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質疑物業收費不合規
近日,城中區金翠苑小區居民致電晚報熱線反映,該小區物業之前一直按照0.55元/千瓦時收取電費,高于政府定價的0.3771元/千瓦時,最近還在小區貼出通知要上漲物業費,希望記者予以關注。
居民反映
高先生說,他從十多年前入住時就一直在物業充值購買電卡,那時電費為0.55元/千瓦時,后來居民們漸漸發現他們小區的電費收費標準高于其他小區,便多次向物業反映,2025年9月份物業將電費降為0.43元/千瓦時,看似電費降了可實際上還是高于政府定價,并且不執行階梯電價。小區物業一年前就收集和登記了居民的信息用于更換智能電表,不知為何至今仍未更換智能電表。
記者調查
3月3日,記者來到該小區實地調查。小區居民說,大家都盼望盡快更換智能電表,這樣可以直接從手機上向國家電網繳費,不存在差價,這樣物業就沒有權力隨意更改電費的收費標準了,而且物業要將物業費從0.4元/㎡/月上調至0.6元/㎡/月;高層10號樓由0.85元/㎡/月上調至1元/㎡/月,實際上物業服務并沒有改善。
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說,2025年3月份開始,國家電網的工作人員就讓物業收集資料給居民更換智能電表,因更換智能電表需要100%居民同意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和不動產權證復印件,但小區240戶居民中有15戶居民一直不愿意更換智能電表,物業一直給這15戶居民做工作,但這部分居民認為更換智能電表后會增加電費,所以至今無法更換智能電表。小區物業經理說,0.55元/千瓦時的電費中包括公共損耗,去年9月份按照規定降為0.43元/千瓦時。因物業服務的各項成本持續上漲,2004年金翠苑小區核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已遠遠不能滿足當前服務工作的基本需求,小區物業服務收支情況已連續出現虧損,為了更好地服務居民他們想上調物業費,但如果居民們不同意,他們就不漲了。
部門答復
就此,國家電網西寧供電公司工作人員說,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居民生活用電(一戶一表用戶)一檔電量150度及以下為0.3771元/千瓦時,二檔電量150-230度為0.4271元/千瓦時,三檔電量230度及以上0.6771元/千瓦時。居民生活用電(合表用戶)不滿1千伏的為0.3964元/千瓦時,1-10千伏為0.3914元/千瓦時。按照規定2023年合表小區居民電價(西寧執行)依據青發改價格〔2023〕526號(2023-06-01起執行):不滿1千伏(普通小區):0.3964元/千瓦時(度),1-10千伏(部分高層/小區總表):0.3914元/千瓦時(度)。核心規定為,合表統一價:不執行階梯,全省統一標準。轉供電規則:物業/轉供電主體不得加價;公共用電、線損(≤10%)納入物業費,不得攤入居民電費。
城中區建設局物業辦工作人員說,接到居民的反映后,他們會聯合南山路市場監管所去小區查看,如果存在電費收費不合理的情況會要求物業整改。
編輯|小杰
審核|朵朵
終審|老梁
來 源 |西寧融媒記者: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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