校大學生建立高效溝通機制,統一部署,又要與產教融合工作領導小組、全國產教融合發展促進會緊密配合,協同聯動,推進工作落實。同時,做好宣傳動員和輿論引導,兼顧各參與方利益,制定合理分配機制,嚴格執行考核制度,調動全社會力量,以期早日達成產教融合既定目標。
四、項目要求
“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是一個需政府機構、高等院校、行業企業、在校大學生等共同發揮作用的創新生態系統。其中,行業企業是重要主體,“產教融合企業認定”過程中已對其承擔職責進行詳細闡釋;在校大學生是服務對象,“大學生產教融合服務體系”也對其履行職責進行明確規定。政府機構、高等院校作為參與方,需履行職責如下:
(一)政府職責
1、按照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及指導意見,組建產教融合從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參與機構,并建立健全政府機構產教融合服務體系,包括:
制定產教融合政策、法規,明確各部門職能,審批、管理、監督相關事宜。
2、建立健全各級政府機構產教融合聯動機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在政策、人力資源、場地、資金、稅收等多方面支持當地產教融合工作的開展。
3、利用“政府資源服務管理系統”,建立健全各級政府機構產教融合事業單位認定辦法,有效組織相關事業單位參與產教融合事業。
4、利用“政府資源服務管理系統”,建立健全各級政府機構產教融合事業單位產教融合責任制及獎懲制度,保證產教融合事務開展的時效性。
(二)高校職責
1、加入“全國產教融合工作指導委員會”下設“全國高等院校產教融合聯盟”,利用“高校資源服務管理系統”對本校教育、科技科研、資產資源進行有效管理,并對本校專業規劃、教材開發、教學設計、課程設置、實習實訓進行優化調整,促進產教融合與高等教育相銜接。
2、聯合產教融合項目公司開發優質教育資源,大力支持“互聯網+教育培訓”發展;支持產教融合項目公司整合本校資源,開發立體化、可選擇的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
3、積極推動高校和行業企業課程學分轉換互認,組織本校向行業企業和社會培訓機構購買創新創業、前沿技術課程和教學服務。
4、積極利用“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采用引企駐校、引校進企、校企一體等方式,吸引優勢企業與學校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依托本校建設行業或區域性實訓基地,帶動中小微企業參與校企合作。
5、支持企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到學校任教,設置產業教師(導師)特設崗位計劃;推動本校與大中型企業合作建設“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
總之,“全國產教融合服務平臺”不僅是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勢下提出的產教融合系統化解決方案,更是一次囊括了教育改革、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經濟轉型升級等理念的“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的有益嘗試。其中,政府機構統籌規劃,配置資源;高等院校打破籬墻,引學入企;行業企業主導變革,協同育人;大學生主動參與,按需學習。按照既定規劃,我們發揮優勢,先行先試,必將為全國產教融合事業拓展出一條自我完善、升級和演化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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